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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市政工程建设施工中市政工程造价预算是其最主要的一个组成部分,对于工程造价预算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控制,以此实现资金投入少以及缩短建设工期等,在市政工程的造价控制中主要就是对投资者进行资金投入的控制,在实际的工程建设中具有很重要的作用以及地位。所以,对市政工程造价控制问题的研究来实现对市政工程造价的有效控制。
关键词:市政工程;造价管理;措施;方法
中图分类号:TU99文献标识码: A
一、市政工程预算的编制程序
(1)在进行施工前对资料进行搜索完整,做好相关的准备工作,在一个施工项目中,如果需要对项目的造价进行有效的准确预测,一定要从实际出发,对资料进行搜集,在市政工程的预算编制之前,施工预算人员一定要对市政工程的现场进行考察熟悉,对施工工艺能够及时的了解,尤其对于施工中所需要的材料以及工艺设备和技术等进行全方位的了解,为准确的做出工程造价预算奠定良好的基础。
(2)在进行工程造价预算前对施工图纸进行熟悉,了解工程施工图纸想表达的内容和设计人员的意图,对市政工程施工前设计的变更问题能更好地应对。
(3)在市政工程造价预算过程中工程量的计算最为复杂和繁重。要严格地按照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工程量的计算,并且对其他工程施工要充分考虑,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
(4)对预算定额要灵活准确地套用,在对工程量计算完成并校对后,要将工程量的分部分项套用在单位的评估表中,在进行定额计价计算。并进行相乘累加,就会得到分部分项工程量的清单计价合计。在定额使用前,要先对定额的总说明和分部分项工程的说明等相关规定进行了解。定额编制的适用范围和依据要充分掌握。其次,对于计量单位和定额项目的内容和允许换算的范围方法要熟练掌握,这样才能对预算定额灵活准确地套用。
(5)对市政工程造价构成的规定项目和费率要分别进行计算,在对其进行计算时要保证原始数据输入的准确性,要综合国家和建设单位的利益和施工企业的合法权益对取费标准进行选择。
二、市政工程造价控制问题的管理办法
(一)加强建设单位的造价控制意识,规范并监督项目决策过程
对可行性研究成果应予以审核,建设单位的决策过程应做到严格按照程序规定办理,并予以监管。在实际的建筑工程中可行性研究报告成为一纸空文的情况在现实中应不在少数,制度的存在就是为了预防过程中不正当行为的发生,弃制度于不顾,说明建设单位的法律意识太淡薄,也反映出违规操作的成本过低,不具有威慑力。
另外建设单位人员的业务水平也应予以提高。关键岗位上应安排符合能力要求的人进行管理。建设单位管理方如若不存在这种意识,管理工作自然受到水平的限制。对于方案的选择应经过技术经济评价或应用价值工程的方式进行科学数据的论证,但是此过程人为地忽略,可行性研究结论对造价控制实际上是不再具有意义。有些建设单位的工程管理职能都集中在某一科室或某一人身上,管理效率和效果自然也成问题。
决策这一阶段对工程造价控制的有效与否有着决定性的作用。代为利用国家资金实施工程的建设单位是造价控制的关键主体。所以对建设单位的行为进行规范和约束,是解决决策失误问题的根源。对可行性研究成果及其产生过程进行审核监督,是决策阶段造价控制的关键工作。
(二)加大限额设计的执行力度
