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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农民工是我国经济改革和社会变迁过程中产生的一个特殊群体,在城乡二元结构还没有被根本突破的现阶段,农民工是连接农业与工业、农村与城市、农民与工人的桥梁和载体,也是加速实现城镇化的关键因素和主体力量。他们不仅为我国城镇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也推动了农村经济的发展,促进了改革的深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农民工在各个行业的就业人数也在不断增加。北京作为剩余农业劳动力的主要输入地,农民工约占全市人口的38%,他们在各行各业为北京的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1]。但是,由于农民工身份的特殊性,他们在就业的过程中一直受着不合理的待遇,面临着许许多多的问题,如拖欠工资、劳动合同签订率低等等,严重损害了他们的利益,使他们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弱势群体”。正因为此,笔者对部分农民工进行了问卷调查和访谈,掌握了许多有关农民工就业情况的第一手资料,并希望能够通过对相关资料的分析,发现新时期在北京务工的外地农民就业的现状以及他们所面临的问题,从而为相关政策的制定提供一定的信息支持和理论指导。
关键词:北京;农民工;就业;对策
农民工是中国改革开放和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涌现的一支新型劳动大军,已成为中国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中国现代化建设做出了重大贡献。农民工工作直接关系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必须予以高度重视。北京是我们的首都,是领跑全国发展的特大城市,也是农民工众多以及二元经济结构极为突出的典型代表城市。研究北京农民工的就业问题无疑是具有代表性的,不仅可以为其他面临农民工就业问题的城市提供解决问题的参考,同时,也可以为政府部门制定相关法规和政策提供参考。
一、概念的界定
1.农民工
“农民工”这个词最早是由社会学家张雨林教授在1983年提出来的。在此之前甚至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农民工的代名词就是“盲流”,其含义是从农村进入城市后,未取得户口凭证、无正当职业、无固定的住所、无稳定的经济收入的“三无人员”。后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在“农民工”己经成为城镇不可缺少的劳动力资源的情况下,人们称这些外出务工的农民为“民工”,接下来被称作“外出务工人员”或“农民工”。20世纪80年代末开始,我国大批农村剩余劳动力自发大规模地、持续性跨地区地向城镇转移并形成了所谓的“民工潮”。伴随“民工潮”的出现,“农民工”这个特殊的社会群体也应运而生。他们作为一个特殊的群体,既是农民户口,又从事着非农产业的工作;既生活在城市,却又不能完全融入城市的生活。因此,从传统意义上来讲,他们既不是真正的农民,也不是真正的工人。
综上所述,“农民工”是指拥有农业户口,有承包土地,但不从事农业生产,主要在非农产业就业,依靠工资收入维持生活的人员,是现行户籍制度下的产物,是一个职业身份与社会身份相分离的独特的社会群体。他们的身份是农民,但从事的是城市产业工人的工作。根据农民工是否离土离乡的情况,中国农民工可以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离土不离乡”的农民,即在乡镇企业工作的农民工人;另一部分是“离土又离乡”的农民,即卷入“民工潮”来到外地,特别是到大中城市打工的农民工人。随着中国经济的高速增长,工业化大步前进,离土又离乡的农民工越来越多,队伍也越来越大。本文中所研究的“农民工”是指“离土又离乡”进城以出卖劳动力谋生的农村人口。
2.农村剩余劳动力
农村剩余劳动力是指在农村就业的劳动力数量超出了农村实际所需要的劳动力数量而形成的多余的劳动力。农村剩余劳动力主要表现为农业剩余劳动力,且农业剩余劳动力在数量上也可以近似的被看成是农村剩余劳动力[2]。
3.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
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是指农村的剩余劳动力能够被重新利用,实现转移就业。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有两层含义:一是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到非农产业就业,二是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到城镇去就业[3]。本文所研究的农民工就业主要指的是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镇转移就业。
