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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0年5月,前纳粹军官阿道夫·艾克曼被以色列情报部门秘密绑架,次年在耶路撒冷受审,最终被处以绞刑。这个犹太人大屠杀“最终方案”的主要负责人,1941年至1945年负责将三百万犹太人遣送到死亡集中营的“死刑执行者”,终于罪有应得,被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
然而在剖析艾克曼犯罪行为乃至大屠杀发生的深层原因的时候,学界有着各种不同的争议。在一些论者眼里,艾克曼作为大屠杀的执行者,杀人如草芥,一方面是受德国“仇犹文化”的影响,另一方面也是其本人的天性使然,属于穷凶极恶的四大恶人之流。
如果这样剖析,校园里会不会出现“艾克曼”自然是一个毫无意义的伪命题。毕竟这些作恶者受文化和人性掣肘,属于极端特殊的个例,并没有普遍的意义。但汉娜·阿伦特不这么认为,在《艾克曼在耶路撒冷》中她提出了“平庸的邪恶”一说。阿伦特认为,极权制度把人异化成无思想、无判断的作恶工具,这才是绝对的邪恶。艾克曼在大屠杀中犯下弥天大罪,动机是极平常的服从命令和尽忠职守。从根本上说,他只是按照罪恶统治的法规办事。他并不是另一个世界的邪恶的妖魔鬼怪,而是我们所熟悉的世界的熟悉人物,只要条件准许,平庸的人,也可以做出极端的邪恶。
既然如此,就不免让人警醒,在我们的校园中,一些不被察觉的做法,是不是也会助长平庸的邪恶?或者在有意无意的消弭人的思想和判断,进而让人不懂或者不敢拒绝作恶?
倒并不是杞人忧天,社会心理学家米尔格伦的“权威服从试验”,在一定意义上模仿了教学情境,让人更觉校园里出现“艾克曼”并非完全不可能。
这项试验的参与者被告知是参与“体罚对学习行为的效用的实验”,两人一组,以抽签的方式决定其中一人当学生,另一人当教师。老师和学生分处不同的房间,只能隔着墙壁以声音互相沟通。学生记忆词汇发生错误时候,教师通过电击来惩罚,电击从45V到足以致命的450V。在有参与者被明确告知隔壁参与者患有心脏疾病的情况下,还是有65%的参与者达到了最高惩罚电流。其中没有一个参与者在300V之前坚持停止。这个试验被米尔格伦自己以及其他心理学家重复做过,结果都类似。
虽然,所有的学生都由实验人员假冒,电击也并没有真正进行,但是米尔格伦还是写道:“我必须作这样的结论,那就是,阿伦特关于平庸的邪恶的想法比任何人所能想象的更接近事实。”他得出的教训是:“平常人,只是尽忠职守,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敌意,却能够成为某种可怕的破坏的实行者。”正因为此,这个试验也被称为“艾克曼试验”。
比较一下米尔格伦“权威服从试验”的要素和今日校园的教学场景,一些共同点确实让人不寒而栗。都有冠冕堂皇的“为学生好”的理由;都有为了这个目标不惜一再追加的惩罚手段;都有“组织化环境”下的盲从;也都有将责任推卸给比自己有权威者身上的自我解脱方式。从目的到方法,从过程到结果,存活于诸如一些以高考誓师著名的学校中的教育,基本可以一一对位。可以说,目前校园里并不缺乏产生类似艾克曼的土壤。
可以先来看看教师这一根链条。从学校最高长官校长开始,到分管学校的德育、教学、教研、后勤等等的中层干部,再到具体做学生思想工作的班主任,最后到负有学科教学任务的科任教师,几乎每个人都生活在冠冕堂皇的“为学生好”的责任意识之中。在这条链条中,为了这个目标,每个人都有不惜一再追加对不服从学生的惩罚力度,罚站、罚作业、罚当众检讨,目的当然都是为了学生好,如此尽忠职守,没有特别的敌意,却成了迫害学生个性成长的实行者。
从校长到教师,从办学宗旨到班级目标,无疑已经缔造成一个高度制度化、组织化的校园环境,在这个环境中,充斥着或服从或从众的心理,如果最高的一层链条出现变异,很难想象会有多少艾克曼推波助澜,进而出现结果的不可收拾。
不仅仅是教师,在班级这个高度组织化的环境下,学生也被动员起来,成为制度化下的一个螺丝钉。班级集体理论创立者之一马卡连柯曾说,“班集体并不是单单聚集起来的一群人”,而是“由于目标的一致、行动的一致而结合起来的有一定组织纪律的统一体”。
班级干部、社团领袖、学习小组组长等等,这些人并不是美国班级里的“班代表”,代表全班把同学们对学校、教师、教学、生活等各个方面的意见反映给学校领导,而是班主任管理班级的手段。他们互相掣肘、互相推动,为教师这样的权威角色或者更高的“行为准则”之类的附加目标而鼓噪前行,浩浩荡荡和教师共同形成了服从命令的校园大群体。这样的群体力量,自然就大大的削弱了身处其中者的判断力。
所以,米尔格伦说:“一个人抛弃个人责任并成为罪恶行为的无意识代理,这是一种普遍的行为方式。”艾克曼会,米莱村大屠杀的美军士兵会,校园里也一样会。
如何防止,是一个庞大的课题。阿伦特比较相信个体的反思和决断。那么,从教育源头上遏制一言堂,引入民主对话程序,作为个体的教师和学生,能够及时反思自己的角色,在万不得已情况下,不惜鼓励教师和学生做到“一厘米的主权”。这些,也许就是“艾克曼实验”给我们的启示
然而在剖析艾克曼犯罪行为乃至大屠杀发生的深层原因的时候,学界有着各种不同的争议。在一些论者眼里,艾克曼作为大屠杀的执行者,杀人如草芥,一方面是受德国“仇犹文化”的影响,另一方面也是其本人的天性使然,属于穷凶极恶的四大恶人之流。
如果这样剖析,校园里会不会出现“艾克曼”自然是一个毫无意义的伪命题。毕竟这些作恶者受文化和人性掣肘,属于极端特殊的个例,并没有普遍的意义。但汉娜·阿伦特不这么认为,在《艾克曼在耶路撒冷》中她提出了“平庸的邪恶”一说。阿伦特认为,极权制度把人异化成无思想、无判断的作恶工具,这才是绝对的邪恶。艾克曼在大屠杀中犯下弥天大罪,动机是极平常的服从命令和尽忠职守。从根本上说,他只是按照罪恶统治的法规办事。他并不是另一个世界的邪恶的妖魔鬼怪,而是我们所熟悉的世界的熟悉人物,只要条件准许,平庸的人,也可以做出极端的邪恶。
既然如此,就不免让人警醒,在我们的校园中,一些不被察觉的做法,是不是也会助长平庸的邪恶?或者在有意无意的消弭人的思想和判断,进而让人不懂或者不敢拒绝作恶?
