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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招标投标在建筑工程中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经过多年的发展,建筑工程招标投标得到了较好的发展。在新时期,加强对招标投标工作的管理,是保证促进建筑工程建设健康发展的必要手段。本文就建筑工程招标投标发展的特点及管理进行阐述。
关键词:建筑工程;招标投标;发展;管理措施
中图分类号:TU19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引言
在建筑工程发包当中,运用招标投标的方式来进行,竞争机制在工程建设领域也引进了,使业主和承包商面向市场,良性竞争产生,这是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和必然结果。通过事实也证明,通过投标招标,工期缩短了,也降低了工程造价,工程的质量得到保证。它有助于促进业主和承包商转变经营观念和提高管理水平,对项目管理体制的完善起到了重要作用。
1、招标投标发展概况
l9 世纪初,英国军队为了达到建造营房速度快且要节约的目的,所以将工程分项,每一个单项都由一个承包商单独负责预算、安排具体工作,最终通过竞价的方式确定承包商,有效控制建筑成本。由此通过竞价招标的方式受到各界重视. 并由承包商根据图纸评估工程量报价不断发展成为业主提供工程量清单为基础进行报价。进入二十世纪,特别是二战以后,招标投标已经逐渐成为国外发达同家非常重要的采购方式,不仅是在工程承包方面,还是在咨询服务、货物采购方面都被广泛应用。
随着世界经济快速发展,招标与投标已经被世界各国普遍采用,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工程建设项目发包承包时所采用的一种交易行为。招标与投标属于合同订立的预备阶段,是这一交易行为中相继的两个步骤。
1.1 招标投标概念
招标具有广义、狭义之分,狭义上仅是指招标人向已有的或潜在的投标人发出要约邀请的单方法律行为,它是整个招标投标过程中一个重要环节。招标广义上主要是招标、投标、评标、开标和中标整个程序在内的招标投标活动的总称。投标指的是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给出报价以及相应条件说明的书面要约行为。从法律意义上来说招标指招标人采取招标邀请书或者招标公告的形式,公开向自然人和法人等组织机构发出要约邀请并引起其投标的意思表示。投标也是属于法律上的要约行为,指的是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出的规定和要求并在规定的时期内,向投标人发出基本符合招标条件的意思表示。
1.2 我国招标投标制度发展情况
计划经济时期,由于国内建筑工程等领域不存在竞争,所以也就不存在招标和投标的交易方式。一直到 20世纪 80 年代,随着改革开放政策的提出,我国才在工程建设等项目方面引进投标招标制度。为规范招标投标活动,1999 年 8 月 30 日我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其主旨是为进一步促进招标投标健康有序发展,规范招标投标活动;在 2011 年 12 月 2O日,我国又发布了《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自建筑业实行招标投标制度以来,我国建筑业快速健康发展,取得了既高效又节约的双重效果。通过招标投标竞争机制,招标单位和投标单位都逐步提高了各自的经营和管理水平,实践证明招标投标是开展竞争的一种有效形式。
2、加强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的手段
2.1 实行专人负责制致力于建筑招投标阳光工程的打造
在建筑工程中,投标方与建筑工程投资的物质资金没有直接的关系,因而一些投标者将好处、回扣给建筑工程招标人员,是导致暗箱操作、明招内定的根源,为彻底解决这一根源,应打造建筑招投标阳光工程,必须将公开招标制度落到实处,并对建筑工程招投标制度进行不断完善,加强招投标活动的监管,实行专人负责制,由专人负责建筑工程质量和造价问题,若发生问题则由负责人承担所有后果,从而更好的解决上述问题,从根本上确保其他投标方的利益,提高建筑工程质量。