二、研究方法
1.文献研究法
在调研期间,我们查阅了大量的文献以及国家统计局最近公布的统计数据和关于农民工的大型调查数据,如历年《中国统计年鉴》、《中国劳动统计年鉴》、中的相关数据,以及国务院研究室课题组对农民工展开的《中国农民工调研报告》中的相关调查数据,对我国农民工就业状况及就业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全面、具体、深入、且多角度的分析与了解。
2.问卷调查法和访谈法
为弥补研究数据陈旧和欠缺所带来的不足,并充实本文的研究结果,我们对北京市农民工进行了一次小规模的问卷调查以及访谈,通过此次调查,掌握了大量的第一手数据,并在问卷调查和访谈工作结束后针对此次调查结果进行了相关的总结和分析,这些调查为本文的撰写提供了有力的说明。
三、北京市农民工的基本情况
1.农民工的年龄结构
从北京市农民工的年龄结构来看,北京市农民工仍以青壮年为主,因为农民工一般从事体力劳动,所以,年龄低,有体力的青壮年多进城务工。但是,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15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显示,这个年龄段的农民工所占比重呈不断下降的趋势,与此同时,我国农民工平均年龄在不断提高。从我们回收到的100份有效问卷来看,北京市农民工的平均年龄为35岁。其中,18~25岁的占25%,26~30岁的占18%,31~40岁的占32%,41岁以上的占25%。
2.农民工的性别结构
从农民工的性别构成来看,在我们所调查的农村来京打工者中,性别结构明显呈现出男多女少的特点。在100个有效样本中,有男性61人,女性39人。男性所占比重为61%,女性所占比重为39%。
3.农民工的受教育程度
从文化程度看,在所有的被访对象中,小学文化程度占29%,初中文化程度占52%,高中或中专文化程度的占13%,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占6%,这些数据说明农民工的文化程度还是比较偏低的。而从农民工掌握的技能来看,有70%的农民工目前所具备的技能没有任何等级。而从农民工接受技能培訓的情况来看,其中有27%的农民工没有接受过任何技能培训,有61%的农民工在北京就业之后参加过企业组织的培训,有12%的农民工自费参加过技能培训。 4.农民工的来源构成
北京市农民工来源地广泛,但是主要集中在河北、河南、安徽、山东、四川、甘肃等农业大省。进京农民工也大多集中于建筑业、制造业、餐饮和家庭服务业等行业。
四、北京市农民工就业存在的问题
1.农民工工资薪酬问题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加大工作力度,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经过多年治理已经取得了明显成效,这一问题得到了基本的解决。在我们本次的调查当中,有45%的人表示自己每个月的工资是正常发放的,但是仍然有25%的人表示自己的工资经常被拖延,不固定发放,其余30%的农民工的工资是每个月发放上个月的工资或者每个季度或半年发放一次。这就表明北京市农民工的工资拖欠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短期欠薪问题仍然是存在的。而这一问题事关广大农民工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公平正义和社会和谐稳定,需要我们继续予以高度重视。
2.农民工劳动时间问题
在本次调查中,有80%的北京市农民工表示自己每天的工作时间经常超过8个小时,有52%的农民工表示自己节假日不能够得到休息。农民工人均每周工作6.5天,而在加班费的问题上,有70%的农民工表示自己没有加班费。由于大部分农民工是从事制造业和建筑业等行业,所从事的工作大多具有劳动强度大、危险性高的特点,超时加班工作就严重损害了他们的身心健康。虽然很多北京市农民工经常加班,但却得不到应有的补偿,最基本的休息权得不到保证。改善农民工工作时间偏长的现状,不仅是对农民工自身合法权益的保护,更是对农民工能在城市中有个更好的工作状态,更好的推动城市的发展,从而有效避免“民工荒”问题有着不可忽视的重要意义。
3.农民工工作环境问题
在我国城乡二元劳动力市场背景下,外来农民工由于处在政治、经济、文化的弱势地位,缺少城市户口,获得的城市就业机会和就业岗位区别于城市人口,多数只能进入次级劳动力市场,多从事苦、脏、累、险、粗工种,时常工作在布满噪音、粉尘的有毒、有害的环境中,而且还有一些企业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在高温环境下作业的农民工中有40%都因为享受不到单位提供的防暑降温措施,而不得不自费防暑降温或干脆在没有任何防护措施的高温环境中工作,而这种较为恶劣的工作环境也必然会造成传染病、职业病的滋生以及工伤事故的发生[4]。
