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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我国男女比例失调问题在20世纪80年代就已经显现出来了,在21世纪的前十年呈现出愈演愈烈的态势,男女比例失调问题亟待解决。探究我国男女比例失调的原因,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对于减少男女比例失调所带来的不利后果具有重大意义。
关键词:男女比例失调;“全面放开二胎”政策
中图分类号:C913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19-000-01
2016年1月1日,由国务院出台的“全面放开二胎政策”在我国正式实施,这是继我国“计划生育”政策后又一关乎国计民生的调节人口结构的重大举措。当前,我国正处于人口老龄化上升期和人口红利匮乏期,近年来一系列的人口结构问题和社会问题日益凸显。本文即在“全面放开二胎”政策背景下,讨论我国男女比例失调问题的原因和对策。
一、我国男女比例失调的基本现状
(一)形势严峻
正常情况下,男女的出生性别比应该保持在103至107之间。根据最近三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 中国出生性别比从1982 年的108.5上升到1990 年的111,在2000 年达到119 .9。可见,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居高不下,呈逐年上升趋势,男女比例整体失衡俨然已成病态。
(二)问题显露
如果出生性别比升高的趋势得不到缓解,就会滋生不道德和丑恶的社会现象,且会影响社会的稳定。
1.“光棍危机”出现。“光棍危机”易在落后地区率先出现,因为性别比失衡是高龄挤占低龄,发达地区挤占不发达地区,然后形成社会性的综合效应。这样落后地区就会出现大量的光棍。失婚现象不仅影响单身男性的心理健康和生理健康,同时也会影响我们整个国家持续健康的发展。
2.刑事案件增加。在我国这样一个人口基数庞大的国家,女性人口的短缺,就很难通过国际移民的方式寻求解决办法,社会上就会出现大量的光棍。这些单身男性由于没有心灵归宿,也没有家庭的温暖,就会诱发严重的犯罪行为。
3.就业压力加重。从法律来讲,男性退休年龄更晚一些。一方面,出生性别比偏高有利于增加劳动力供给。另一方面,男性比女性多,在总人口规模不变的情况下会增加总人口的就业年限,提高人力资本存量,从而也加重就业压力。
二、我国男女比例失调的原因分析
我国出生性别比例失调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经济方面的原因,也受思想观念、社会保障体制、法律法规以及医疗技术等综合因素的影响。
(一)传统观念是导致男女比例失调的根本原因
我国传统思想一贯推崇“男尊女卑”。这种思想对女性的歧视和压制一直影响至今。在我国的传统文化中,人们以父系代代传承,建立宗庙,以对祖先表示敬仰和祭祀。一旦某代的男性后代缺失,认为这个家族的宗嗣传承就会因此中断。正是基于这种保守观念,人们才更加坚定了对生男孩的执着。
(二)经济因素是致使男女比例失调的直接原因
1.男性的经济贡献多于女性。生男生女往往与经济状况有很直接的关系。在我国农村地区,男性在体力上的优势较女性更加明显。有男性劳动力且数量多的家庭,他们的经济收入就会更多一些。由此可见,在普通的农民家庭看来,有没有男孩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它将决定这个家庭未来的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
2.财产所有权和继承权偏重于男孩。在我国经济较发达的地区,虽然不会把男性对家庭的经济贡献放在首位,但出于家族企业的继承以及财产所有权的考虑,家庭更愿意偏向男孩。把财产和企业留给儿子继承,一方面表明父系传承的意愿,另一方面,容易维护企业的稳定。
(三)其他原因
1.男女平等在其现实性上存在差距。我国法律如宪法、婚姻法等虽然规定了男女平等,但在现实生活中,女性获得发展的机会和待遇要次于男性。比如,在劳动力市场上,用人单位拒绝录用女性。在政治方面,女性在国家和社会的事务管理中,仍然占少数。这些都给女性的生存与发展带来许多障碍。
2.相关法律缺失使非法性别鉴定行为缺乏约束力。目前,我国对于非法进行胎儿性别诊断,以及私自进行人工流产的行为还没有针对性的法律约束,致使这些现象屡禁不止。尽管出台的一些法律文件都将非法胎儿性别鉴定列为法律禁止的行为,但是这些立法规范的禁止性规定非常苍白,仍有很多模糊不清之处。
3.借力医疗技术改变出生性别。随着医疗技术的发展和进步,人们受传统的重男轻女思想的影响,开始干预生育的数量和性别,这是导致男女比例失调的一个重要原因。尽管我国已经规定不允许医护人员向孕妇及其家属透露胎儿的性别,但是仍然存在着大量的以赢利为目的的鉴定机构。
