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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无线电管理中行政执法工作的思考行政执法是无线电管理工作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地方无线电管理机构应当设立无线电管理检查员,对无线电管理的各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但由于《条例》未要求设定专门的机构,加之无线电产业迅速发展壮大,仅靠个别检查员的力量远远满足不了无线电产业的执法需求,因此导致了国家这一要求在很多单位难以落实,形成了目前许多单位无线电管理中行政执法难的被动局面.如何贯彻落实国家、省加强无线电管理的精神,使行政执法由原来的“突击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