4.农民工就业信息获取渠道问题
目前,农民工外出务工缺乏必要的组织和信息引导,存在明显的自发性和盲目性。在本次调查中,通过老乡介绍、带领或者自己外出的方式在北京找到工作的,占到总数的75%。因此,当前进京农民工仍是以“血缘、人缘、地缘”关系为主,多靠亲戚、朋友、老乡等非正式信息渠道来获取就业信息。此外,由于近年来频发的“黑中介”问题,导致农民工对中介组织信任度缺失,也加剧了农民工的就业困难。农民工就业信息的不畅通突出了我国劳动力市场发育不健全,政府缺乏有效组织和引导的问题。
5.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
进京务工的农民工由于自身经济条件等因素的影响,生活条件恶劣是难以避免。进入北京就业后,当他们的生活遇到困难,陷入困境时,往往由于他们的社会关系网络比较单一,导致他们可以获得的帮助资源也比较稀缺。因此,他们特别需要相应的社会保障制度来帮助他们度过难关,以保证他们的基本的生活需要。而社会保障的核心内容就是社会保险,社会保险主要包括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养老保险等等。然而,在北京市,由于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的不健全,政策的不完善,以及执行上的不力等因素,现有的农民工社会保障能力较薄弱,有待进一步完善。在调查中我们发现有相当一部分农民工表示无法自身解决参与社会保险的资金问题,而同时也不排除一部分企业为了节省成本,不给农民工上保险。因此,政府部门应科学合理的设定农民工社保政策,降低参保门槛,扩大覆盖范围,对农民工和企业主进行社会保障理论培训,通过多种渠道保障农民工利益。
6.農民工权益维护问题
从劳动合同的签订情况来看,农民工的劳动合同签订率较低,企业用工行为不是很规范。在本次调查中,进京务工农民工的劳动合同签订率为65%。在已签订的劳动合同中,不规范、不履行的现象也较为普遍,有的企业随意变更或解除劳动合同,不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而其中认为劳动合同非常重要的农民工只占43%,说明我国农民工对与自身相关的政策关注度并不高,自我维权意识比较弱。因此,规范企业用工行为,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这一举措就显得格外重要。
五、改进北京市农民工就业的对策
就业问题是重要的民生问题,它不仅关系到社会和经济健康稳定的发展,也关系到和谐社会的构建,“农民工”是联系城镇和农村的纽带,其就业问题对城市和农村的经济、社会、文化各个层面都有着重要的影响,因此,解决好“农民工”的就业问题是“三农”问题得以解决的关键,这对促进我国城乡和地区间的协调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1.健全法律法规,保证制度的有效实施
法律法规不健全是造成农民工合法权益不能被有效保护的原因之一,尽管近些年来农民工的维权意识比过去有所提高,但是由于我国目前的《劳动合同法》存在一些漏洞,使用人单位投机谋取私利,甚至有些用人单位会在劳动合同中附加一些“霸王条款”,相关的法律法规略显单薄。因此,我们首先就应该健全现有的法律法规,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其次,政府部门要科学合理的设定农民工社保政策,重视发展急缺险种,降低参保门槛,扩大覆盖范围,并在此基础上逐渐建立起外来务工者的医疗保险体系。最后,政府相关部门要严格监督各用人单位的用工制度,对务工者的工作情况进行调查,对务工者的切身利益采取保护措施,有效的法律保障和政府监管是提高外来务工者就业质量的重要保障。
2.加大改善农民工的就业环境
首先,要畅通就业渠道,提高有效就业率。相关部门应建立针对外来务工者建立正规的职业中介服务机构,并对外来务工者进行有效的职业技能培训和继续教育,及时提供就业信息,保证农民工就业信息畅通、有效。另外农民工在生活中也应注重社会资本的积累,培养交际能力,拓宽自己的信息渠道,进而提高就业质量。其次,发挥工会的管理和保护作用。鼓励农民工选出代表,主动参与工会的各项事务,应维护务工者的民主权益职能,发挥其参政议政的作用,当务工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时,工会要履行职责,全面维护务工者权益,并提倡用工单位加强对务工者“以人为本”的理念建设。 3.增强农民工就业的自身素质
首先,加强农民工法律知识教育。一方面,各地政府应对外出务工劳动力外出务工之前开展法律知识宣传,使农民工充分理解并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另一方面,劳动力接受地的劳动部门,严格监督用人单位接收劳动力的岗前培训内容,使务工者上岗之前掌握与工作相关的法律常识,并严格要求用人单位用人和经营时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最后,也要鼓励外出务工者积极主动的通过各种渠道自学与劳动保护相关的法律知识。