2.2 鼓励公平竞争致力于建筑市场的完善
在建筑工程招投标工作中,必须将政府与交易中心分开,确立建筑市场职能,致力于有行建筑市场的监理,加强市场换乱行为的治理,致力于公平竞争氛围的营造,将地方保护主义瓶颈大批,确保外地企业能以强有力的实力中标而不受到地方行政单位的阻扰,彻底打破地方保护与行业壁垒,引导行业之间公平竞争,致力于公平、公开、公正的招投标氛围营造,鼓励公平竞争,以不断完善建筑市场,净化建筑市场环境,促进我国建筑市场的转型和升级。
2.3 坚决杜绝规避招投标的行为并加大惩戒力度
针对当前很多企业钻法律空子,对建筑工程进行违规转包、肢解等问题接踵而至的出现在我们面前。例如国家规定的必须进行招投标工作的工程造价在100万以上,而地方政府规定的是60万的就必须招标,但一些企业将工程分成多个小工程,均在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之下,而不进行招投标,这就需要招投标管理人员充分发挥自身的职能,确保各种规避招投标的行为得到有效的杜绝,并加大惩戒力度。如对分包行为是否具有合法性的确定,应从以下五个方面进行分析:第一,建筑工程转让方是否具有总包工程资格和接受方是否具备工程项目完成能力;第二,接受方对所转让的工程能否依法负责;第三,总分包是否由业主、总包方和分包方三方面进行协商;第四,所分包的工程是否符合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第五,分包是否采取书面形式,是否所有的实质要件均符合,只要有任意一点不服,均视为违法转包。从根本上杜绝工程质量问题的出现。
2.4 加大力度整治低标价恶性竞争的现象
首先,应以政府部门为主导,对建筑工程招投标的相关行政审批制度进行不断完善和改革,并将政府的经济监管职能转化到市场主体行为和良好市场环境的营造工作中来;其次作为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人员,应严格按照市场规律和工作实际,加强对标价恶性竞争的现象的分析,并针对低价中标、恶意竞标的现象进行相应的治理,采取有效的整治措施,严防低价中标和恶意竞标情况的出现;最后,加大治理力度的目的旨在净化建筑市场,而为了净化建筑市场,在加大治理力度的同时还应加强对企业的引导,使其充分认识到恶意竞争和低价竞争的危害性,增强企业的社会责任感,从源头消除这一现象,确保招投标工作的有效开展,最终达到提高建筑工程质量和净化建筑市场的目的。
3、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发展趋势
3.1 招标投标法规建设将继续被高度重视
我国一直在追求法制建国,因此在高度重视立法的同时,加大招标投标执法力度也应该引起高度关注的,如:对采取不招标的,不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招标,围标串标等现象,应该进行查处,对相关违法违规的行为进行制止,且相关违规人员也应承担对应的法律责任,这样,才能维护建设招标投标工作的严肃性。建筑市场秩序是需要维护的,而且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需要保证,这样,才能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起到促进的作用,所以,建立健全的招标投标法律法规是相当迫切与重要的。
3.2 逐步形成更加科学的评标定标办法
在我国建筑市场当中,适应我国行情的一种办法是采用综合评分的百分制办法來评标,而且是一种比较合理的评标方法,在今后很长的一段时间里,这个方法仍可以广泛的应用,此方法改善的目标就是使分值的高低充分体现企业的整体素质和综合实力,让一些规模大、实力强、业绩好、工程质量好、信誉高和价格合理的企业提高中标率,而且能够多中好标;在向发达市场经济过渡性的办法当中,暂时可以充当过渡性的办法是合理的低价中标法,在一些技术简单和利润高的工程中可以适当试行;技术复杂工程可以适用两阶段招标法;图纸不全却又急于开工的工程项目就可以适用费率招标法。
结束语
实行工程招标投标的目的是为了市场竞争的公平、公开、公正。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存在显然违背了这一目的,因此必须对其表现形式有深刻的认识,在实施招标投标过程中,加大对其管理力度,确保招标投标工作达到其本身应具备的效应。
参考文献
[1]温怀盛.建筑工程招投标问题初探[J].建筑与工程,2004.
