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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8月,山东省金融办、人行济南分行、山东银监局、山东证监局、山东保监局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县域金融创新发展试点工作的意见》,确定将滨州邹平等8个县(市)列为全省首批县域金融创新发展试点。试点工作开展以来,邹平县在市场融资、金融扶持创新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为下一步如何发挥金融创新在县域经济突破中的支撑性作用提供了参照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