其次,稳抓基础教育,重视素质教育。一方面,政府部门应加大对农村基础教育的投入,虽然九年义务教育已经普及,但是农民工一般都是在农村或农民工院校受教育,与城市相比,教学质量和环境有很大差距,师资力量欠缺,课程设置相对单一,教学设施落后,这些严重阻碍了学生的全面发展和学习技能的提升。因此,为提髙整体的基础教育水平,政府部门大力投入资金,引进师资力量、完善农村教学设施、培养全面发展的人才。另一方面,应该在农村开办职业技术学校,鼓励更多的人继续接受教育,学习知识和专业技能。
第三,加强自身职业技能培训。首先,大力宣传职业技能培训的重要性,提高农民工对培训的认识度,使他们积极主动参加政府、用工单位以及培训机构组织的职业培训。其次,政府应该加大财政补贴力度,多开展类似“阳光工程”、“雨露计划”等多种形式的公益性职业技能培训,使农民工消除资金投入的困恼,积极参与其中。最后,用工单位也应与劳动力市场中介服务机构联合培训,根据行业和用工单位的劳动力需求,采取“订单式”培训方式,这种定向培训、定向分配的用工模式,不仅提高务工者的就业机会,同时也为各行各业培养出了所需人才。
六、结语
在京就业的农民工在改变自身经济状况的同时,也为北京的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但是由于我国城乡二元结构、政府工作不到位、用人单位不把农民工平等对待以及农民工自身素质较低等原因,他们在北京的就业还存在很多问题。为此,还需要从多角度、多方面的采取措施来保证在京就业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虽然本人对北京市农民工的就业情况有了初步的了解,但是研究中因为调查条件和个人能力的限制还有很多不足,因此,今后本人将继续在就业质量方面深入研究,更加深入分析和研究,进一步完善本研究的结论,并根据具体结论,对提高农民工就业质量提出更多的建议,提高其在城市中的生活水平,为城市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参考文献:
[1]国务院研究室課题组.中国农民工调研报告[M].北京:中国言实出版社.2006,4:117.
[2]韩俊著.中国农民工战略问题研究[M].上海远东出版社,2009.
[3]刘传江.中国农民工市民化进程研究[M].北京:人民出版,2008:12.
[4]卢海元.走进城市:农民工的社会保障[M].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2004.
[5]国务院农民工办课题组.中国农民工发展研究[M].北京: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13.
作者简介:
侯冉冉(1991—),女,汉族,山东省滨州市,硕士,中央民族大学管理学院,研究方向:公共政策。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农民工在各个行业的就业人数也在不断增加。北京作为剩余农业劳动力的主要输入地,农民工约占全市人口的38%,他们在各行各业为北京的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1]。但是,由于农民工身份的特殊性,他们在就业的过程中一直受着不合理的待遇,面临着许许多多的问题,如拖欠工资、劳动合同签订率低等等,严重损害了他们的利益,使他们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弱势群体”。正因为此,笔者对部分农民工进行了问卷调查和访谈,掌握了许多有关农民工就业情况的第一手资料,并希望能够通过对相关资料的分析,发现新时期在北京务工的外地农民就业的现状以及他们所面临的问题,从而为相关政策的制定提供一定的信息支持和理论指导。
关键词:北京;农民工;就业;对策
农民工是中国改革开放和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涌现的一支新型劳动大军,已成为中国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中国现代化建设做出了重大贡献。农民工工作直接关系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必须予以高度重视。北京是我们的首都,是领跑全国发展的特大城市,也是农民工众多以及二元经济结构极为突出的典型代表城市。研究北京农民工的就业问题无疑是具有代表性的,不仅可以为其他面临农民工就业问题的城市提供解决问题的参考,同时,也可以为政府部门制定相关法规和政策提供参考。
一、概念的界定
1.农民工