[2]张新柯.试论建筑工程招投标问题及对策[J].河南建材,2012.
[3]蒋世军.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的发展与趋势[J],中国科技信息,2005.
关键词:建筑工程;招标投标;发展;管理措施
中图分类号:TU19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引言
在建筑工程发包当中,运用招标投标的方式来进行,竞争机制在工程建设领域也引进了,使业主和承包商面向市场,良性竞争产生,这是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和必然结果。通过事实也证明,通过投标招标,工期缩短了,也降低了工程造价,工程的质量得到保证。它有助于促进业主和承包商转变经营观念和提高管理水平,对项目管理体制的完善起到了重要作用。
1、招标投标发展概况
l9 世纪初,英国军队为了达到建造营房速度快且要节约的目的,所以将工程分项,每一个单项都由一个承包商单独负责预算、安排具体工作,最终通过竞价的方式确定承包商,有效控制建筑成本。由此通过竞价招标的方式受到各界重视. 并由承包商根据图纸评估工程量报价不断发展成为业主提供工程量清单为基础进行报价。进入二十世纪,特别是二战以后,招标投标已经逐渐成为国外发达同家非常重要的采购方式,不仅是在工程承包方面,还是在咨询服务、货物采购方面都被广泛应用。
随着世界经济快速发展,招标与投标已经被世界各国普遍采用,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工程建设项目发包承包时所采用的一种交易行为。招标与投标属于合同订立的预备阶段,是这一交易行为中相继的两个步骤。
1.1 招标投标概念
招标具有广义、狭义之分,狭义上仅是指招标人向已有的或潜在的投标人发出要约邀请的单方法律行为,它是整个招标投标过程中一个重要环节。招标广义上主要是招标、投标、评标、开标和中标整个程序在内的招标投标活动的总称。投标指的是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给出报价以及相应条件说明的书面要约行为。从法律意义上来说招标指招标人采取招标邀请书或者招标公告的形式,公开向自然人和法人等组织机构发出要约邀请并引起其投标的意思表示。投标也是属于法律上的要约行为,指的是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出的规定和要求并在规定的时期内,向投标人发出基本符合招标条件的意思表示。
1.2 我国招标投标制度发展情况
计划经济时期,由于国内建筑工程等领域不存在竞争,所以也就不存在招标和投标的交易方式。一直到 20世纪 80 年代,随着改革开放政策的提出,我国才在工程建设等项目方面引进投标招标制度。为规范招标投标活动,1999 年 8 月 30 日我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其主旨是为进一步促进招标投标健康有序发展,规范招标投标活动;在 2011 年 12 月 2O日,我国又发布了《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自建筑业实行招标投标制度以来,我国建筑业快速健康发展,取得了既高效又节约的双重效果。通过招标投标竞争机制,招标单位和投标单位都逐步提高了各自的经营和管理水平,实践证明招标投标是开展竞争的一种有效形式。
2、加强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的手段
2.1 实行专人负责制致力于建筑招投标阳光工程的打造
在建筑工程中,投标方与建筑工程投资的物质资金没有直接的关系,因而一些投标者将好处、回扣给建筑工程招标人员,是导致暗箱操作、明招内定的根源,为彻底解决这一根源,应打造建筑招投标阳光工程,必须将公开招标制度落到实处,并对建筑工程招投标制度进行不断完善,加强招投标活动的监管,实行专人负责制,由专人负责建筑工程质量和造价问题,若发生问题则由负责人承担所有后果,从而更好的解决上述问题,从根本上确保其他投标方的利益,提高建筑工程质量。
2.2 鼓励公平竞争致力于建筑市场的完善
在建筑工程招投标工作中,必须将政府与交易中心分开,确立建筑市场职能,致力于有行建筑市场的监理,加强市场换乱行为的治理,致力于公平竞争氛围的营造,将地方保护主义瓶颈大批,确保外地企业能以强有力的实力中标而不受到地方行政单位的阻扰,彻底打破地方保护与行业壁垒,引导行业之间公平竞争,致力于公平、公开、公正的招投标氛围营造,鼓励公平竞争,以不断完善建筑市场,净化建筑市场环境,促进我国建筑市场的转型和升级。