倒并不是杞人忧天,社会心理学家米尔格伦的“权威服从试验”,在一定意义上模仿了教学情境,让人更觉校园里出现“艾克曼”并非完全不可能。
这项试验的参与者被告知是参与“体罚对学习行为的效用的实验”,两人一组,以抽签的方式决定其中一人当学生,另一人当教师。老师和学生分处不同的房间,只能隔着墙壁以声音互相沟通。学生记忆词汇发生错误时候,教师通过电击来惩罚,电击从45V到足以致命的450V。在有参与者被明确告知隔壁参与者患有心脏疾病的情况下,还是有65%的参与者达到了最高惩罚电流。其中没有一个参与者在300V之前坚持停止。这个试验被米尔格伦自己以及其他心理学家重复做过,结果都类似。
虽然,所有的学生都由实验人员假冒,电击也并没有真正进行,但是米尔格伦还是写道:“我必须作这样的结论,那就是,阿伦特关于平庸的邪恶的想法比任何人所能想象的更接近事实。”他得出的教训是:“平常人,只是尽忠职守,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敌意,却能够成为某种可怕的破坏的实行者。”正因为此,这个试验也被称为“艾克曼试验”。
比较一下米尔格伦“权威服从试验”的要素和今日校园的教学场景,一些共同点确实让人不寒而栗。都有冠冕堂皇的“为学生好”的理由;都有为了这个目标不惜一再追加的惩罚手段;都有“组织化环境”下的盲从;也都有将责任推卸给比自己有权威者身上的自我解脱方式。从目的到方法,从过程到结果,存活于诸如一些以高考誓师著名的学校中的教育,基本可以一一对位。可以说,目前校园里并不缺乏产生类似艾克曼的土壤。
可以先来看看教师这一根链条。从学校最高长官校长开始,到分管学校的德育、教学、教研、后勤等等的中层干部,再到具体做学生思想工作的班主任,最后到负有学科教学任务的科任教师,几乎每个人都生活在冠冕堂皇的“为学生好”的责任意识之中。在这条链条中,为了这个目标,每个人都有不惜一再追加对不服从学生的惩罚力度,罚站、罚作业、罚当众检讨,目的当然都是为了学生好,如此尽忠职守,没有特别的敌意,却成了迫害学生个性成长的实行者。
从校长到教师,从办学宗旨到班级目标,无疑已经缔造成一个高度制度化、组织化的校园环境,在这个环境中,充斥着或服从或从众的心理,如果最高的一层链条出现变异,很难想象会有多少艾克曼推波助澜,进而出现结果的不可收拾。
不仅仅是教师,在班级这个高度组织化的环境下,学生也被动员起来,成为制度化下的一个螺丝钉。班级集体理论创立者之一马卡连柯曾说,“班集体并不是单单聚集起来的一群人”,而是“由于目标的一致、行动的一致而结合起来的有一定组织纪律的统一体”。
班级干部、社团领袖、学习小组组长等等,这些人并不是美国班级里的“班代表”,代表全班把同学们对学校、教师、教学、生活等各个方面的意见反映给学校领导,而是班主任管理班级的手段。他们互相掣肘、互相推动,为教师这样的权威角色或者更高的“行为准则”之类的附加目标而鼓噪前行,浩浩荡荡和教师共同形成了服从命令的校园大群体。这样的群体力量,自然就大大的削弱了身处其中者的判断力。
所以,米尔格伦说:“一个人抛弃个人责任并成为罪恶行为的无意识代理,这是一种普遍的行为方式。”艾克曼会,米莱村大屠杀的美军士兵会,校园里也一样会。
如何防止,是一个庞大的课题。阿伦特比较相信个体的反思和决断。那么,从教育源头上遏制一言堂,引入民主对话程序,作为个体的教师和学生,能够及时反思自己的角色,在万不得已情况下,不惜鼓励教师和学生做到“一厘米的主权”。这些,也许就是“艾克曼实验”给我们的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