“农民工”这个词最早是由社会学家张雨林教授在1983年提出来的。在此之前甚至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农民工的代名词就是“盲流”,其含义是从农村进入城市后,未取得户口凭证、无正当职业、无固定的住所、无稳定的经济收入的“三无人员”。后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在“农民工”己经成为城镇不可缺少的劳动力资源的情况下,人们称这些外出务工的农民为“民工”,接下来被称作“外出务工人员”或“农民工”。20世纪80年代末开始,我国大批农村剩余劳动力自发大规模地、持续性跨地区地向城镇转移并形成了所谓的“民工潮”。伴随“民工潮”的出现,“农民工”这个特殊的社会群体也应运而生。他们作为一个特殊的群体,既是农民户口,又从事着非农产业的工作;既生活在城市,却又不能完全融入城市的生活。因此,从传统意义上来讲,他们既不是真正的农民,也不是真正的工人。
综上所述,“农民工”是指拥有农业户口,有承包土地,但不从事农业生产,主要在非农产业就业,依靠工资收入维持生活的人员,是现行户籍制度下的产物,是一个职业身份与社会身份相分离的独特的社会群体。他们的身份是农民,但从事的是城市产业工人的工作。根据农民工是否离土离乡的情况,中国农民工可以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离土不离乡”的农民,即在乡镇企业工作的农民工人;另一部分是“离土又离乡”的农民,即卷入“民工潮”来到外地,特别是到大中城市打工的农民工人。随着中国经济的高速增长,工业化大步前进,离土又离乡的农民工越来越多,队伍也越来越大。本文中所研究的“农民工”是指“离土又离乡”进城以出卖劳动力谋生的农村人口。
2.农村剩余劳动力
农村剩余劳动力是指在农村就业的劳动力数量超出了农村实际所需要的劳动力数量而形成的多余的劳动力。农村剩余劳动力主要表现为农业剩余劳动力,且农业剩余劳动力在数量上也可以近似的被看成是农村剩余劳动力[2]。
3.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
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是指农村的剩余劳动力能够被重新利用,实现转移就业。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有两层含义:一是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到非农产业就业,二是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到城镇去就业[3]。本文所研究的农民工就业主要指的是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镇转移就业。
二、研究方法
1.文献研究法
在调研期间,我们查阅了大量的文献以及国家统计局最近公布的统计数据和关于农民工的大型调查数据,如历年《中国统计年鉴》、《中国劳动统计年鉴》、中的相关数据,以及国务院研究室课题组对农民工展开的《中国农民工调研报告》中的相关调查数据,对我国农民工就业状况及就业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全面、具体、深入、且多角度的分析与了解。
2.问卷调查法和访谈法
为弥补研究数据陈旧和欠缺所带来的不足,并充实本文的研究结果,我们对北京市农民工进行了一次小规模的问卷调查以及访谈,通过此次调查,掌握了大量的第一手数据,并在问卷调查和访谈工作结束后针对此次调查结果进行了相关的总结和分析,这些调查为本文的撰写提供了有力的说明。
三、北京市农民工的基本情况
1.农民工的年龄结构
从北京市农民工的年龄结构来看,北京市农民工仍以青壮年为主,因为农民工一般从事体力劳动,所以,年龄低,有体力的青壮年多进城务工。但是,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15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显示,这个年龄段的农民工所占比重呈不断下降的趋势,与此同时,我国农民工平均年龄在不断提高。从我们回收到的100份有效问卷来看,北京市农民工的平均年龄为35岁。其中,18~25岁的占25%,26~30岁的占18%,31~40岁的占32%,41岁以上的占25%。
2.农民工的性别结构
从农民工的性别构成来看,在我们所调查的农村来京打工者中,性别结构明显呈现出男多女少的特点。在100个有效样本中,有男性61人,女性39人。男性所占比重为61%,女性所占比重为39%。
3.农民工的受教育程度
从文化程度看,在所有的被访对象中,小学文化程度占29%,初中文化程度占52%,高中或中专文化程度的占13%,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占6%,这些数据说明农民工的文化程度还是比较偏低的。而从农民工掌握的技能来看,有70%的农民工目前所具备的技能没有任何等级。而从农民工接受技能培訓的情况来看,其中有27%的农民工没有接受过任何技能培训,有61%的农民工在北京就业之后参加过企业组织的培训,有12%的农民工自费参加过技能培训。 4.农民工的来源构成
北京市农民工来源地广泛,但是主要集中在河北、河南、安徽、山东、四川、甘肃等农业大省。进京农民工也大多集中于建筑业、制造业、餐饮和家庭服务业等行业。
四、北京市农民工就业存在的问题