设计过程中有效控制造价要把握全过程控制、主动控制、技术经济相结合三项原则。一般设计人员对限额设计的执行停留在总价不超投资额的层面上,仍有改进空间。限额设计的本质要求是进行层层环节的控制,确保最终实现设计优化和造价控制的目标,要求在施工图阶段,每个专业和工序中都要把限额设计作为重点工作内容。但实践中,设计工作的开展都是套用模板一样,对细节问题的考虑都比较粗犷。限额设计的执行力度远达不到要求。因此必须强化设计人员优化设计的意识,发挥限额设计应有作用。值得注意的是执行限额设计过程中,确定各专业的投资限额不是简单地提出几个经济限定指标。建设单位一定要避免凡事最低的思想,因为限额过低必然限制设计人员的创造性;当过低限额造成设计方困扰时,设计方往往迫于配额指标而选择忽视技术上的合理要求,到施工阶段又会频繁变更设计加以弥补,最终造成造价失控。
(三)将价值管理方法应用到工程项目招标评标中
在招投标的过程中,如何对实力相当的投标单位进行抉择也是必须解决的问题。为实现相同成本的价值最大化的最终目标,运用价值管理原理和方法是很好的选择。价值管理研究方法目前尚未全面推广应用,仅理论上探讨的比较多。运用价值管理研究方法,需要全面考虑投标单位的情况,分析市场情形,成立价值管理小组,搜集基本资料后进行功能评价指标确定,量化和权重确定价值小组成员的评分再汇总方案评价。价值管理研究在降低成本、提高功能和促进创新等方面的效果显著。
(四)促进工程造价行业的发展和人员水平的提高
要促进造价行业的发展就必须不断完善行业法规和规范。政府部门对造价行业存在的问题要保持始终的关注和研究,并从法律法规上对不正当行为予以约束。同时,必须加强造价信息平台的建设,促进造价信息业的健康发展。政府部门提前介入对造价信息业市场发展的指导,有利于规避市场的各类乱象。个别企业的垄断对造价信息市场的发展来说,并不是好现象。一是各造价信息使用单位获取信息的价格不合理,另外不利于造价信息平台的进一步发展。所以政府应对市场保持敏锐的观察,引导造价信息市场健康持续发展。
另外造价从业人员的水平必须综合提升。现在推行的造价工程师执行考试准入制度,并且每年都必须进行继续教育。值得提醒的是,在做好准入和教育管理的同时,要注意保证质量。各类培训都应达到要求的标准,不可以流于形式。工程造价控制是一项系统工程,对人员知识面要求较广,不仅要掌握专业知识,还要具备法律、经济方面知识。在造价管理模式转变过程中,作为一名造价从业人员必须主动应对该转变,更新思想观念和创新工作方法,从根本上理解全过程造价管理模式,做好全过程造价的管理工作。造价人员要增强学习能力,扩大知识体系,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另外也要注意日常经验和信息的积累。如对己建工程的造价信息进行分析和研究的基础资料收集工作,是提升个人造价水平很好的途径。
(五)做好结算编制和审核工作
工程施工结算审核是工程造价控制的最后环节,是一个技术与经济合为体的结合性环节。在建设项目造价控制的最后阶段,施工单位在编制决算时,应注意资料的完整性和可靠性,做到有理有据,合理地进行结算报价,具体要做到熟悉工程量计算规则和计算准确,把握好细节;建设单位和审计单位必须审查資金使用的重要环节,必须与工程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认真审查竣工结算的原始资料,包括投资估算、设计概预算、施工合同、设计变更、工程费用签证等,并根据这些资料计算核定项目的最终造价,还要严防施工单位的弄虚作假行为。例如审计单位可以用重点审核法审核主要的工程量,该方法就是选择造价构成主体的工程量及单价作为审核重点,另外对各项费用和材料定价也要作重点审核。
结语
总而言之,在我国市政工程建设过程中,只有很好地完成了工程造价控制等工作,才能一方面提升施工工序衔接效率,确保施工顺利进行,所以,负责造价的相关人员一方面要全面了解本专业的具体内容,另一方面还要熟悉市政不同专业的工艺以及施工流程,只有这样,才会完成好市政工程造价控制等一系列工作,进而保证工程项目造价管理的顺利进行。
参考文献
[1]汪艳.市政工程的全过程造价管理研究[D].华东理工大学,2014.
[2]熊蕾.市政工程设计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D].华南理工大学,2012.