三、我国男女比例失调的解决对策
1.政府要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受中国传统赡养观念影响,父母对儿子的期待值非常高,认为女儿结婚后不会担负起赡养父母的责任。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可以减轻家庭对男孩的需求。一方面,健全的社会保障制度将确保生育女孩的家庭的生活质量不受影响。另一方面,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也在很大程度上减弱了老人对子女的依赖性。实现老有所养,也有利于转变人们“养儿防老”的这种传统观念。
2.社会媒体加大宣传力度。男女比例失调说到底还是思想观念上的问题。对此就要加大对男女平等思想的宣传力度,转变人们的生育观,要向广大群众说明出生性别比失调给社会带来的严重危害,使广大群众正确认识到性别比平衡的重要性,从而自觉克服重男轻女的落后思想。
3.强化部门联合监督管理
要严厉打击各种非法鉴定胎儿性别以及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等违法犯罪行为,就需要公安、检察院、法院以及计划生育、药品监督等部门的联合监管。一方面,要加强B 超的使用登记和监督管理,严厉查处自私采用B超鉴定胎儿性别的行为。另一有方面,要加强对医院有关责任人员的法制和责任意识教育,强化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对社会造成的不利影响。
将男女性别比例控制在正常的范围之内是一个长期且艰巨的工程,需要将经济、政治、法律手段同思想观念结合起来,才能实现人口的良性增长,才能在“全面放开二胎”政策的阶段里有效控制男女比例协调发展。
参考文献:
[1]王梦涨.关于出生性别比治理问题的思考[J].中国行政管理,2005(2).
[2]刘家强.21世纪中国人口问题透析[J].人口研究,2002(6).
[3]张翼.人口出生性别比失衡将引发十大问题[J].红旗文稿,2005(2).
作者简介:许 倩(1992-),女,汉族,河北石家庄人,硕士研究生在读,现就读于大连交通大学思政部,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中国化。
范庆宇(1991-),男,汉族,辽宁本溪人,硕士研究生在读,现就读于大连交通大学思政部,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
关键词:男女比例失调;“全面放开二胎”政策
中图分类号:C913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19-000-01
2016年1月1日,由国务院出台的“全面放开二胎政策”在我国正式实施,这是继我国“计划生育”政策后又一关乎国计民生的调节人口结构的重大举措。当前,我国正处于人口老龄化上升期和人口红利匮乏期,近年来一系列的人口结构问题和社会问题日益凸显。本文即在“全面放开二胎”政策背景下,讨论我国男女比例失调问题的原因和对策。
一、我国男女比例失调的基本现状
(一)形势严峻
正常情况下,男女的出生性别比应该保持在103至107之间。根据最近三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 中国出生性别比从1982 年的108.5上升到1990 年的111,在2000 年达到119 .9。可见,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居高不下,呈逐年上升趋势,男女比例整体失衡俨然已成病态。
(二)问题显露
如果出生性别比升高的趋势得不到缓解,就会滋生不道德和丑恶的社会现象,且会影响社会的稳定。
1.“光棍危机”出现。“光棍危机”易在落后地区率先出现,因为性别比失衡是高龄挤占低龄,发达地区挤占不发达地区,然后形成社会性的综合效应。这样落后地区就会出现大量的光棍。失婚现象不仅影响单身男性的心理健康和生理健康,同时也会影响我们整个国家持续健康的发展。
2.刑事案件增加。在我国这样一个人口基数庞大的国家,女性人口的短缺,就很难通过国际移民的方式寻求解决办法,社会上就会出现大量的光棍。这些单身男性由于没有心灵归宿,也没有家庭的温暖,就会诱发严重的犯罪行为。
3.就业压力加重。从法律来讲,男性退休年龄更晚一些。一方面,出生性别比偏高有利于增加劳动力供给。另一方面,男性比女性多,在总人口规模不变的情况下会增加总人口的就业年限,提高人力资本存量,从而也加重就业压力。
二、我国男女比例失调的原因分析
