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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我国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在面临大规模的扩招时,教育质量下滑日益严重。研究生教育是高层次的高等教育,肩负着为祖国现代化建设培养高素质人才的重任,而研究生录取制度关系到我国高等教育在高层次上的发展。因此可以通过对研究生录取制度的分析,探索创新研究生录取模式,保障高等教育质量, 维护人才选拔的公正性,从而达到完善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机制的目的。
【关键词】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教育 质量保障机制 研究生录取制度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3)12-0248-01
一、研究生录取制度分析
(一)研究生录取制度分析的意义
当前,很多学校总是力求建立一套完善的质量管理机制,使得学生能够在尽可能好的教育环境中,学到尽可能全面的专业知识。研究生教育的质量关系到科教兴国的基本国策, 而研究生生源质量逐年下降,使得研究生教育质量面临着严峻挑战。为了选拔到更多具有良好科研素质与创新潜能的优秀人才进行高层次的培养教育,应严格笔试复试程序,把好入门关。良好的生源是研究生教育成功的重要保障, 结合高校素质教育与创新人才培养, 科学探讨新的研究生录取方式, 是新世纪高等教育工作者应该关注的重大问题。
(二)我国现行录取制度之弊端
教育主管部门的行政化教育管理思想,致使高等院校的研究生招生制度在高度集中的模式下运行,从招生目录的建立到最终录取名单等,中间包含的十余个环节都由教育主管部门直接负责管理,高校缺乏招生自主权。考试科目的内容设置对人才选拔的针对性不强,我国学术型研究生招生考试科目有政治,外语和专业基础课,往往是政治和外语这样的公共考试科目已成为许多专业性能好、专业研究潜力强的考生的一个拦路虎,在考试内容上,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点以对基本知识的考察为主, 在专业考试科目上,以重点一级学科命题,但国家缺乏科学的标准,统一的考试大纲。另外,时间安排不合理,随着高等教育的大众化发展,学术型研究生选拔的有效性下降。
(三)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录取制度的国际比较
比较美国、英国、日本的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招录制度的异同,可进一步认识中外研究生招生考试制度的差异性以及改革路径与制度选择, 有助于总结研究生招考的一般规律, 拓展学术型研究生招生改革思路。
美国高校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招生一般采用学习能力考试与本科学习情况审查相结合,由第三方组织学习能力测试。考试类型主要包括TOEFL、GRE、GMAT、LAST等。各高校对考生本科学习情况和学习潜力审查,在录取过程中,几乎是导师或导师组决定一切, 学院和学校只是负责办理各种手续, 政府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很少参与研究生招生考试事务。
英国没有统一的研究生入学考试, 每所院校自行决定每一个研究生的录取条件。申请人被录取与否取决于是否符合院校的入学要求。对于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常规的入学条件是要求有相关学科的学士学位及英语水平考试成绩。如果学历不够或专业不符,经英国研究生院认可后,可先读一年硕士预科,再攻读硕士学位。
日本实行严格的研究生入学考试。报考者需要到日本的研究生培养单位参加入学考试(也有一部分只实施资料选考的研究生院不需要入学考试)。考试科目为日语、英语或其他外语,专门科目笔试、小论文、专门科目口试等。
通过比较可以发现,国家教育传统和教育的发展程度不同,国家研究生招生模式就不同,我国可以有针对性地取其精华。
二、针对现行录取制度的弊端提出的建议
(一)教育主管部门“权力下放”,使招生单位具备一定的灵活性
比如对于招生计划的制定,可以逐步开放招收规模控制,研究生的招收单位可以根据社会的需求、教师队伍、科研项目、办学条件、质量保证等因素确定学生招收规模。根据院校招录学生的规模,教育主管部门可以实施几年的总量控制,允许自我调节范围。在招录方式上,研究生培养单位应积极探索,例如公开招考时,可以扩大面试成绩比重。
(二)以更科学的招考模式,建立更有效的选择机制
对于大多数考生采用一般的录取方法,少量具备特殊知识的考生可以采用特殊的录取方法。一般的录取方法,最好采取目前许多学者提出的分阶段评价的方法,实现招考分离,采取资格考试和招生单位自主招生相结合的申请学位方式,与此同时加入综合素质测试的两段式招考模式。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招考的第一阶段即是学生的考试资格确定阶段,主要是由公共基础课成绩决定的,由于所有的基础课程的学习即研究生资格考试是在大二同步完成的,不再和专业的教学时间相冲突,学生在大三以后就可以专注于专业课程的学习,掌握各种科研技术,进行社会实践技能培训。在考生的考试资格确定的基础上,大四的时候开始第二阶段的专业评估。为了维护考试的公平性,应按照统一方式的主题,从不同的院校组织各重点学科的专家,也就是说,专业成绩不再是单科的成绩,而是对本专业理论知识的整合,以便促进优秀人才的选拔。具有特殊专长的学生,应该采取特殊的方式录取。这类考生的录取建议采取专家组推荐、学校再综合评估的方式,由教育主管部门对学生入学的事宜统一控制,不能限制比例完成。
总之, 目前的研究生招生制度已经面临非改不可的局面, 为了使我国学术型研究生教育质量有真正的提高, 国家科研后备实力得到切实增强, 整体高等教育水平受到国际普遍认可, 我们应该花大量精力进行相关的尝试, 探讨符合我国国情的研究生录取方案, 真正从源头做好。
参考文献:
[1]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中国研究生院院长联席会. 透视与借鉴——国外著名高等学校调研报告[M]. 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