[3]杨艳.论述市政工程的造价管理措施与方法[J].中华民居(下旬刊),2014,01:456+459.
[4]刘超.关于市政工程造价控制创新的一些思考[J].中华民居,2011,09:3-4.
关键词:市政工程;造价管理;措施;方法
中图分类号:TU99文献标识码: A
一、市政工程预算的编制程序
(1)在进行施工前对资料进行搜索完整,做好相关的准备工作,在一个施工项目中,如果需要对项目的造价进行有效的准确预测,一定要从实际出发,对资料进行搜集,在市政工程的预算编制之前,施工预算人员一定要对市政工程的现场进行考察熟悉,对施工工艺能够及时的了解,尤其对于施工中所需要的材料以及工艺设备和技术等进行全方位的了解,为准确的做出工程造价预算奠定良好的基础。
(2)在进行工程造价预算前对施工图纸进行熟悉,了解工程施工图纸想表达的内容和设计人员的意图,对市政工程施工前设计的变更问题能更好地应对。
(3)在市政工程造价预算过程中工程量的计算最为复杂和繁重。要严格地按照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工程量的计算,并且对其他工程施工要充分考虑,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
(4)对预算定额要灵活准确地套用,在对工程量计算完成并校对后,要将工程量的分部分项套用在单位的评估表中,在进行定额计价计算。并进行相乘累加,就会得到分部分项工程量的清单计价合计。在定额使用前,要先对定额的总说明和分部分项工程的说明等相关规定进行了解。定额编制的适用范围和依据要充分掌握。其次,对于计量单位和定额项目的内容和允许换算的范围方法要熟练掌握,这样才能对预算定额灵活准确地套用。
(5)对市政工程造价构成的规定项目和费率要分别进行计算,在对其进行计算时要保证原始数据输入的准确性,要综合国家和建设单位的利益和施工企业的合法权益对取费标准进行选择。
二、市政工程造价控制问题的管理办法
(一)加强建设单位的造价控制意识,规范并监督项目决策过程
对可行性研究成果应予以审核,建设单位的决策过程应做到严格按照程序规定办理,并予以监管。在实际的建筑工程中可行性研究报告成为一纸空文的情况在现实中应不在少数,制度的存在就是为了预防过程中不正当行为的发生,弃制度于不顾,说明建设单位的法律意识太淡薄,也反映出违规操作的成本过低,不具有威慑力。
另外建设单位人员的业务水平也应予以提高。关键岗位上应安排符合能力要求的人进行管理。建设单位管理方如若不存在这种意识,管理工作自然受到水平的限制。对于方案的选择应经过技术经济评价或应用价值工程的方式进行科学数据的论证,但是此过程人为地忽略,可行性研究结论对造价控制实际上是不再具有意义。有些建设单位的工程管理职能都集中在某一科室或某一人身上,管理效率和效果自然也成问题。
决策这一阶段对工程造价控制的有效与否有着决定性的作用。代为利用国家资金实施工程的建设单位是造价控制的关键主体。所以对建设单位的行为进行规范和约束,是解决决策失误问题的根源。对可行性研究成果及其产生过程进行审核监督,是决策阶段造价控制的关键工作。
(二)加大限额设计的执行力度
设计过程中有效控制造价要把握全过程控制、主动控制、技术经济相结合三项原则。一般设计人员对限额设计的执行停留在总价不超投资额的层面上,仍有改进空间。限额设计的本质要求是进行层层环节的控制,确保最终实现设计优化和造价控制的目标,要求在施工图阶段,每个专业和工序中都要把限额设计作为重点工作内容。但实践中,设计工作的开展都是套用模板一样,对细节问题的考虑都比较粗犷。限额设计的执行力度远达不到要求。因此必须强化设计人员优化设计的意识,发挥限额设计应有作用。值得注意的是执行限额设计过程中,确定各专业的投资限额不是简单地提出几个经济限定指标。建设单位一定要避免凡事最低的思想,因为限额过低必然限制设计人员的创造性;当过低限额造成设计方困扰时,设计方往往迫于配额指标而选择忽视技术上的合理要求,到施工阶段又会频繁变更设计加以弥补,最终造成造价失控。
