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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村民自治在发展过程中出现了“二元悖论”现象,即党的领导和村民自治在对农村基层具体事务的组织管理方面存在着权力重叠,出现了强调党的领导就会弱化甚至放弃村民自治,而强调村民自治就会弱化党的领导的进退两难的问题。这一现象在内容上表现为现有法律存在着严重漏洞,形式上是村民自治在运行过程中的剧烈矛盾和冲突,根源在于党所强调的“人民利益”是抽象的和原则性的,而村民利益则是具体的和多样性的,党所代表的“人民利益”与村民的具体利益存在着不一致性;“二元悖论”是长期以来我国农村各种矛盾的集中反映,是党群矛盾新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