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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安吉县村级集体安置留用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又制订出台,这是进一步强化对村级集体安置留用地货币资金的管理,维护村级集体资金的安全和完整的有力举措。《办法》具体从管理原则、管理方式、资金用途、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等五个方面作出了相关规定,明确了村级集体安置留用地专项资金严格实行村(社区)有镇(街道)管的原则.同时严禁以任何形式将该专项资金分配到户。与此同时,《办法》鼓励有条件的村(社区)使用安置留用地资金购置不动产以及国家和地方政府发行的国库券、债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