[2]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透视与借鉴——国外著名高等学校调研报告:下册[M]. 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
【关键词】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教育 质量保障机制 研究生录取制度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3)12-0248-01
一、研究生录取制度分析
(一)研究生录取制度分析的意义
当前,很多学校总是力求建立一套完善的质量管理机制,使得学生能够在尽可能好的教育环境中,学到尽可能全面的专业知识。研究生教育的质量关系到科教兴国的基本国策, 而研究生生源质量逐年下降,使得研究生教育质量面临着严峻挑战。为了选拔到更多具有良好科研素质与创新潜能的优秀人才进行高层次的培养教育,应严格笔试复试程序,把好入门关。良好的生源是研究生教育成功的重要保障, 结合高校素质教育与创新人才培养, 科学探讨新的研究生录取方式, 是新世纪高等教育工作者应该关注的重大问题。
(二)我国现行录取制度之弊端
教育主管部门的行政化教育管理思想,致使高等院校的研究生招生制度在高度集中的模式下运行,从招生目录的建立到最终录取名单等,中间包含的十余个环节都由教育主管部门直接负责管理,高校缺乏招生自主权。考试科目的内容设置对人才选拔的针对性不强,我国学术型研究生招生考试科目有政治,外语和专业基础课,往往是政治和外语这样的公共考试科目已成为许多专业性能好、专业研究潜力强的考生的一个拦路虎,在考试内容上,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点以对基本知识的考察为主, 在专业考试科目上,以重点一级学科命题,但国家缺乏科学的标准,统一的考试大纲。另外,时间安排不合理,随着高等教育的大众化发展,学术型研究生选拔的有效性下降。
(三)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录取制度的国际比较
比较美国、英国、日本的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招录制度的异同,可进一步认识中外研究生招生考试制度的差异性以及改革路径与制度选择, 有助于总结研究生招考的一般规律, 拓展学术型研究生招生改革思路。
美国高校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招生一般采用学习能力考试与本科学习情况审查相结合,由第三方组织学习能力测试。考试类型主要包括TOEFL、GRE、GMAT、LAST等。各高校对考生本科学习情况和学习潜力审查,在录取过程中,几乎是导师或导师组决定一切, 学院和学校只是负责办理各种手续, 政府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很少参与研究生招生考试事务。
英国没有统一的研究生入学考试, 每所院校自行决定每一个研究生的录取条件。申请人被录取与否取决于是否符合院校的入学要求。对于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常规的入学条件是要求有相关学科的学士学位及英语水平考试成绩。如果学历不够或专业不符,经英国研究生院认可后,可先读一年硕士预科,再攻读硕士学位。
日本实行严格的研究生入学考试。报考者需要到日本的研究生培养单位参加入学考试(也有一部分只实施资料选考的研究生院不需要入学考试)。考试科目为日语、英语或其他外语,专门科目笔试、小论文、专门科目口试等。
通过比较可以发现,国家教育传统和教育的发展程度不同,国家研究生招生模式就不同,我国可以有针对性地取其精华。
二、针对现行录取制度的弊端提出的建议
(一)教育主管部门“权力下放”,使招生单位具备一定的灵活性
比如对于招生计划的制定,可以逐步开放招收规模控制,研究生的招收单位可以根据社会的需求、教师队伍、科研项目、办学条件、质量保证等因素确定学生招收规模。根据院校招录学生的规模,教育主管部门可以实施几年的总量控制,允许自我调节范围。在招录方式上,研究生培养单位应积极探索,例如公开招考时,可以扩大面试成绩比重。
(二)以更科学的招考模式,建立更有效的选择机制
对于大多数考生采用一般的录取方法,少量具备特殊知识的考生可以采用特殊的录取方法。一般的录取方法,最好采取目前许多学者提出的分阶段评价的方法,实现招考分离,采取资格考试和招生单位自主招生相结合的申请学位方式,与此同时加入综合素质测试的两段式招考模式。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招考的第一阶段即是学生的考试资格确定阶段,主要是由公共基础课成绩决定的,由于所有的基础课程的学习即研究生资格考试是在大二同步完成的,不再和专业的教学时间相冲突,学生在大三以后就可以专注于专业课程的学习,掌握各种科研技术,进行社会实践技能培训。在考生的考试资格确定的基础上,大四的时候开始第二阶段的专业评估。为了维护考试的公平性,应按照统一方式的主题,从不同的院校组织各重点学科的专家,也就是说,专业成绩不再是单科的成绩,而是对本专业理论知识的整合,以便促进优秀人才的选拔。具有特殊专长的学生,应该采取特殊的方式录取。这类考生的录取建议采取专家组推荐、学校再综合评估的方式,由教育主管部门对学生入学的事宜统一控制,不能限制比例完成。
总之, 目前的研究生招生制度已经面临非改不可的局面, 为了使我国学术型研究生教育质量有真正的提高, 国家科研后备实力得到切实增强, 整体高等教育水平受到国际普遍认可, 我们应该花大量精力进行相关的尝试, 探讨符合我国国情的研究生录取方案, 真正从源头做好。
参考文献:
[1]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中国研究生院院长联席会. 透视与借鉴——国外著名高等学校调研报告[M]. 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
[2]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透视与借鉴——国外著名高等学校调研报告:下册[M]. 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