2.3 坚决杜绝规避招投标的行为并加大惩戒力度
针对当前很多企业钻法律空子,对建筑工程进行违规转包、肢解等问题接踵而至的出现在我们面前。例如国家规定的必须进行招投标工作的工程造价在100万以上,而地方政府规定的是60万的就必须招标,但一些企业将工程分成多个小工程,均在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之下,而不进行招投标,这就需要招投标管理人员充分发挥自身的职能,确保各种规避招投标的行为得到有效的杜绝,并加大惩戒力度。如对分包行为是否具有合法性的确定,应从以下五个方面进行分析:第一,建筑工程转让方是否具有总包工程资格和接受方是否具备工程项目完成能力;第二,接受方对所转让的工程能否依法负责;第三,总分包是否由业主、总包方和分包方三方面进行协商;第四,所分包的工程是否符合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第五,分包是否采取书面形式,是否所有的实质要件均符合,只要有任意一点不服,均视为违法转包。从根本上杜绝工程质量问题的出现。
2.4 加大力度整治低标价恶性竞争的现象
首先,应以政府部门为主导,对建筑工程招投标的相关行政审批制度进行不断完善和改革,并将政府的经济监管职能转化到市场主体行为和良好市场环境的营造工作中来;其次作为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人员,应严格按照市场规律和工作实际,加强对标价恶性竞争的现象的分析,并针对低价中标、恶意竞标的现象进行相应的治理,采取有效的整治措施,严防低价中标和恶意竞标情况的出现;最后,加大治理力度的目的旨在净化建筑市场,而为了净化建筑市场,在加大治理力度的同时还应加强对企业的引导,使其充分认识到恶意竞争和低价竞争的危害性,增强企业的社会责任感,从源头消除这一现象,确保招投标工作的有效开展,最终达到提高建筑工程质量和净化建筑市场的目的。
3、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发展趋势
3.1 招标投标法规建设将继续被高度重视
我国一直在追求法制建国,因此在高度重视立法的同时,加大招标投标执法力度也应该引起高度关注的,如:对采取不招标的,不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招标,围标串标等现象,应该进行查处,对相关违法违规的行为进行制止,且相关违规人员也应承担对应的法律责任,这样,才能维护建设招标投标工作的严肃性。建筑市场秩序是需要维护的,而且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需要保证,这样,才能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起到促进的作用,所以,建立健全的招标投标法律法规是相当迫切与重要的。
3.2 逐步形成更加科学的评标定标办法
在我国建筑市场当中,适应我国行情的一种办法是采用综合评分的百分制办法來评标,而且是一种比较合理的评标方法,在今后很长的一段时间里,这个方法仍可以广泛的应用,此方法改善的目标就是使分值的高低充分体现企业的整体素质和综合实力,让一些规模大、实力强、业绩好、工程质量好、信誉高和价格合理的企业提高中标率,而且能够多中好标;在向发达市场经济过渡性的办法当中,暂时可以充当过渡性的办法是合理的低价中标法,在一些技术简单和利润高的工程中可以适当试行;技术复杂工程可以适用两阶段招标法;图纸不全却又急于开工的工程项目就可以适用费率招标法。
结束语
实行工程招标投标的目的是为了市场竞争的公平、公开、公正。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存在显然违背了这一目的,因此必须对其表现形式有深刻的认识,在实施招标投标过程中,加大对其管理力度,确保招标投标工作达到其本身应具备的效应。
参考文献
[1]温怀盛.建筑工程招投标问题初探[J].建筑与工程,2004.
[2]张新柯.试论建筑工程招投标问题及对策[J].河南建材,2012.
[3]蒋世军.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的发展与趋势[J],中国科技信息,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