我国出生性别比例失调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经济方面的原因,也受思想观念、社会保障体制、法律法规以及医疗技术等综合因素的影响。
(一)传统观念是导致男女比例失调的根本原因
我国传统思想一贯推崇“男尊女卑”。这种思想对女性的歧视和压制一直影响至今。在我国的传统文化中,人们以父系代代传承,建立宗庙,以对祖先表示敬仰和祭祀。一旦某代的男性后代缺失,认为这个家族的宗嗣传承就会因此中断。正是基于这种保守观念,人们才更加坚定了对生男孩的执着。
(二)经济因素是致使男女比例失调的直接原因
1.男性的经济贡献多于女性。生男生女往往与经济状况有很直接的关系。在我国农村地区,男性在体力上的优势较女性更加明显。有男性劳动力且数量多的家庭,他们的经济收入就会更多一些。由此可见,在普通的农民家庭看来,有没有男孩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它将决定这个家庭未来的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
2.财产所有权和继承权偏重于男孩。在我国经济较发达的地区,虽然不会把男性对家庭的经济贡献放在首位,但出于家族企业的继承以及财产所有权的考虑,家庭更愿意偏向男孩。把财产和企业留给儿子继承,一方面表明父系传承的意愿,另一方面,容易维护企业的稳定。
(三)其他原因
1.男女平等在其现实性上存在差距。我国法律如宪法、婚姻法等虽然规定了男女平等,但在现实生活中,女性获得发展的机会和待遇要次于男性。比如,在劳动力市场上,用人单位拒绝录用女性。在政治方面,女性在国家和社会的事务管理中,仍然占少数。这些都给女性的生存与发展带来许多障碍。
2.相关法律缺失使非法性别鉴定行为缺乏约束力。目前,我国对于非法进行胎儿性别诊断,以及私自进行人工流产的行为还没有针对性的法律约束,致使这些现象屡禁不止。尽管出台的一些法律文件都将非法胎儿性别鉴定列为法律禁止的行为,但是这些立法规范的禁止性规定非常苍白,仍有很多模糊不清之处。
3.借力医疗技术改变出生性别。随着医疗技术的发展和进步,人们受传统的重男轻女思想的影响,开始干预生育的数量和性别,这是导致男女比例失调的一个重要原因。尽管我国已经规定不允许医护人员向孕妇及其家属透露胎儿的性别,但是仍然存在着大量的以赢利为目的的鉴定机构。
三、我国男女比例失调的解决对策
1.政府要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受中国传统赡养观念影响,父母对儿子的期待值非常高,认为女儿结婚后不会担负起赡养父母的责任。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可以减轻家庭对男孩的需求。一方面,健全的社会保障制度将确保生育女孩的家庭的生活质量不受影响。另一方面,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也在很大程度上减弱了老人对子女的依赖性。实现老有所养,也有利于转变人们“养儿防老”的这种传统观念。
2.社会媒体加大宣传力度。男女比例失调说到底还是思想观念上的问题。对此就要加大对男女平等思想的宣传力度,转变人们的生育观,要向广大群众说明出生性别比失调给社会带来的严重危害,使广大群众正确认识到性别比平衡的重要性,从而自觉克服重男轻女的落后思想。
3.强化部门联合监督管理
要严厉打击各种非法鉴定胎儿性别以及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等违法犯罪行为,就需要公安、检察院、法院以及计划生育、药品监督等部门的联合监管。一方面,要加强B 超的使用登记和监督管理,严厉查处自私采用B超鉴定胎儿性别的行为。另一有方面,要加强对医院有关责任人员的法制和责任意识教育,强化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对社会造成的不利影响。
将男女性别比例控制在正常的范围之内是一个长期且艰巨的工程,需要将经济、政治、法律手段同思想观念结合起来,才能实现人口的良性增长,才能在“全面放开二胎”政策的阶段里有效控制男女比例协调发展。
参考文献:
[1]王梦涨.关于出生性别比治理问题的思考[J].中国行政管理,2005(2).
[2]刘家强.21世纪中国人口问题透析[J].人口研究,2002(6).
[3]张翼.人口出生性别比失衡将引发十大问题[J].红旗文稿,2005(2).
作者简介:许 倩(1992-),女,汉族,河北石家庄人,硕士研究生在读,现就读于大连交通大学思政部,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中国化。
范庆宇(1991-),男,汉族,辽宁本溪人,硕士研究生在读,现就读于大连交通大学思政部,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