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各市卫生计生委、中医药管理局,委属(管)有关单位:为切实做好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思想传承工作,探索建立中医药学术传承和推广应用的有效方法和模式,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扶持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鲁政发[2009]89号),确定开展省级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现将《山东省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