1.农民工工资薪酬问题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加大工作力度,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经过多年治理已经取得了明显成效,这一问题得到了基本的解决。在我们本次的调查当中,有45%的人表示自己每个月的工资是正常发放的,但是仍然有25%的人表示自己的工资经常被拖延,不固定发放,其余30%的农民工的工资是每个月发放上个月的工资或者每个季度或半年发放一次。这就表明北京市农民工的工资拖欠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短期欠薪问题仍然是存在的。而这一问题事关广大农民工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公平正义和社会和谐稳定,需要我们继续予以高度重视。
2.农民工劳动时间问题
在本次调查中,有80%的北京市农民工表示自己每天的工作时间经常超过8个小时,有52%的农民工表示自己节假日不能够得到休息。农民工人均每周工作6.5天,而在加班费的问题上,有70%的农民工表示自己没有加班费。由于大部分农民工是从事制造业和建筑业等行业,所从事的工作大多具有劳动强度大、危险性高的特点,超时加班工作就严重损害了他们的身心健康。虽然很多北京市农民工经常加班,但却得不到应有的补偿,最基本的休息权得不到保证。改善农民工工作时间偏长的现状,不仅是对农民工自身合法权益的保护,更是对农民工能在城市中有个更好的工作状态,更好的推动城市的发展,从而有效避免“民工荒”问题有着不可忽视的重要意义。
3.农民工工作环境问题
在我国城乡二元劳动力市场背景下,外来农民工由于处在政治、经济、文化的弱势地位,缺少城市户口,获得的城市就业机会和就业岗位区别于城市人口,多数只能进入次级劳动力市场,多从事苦、脏、累、险、粗工种,时常工作在布满噪音、粉尘的有毒、有害的环境中,而且还有一些企业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在高温环境下作业的农民工中有40%都因为享受不到单位提供的防暑降温措施,而不得不自费防暑降温或干脆在没有任何防护措施的高温环境中工作,而这种较为恶劣的工作环境也必然会造成传染病、职业病的滋生以及工伤事故的发生[4]。
4.农民工就业信息获取渠道问题
目前,农民工外出务工缺乏必要的组织和信息引导,存在明显的自发性和盲目性。在本次调查中,通过老乡介绍、带领或者自己外出的方式在北京找到工作的,占到总数的75%。因此,当前进京农民工仍是以“血缘、人缘、地缘”关系为主,多靠亲戚、朋友、老乡等非正式信息渠道来获取就业信息。此外,由于近年来频发的“黑中介”问题,导致农民工对中介组织信任度缺失,也加剧了农民工的就业困难。农民工就业信息的不畅通突出了我国劳动力市场发育不健全,政府缺乏有效组织和引导的问题。
5.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
进京务工的农民工由于自身经济条件等因素的影响,生活条件恶劣是难以避免。进入北京就业后,当他们的生活遇到困难,陷入困境时,往往由于他们的社会关系网络比较单一,导致他们可以获得的帮助资源也比较稀缺。因此,他们特别需要相应的社会保障制度来帮助他们度过难关,以保证他们的基本的生活需要。而社会保障的核心内容就是社会保险,社会保险主要包括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养老保险等等。然而,在北京市,由于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的不健全,政策的不完善,以及执行上的不力等因素,现有的农民工社会保障能力较薄弱,有待进一步完善。在调查中我们发现有相当一部分农民工表示无法自身解决参与社会保险的资金问题,而同时也不排除一部分企业为了节省成本,不给农民工上保险。因此,政府部门应科学合理的设定农民工社保政策,降低参保门槛,扩大覆盖范围,对农民工和企业主进行社会保障理论培训,通过多种渠道保障农民工利益。
6.農民工权益维护问题
从劳动合同的签订情况来看,农民工的劳动合同签订率较低,企业用工行为不是很规范。在本次调查中,进京务工农民工的劳动合同签订率为65%。在已签订的劳动合同中,不规范、不履行的现象也较为普遍,有的企业随意变更或解除劳动合同,不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而其中认为劳动合同非常重要的农民工只占43%,说明我国农民工对与自身相关的政策关注度并不高,自我维权意识比较弱。因此,规范企业用工行为,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这一举措就显得格外重要。
五、改进北京市农民工就业的对策
就业问题是重要的民生问题,它不仅关系到社会和经济健康稳定的发展,也关系到和谐社会的构建,“农民工”是联系城镇和农村的纽带,其就业问题对城市和农村的经济、社会、文化各个层面都有着重要的影响,因此,解决好“农民工”的就业问题是“三农”问题得以解决的关键,这对促进我国城乡和地区间的协调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1.健全法律法规,保证制度的有效实施