(三)将价值管理方法应用到工程项目招标评标中
在招投标的过程中,如何对实力相当的投标单位进行抉择也是必须解决的问题。为实现相同成本的价值最大化的最终目标,运用价值管理原理和方法是很好的选择。价值管理研究方法目前尚未全面推广应用,仅理论上探讨的比较多。运用价值管理研究方法,需要全面考虑投标单位的情况,分析市场情形,成立价值管理小组,搜集基本资料后进行功能评价指标确定,量化和权重确定价值小组成员的评分再汇总方案评价。价值管理研究在降低成本、提高功能和促进创新等方面的效果显著。
(四)促进工程造价行业的发展和人员水平的提高
要促进造价行业的发展就必须不断完善行业法规和规范。政府部门对造价行业存在的问题要保持始终的关注和研究,并从法律法规上对不正当行为予以约束。同时,必须加强造价信息平台的建设,促进造价信息业的健康发展。政府部门提前介入对造价信息业市场发展的指导,有利于规避市场的各类乱象。个别企业的垄断对造价信息市场的发展来说,并不是好现象。一是各造价信息使用单位获取信息的价格不合理,另外不利于造价信息平台的进一步发展。所以政府应对市场保持敏锐的观察,引导造价信息市场健康持续发展。
另外造价从业人员的水平必须综合提升。现在推行的造价工程师执行考试准入制度,并且每年都必须进行继续教育。值得提醒的是,在做好准入和教育管理的同时,要注意保证质量。各类培训都应达到要求的标准,不可以流于形式。工程造价控制是一项系统工程,对人员知识面要求较广,不仅要掌握专业知识,还要具备法律、经济方面知识。在造价管理模式转变过程中,作为一名造价从业人员必须主动应对该转变,更新思想观念和创新工作方法,从根本上理解全过程造价管理模式,做好全过程造价的管理工作。造价人员要增强学习能力,扩大知识体系,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另外也要注意日常经验和信息的积累。如对己建工程的造价信息进行分析和研究的基础资料收集工作,是提升个人造价水平很好的途径。
(五)做好结算编制和审核工作
工程施工结算审核是工程造价控制的最后环节,是一个技术与经济合为体的结合性环节。在建设项目造价控制的最后阶段,施工单位在编制决算时,应注意资料的完整性和可靠性,做到有理有据,合理地进行结算报价,具体要做到熟悉工程量计算规则和计算准确,把握好细节;建设单位和审计单位必须审查資金使用的重要环节,必须与工程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认真审查竣工结算的原始资料,包括投资估算、设计概预算、施工合同、设计变更、工程费用签证等,并根据这些资料计算核定项目的最终造价,还要严防施工单位的弄虚作假行为。例如审计单位可以用重点审核法审核主要的工程量,该方法就是选择造价构成主体的工程量及单价作为审核重点,另外对各项费用和材料定价也要作重点审核。
结语
总而言之,在我国市政工程建设过程中,只有很好地完成了工程造价控制等工作,才能一方面提升施工工序衔接效率,确保施工顺利进行,所以,负责造价的相关人员一方面要全面了解本专业的具体内容,另一方面还要熟悉市政不同专业的工艺以及施工流程,只有这样,才会完成好市政工程造价控制等一系列工作,进而保证工程项目造价管理的顺利进行。
参考文献
[1]汪艳.市政工程的全过程造价管理研究[D].华东理工大学,2014.
[2]熊蕾.市政工程设计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D].华南理工大学,2012.
[3]杨艳.论述市政工程的造价管理措施与方法[J].中华民居(下旬刊),2014,01:456+459.
[4]刘超.关于市政工程造价控制创新的一些思考[J].中华民居,2011,09: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