法律法规不健全是造成农民工合法权益不能被有效保护的原因之一,尽管近些年来农民工的维权意识比过去有所提高,但是由于我国目前的《劳动合同法》存在一些漏洞,使用人单位投机谋取私利,甚至有些用人单位会在劳动合同中附加一些“霸王条款”,相关的法律法规略显单薄。因此,我们首先就应该健全现有的法律法规,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其次,政府部门要科学合理的设定农民工社保政策,重视发展急缺险种,降低参保门槛,扩大覆盖范围,并在此基础上逐渐建立起外来务工者的医疗保险体系。最后,政府相关部门要严格监督各用人单位的用工制度,对务工者的工作情况进行调查,对务工者的切身利益采取保护措施,有效的法律保障和政府监管是提高外来务工者就业质量的重要保障。
2.加大改善农民工的就业环境
首先,要畅通就业渠道,提高有效就业率。相关部门应建立针对外来务工者建立正规的职业中介服务机构,并对外来务工者进行有效的职业技能培训和继续教育,及时提供就业信息,保证农民工就业信息畅通、有效。另外农民工在生活中也应注重社会资本的积累,培养交际能力,拓宽自己的信息渠道,进而提高就业质量。其次,发挥工会的管理和保护作用。鼓励农民工选出代表,主动参与工会的各项事务,应维护务工者的民主权益职能,发挥其参政议政的作用,当务工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时,工会要履行职责,全面维护务工者权益,并提倡用工单位加强对务工者“以人为本”的理念建设。 3.增强农民工就业的自身素质
首先,加强农民工法律知识教育。一方面,各地政府应对外出务工劳动力外出务工之前开展法律知识宣传,使农民工充分理解并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另一方面,劳动力接受地的劳动部门,严格监督用人单位接收劳动力的岗前培训内容,使务工者上岗之前掌握与工作相关的法律常识,并严格要求用人单位用人和经营时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最后,也要鼓励外出务工者积极主动的通过各种渠道自学与劳动保护相关的法律知识。
其次,稳抓基础教育,重视素质教育。一方面,政府部门应加大对农村基础教育的投入,虽然九年义务教育已经普及,但是农民工一般都是在农村或农民工院校受教育,与城市相比,教学质量和环境有很大差距,师资力量欠缺,课程设置相对单一,教学设施落后,这些严重阻碍了学生的全面发展和学习技能的提升。因此,为提髙整体的基础教育水平,政府部门大力投入资金,引进师资力量、完善农村教学设施、培养全面发展的人才。另一方面,应该在农村开办职业技术学校,鼓励更多的人继续接受教育,学习知识和专业技能。
第三,加强自身职业技能培训。首先,大力宣传职业技能培训的重要性,提高农民工对培训的认识度,使他们积极主动参加政府、用工单位以及培训机构组织的职业培训。其次,政府应该加大财政补贴力度,多开展类似“阳光工程”、“雨露计划”等多种形式的公益性职业技能培训,使农民工消除资金投入的困恼,积极参与其中。最后,用工单位也应与劳动力市场中介服务机构联合培训,根据行业和用工单位的劳动力需求,采取“订单式”培训方式,这种定向培训、定向分配的用工模式,不仅提高务工者的就业机会,同时也为各行各业培养出了所需人才。
六、结语
在京就业的农民工在改变自身经济状况的同时,也为北京的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但是由于我国城乡二元结构、政府工作不到位、用人单位不把农民工平等对待以及农民工自身素质较低等原因,他们在北京的就业还存在很多问题。为此,还需要从多角度、多方面的采取措施来保证在京就业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虽然本人对北京市农民工的就业情况有了初步的了解,但是研究中因为调查条件和个人能力的限制还有很多不足,因此,今后本人将继续在就业质量方面深入研究,更加深入分析和研究,进一步完善本研究的结论,并根据具体结论,对提高农民工就业质量提出更多的建议,提高其在城市中的生活水平,为城市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参考文献:
[1]国务院研究室課题组.中国农民工调研报告[M].北京:中国言实出版社.2006,4: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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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国务院农民工办课题组.中国农民工发展研究[M].北京: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13.
作者简介:
侯冉冉(1991—),女,汉族,山东省滨州市,硕士,中央民族大学管理学院,研究方向:公共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