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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宿迁位于江苏省西北部,1996年7月经国务院批准成为地级市。建市以来,特别是“十五”以来,宿迁市针对特殊的市情,坚持“一保三放开”(即全面强化政府责任,确保义务教育健康快速发展,同时逐步放开学前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和职业教育),重点吸纳民间资本进入教育领域,大力兴办各级各类民办学校。
截至2006年底,全市教育投入中的民间资本累计达到20.5亿元,民办中小学和幼儿园915所,在校生34.2万人,占全市中小学和幼儿园在校生总数的31%。民办教育的快速发展,有力地推动了宿迁教育事业的数量扩张、质量提高、结构优化和效益提升,走出了一条穷市办大教育、强教育和人民满意教育的发展之路。
一、宿迁市大力发展民办教育的背景和动因
宿迁市地处沿海发达地区的不发达区域,是经济发达省份中的不发达市,主要经济指标排在全省末位。2000年,全市总人口占全省总人口的7%,而财政总收入仅占全省的1%;人均GDP仅有全省平均水平的1/3。即使和我国西部一些地区相比,宿迁也存在着一定的差距。
在这样的经济基础上,尽管“九五”期间各级财政对教育的投入达到一般性财政总收入的69%,但仍然难以满足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2000年,全市幼儿入园率55%,初中毕业生升学率不足48%,比全省平均水平低22个百分点,3万多名初中毕业生难以走进高中校门,高考成绩位于全省末位。全市省重点以上中小学和幼儿园22所,而当时同处苏北的徐州市达到了124所。绝大部分学校没有完全摆脱计划经济的运行模式,发展后劲乏力。
李岚清说,中国的教育事业,只靠政府这一个“轮子”推动,发展速度总是有限的;如果再加上另一个“轮子”——民办教育的推动,一定会发展得更快更好。全国第三次教育工作会议报告指出,要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积极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办学,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体、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共同发展的格局。江苏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苏北地区发展的意见》也指出,“在不违背国家政策法规的前提下,允许和支持宿迁市采取比其他地区更加灵活的政策(发展教育)”。在这种形势下,我们充分认识到,只有打破政府包办教育事业的单一投入机制,鼓励民间资本进入教育领域,才能聚集更多的资本共同推动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
二、宿迁行政部门发展民办教育的主要做法
1. 领导重视,政策扶持
2000年5月,宿迁市政府出台了《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事业的意见》,制定了发展社会力量办学的一系列鼓励扶持政策。2000年7月,宿迁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高中阶段教育发展的意见》,鼓励社会力量重点兴办高中阶段教育,并规定“在土地征用上,政府可以无偿提供,也可以按土地实际价值作为政府投入的股份”。2004年6月,宿迁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民办教育发展的若干规定》,在土地征用、基建经费、税收、招生及收费等方面,为民办教育机构制定了较为完善的优惠政策和奖励措施。2005年5月,宿迁市委、市政府召开了建市以来规模最大、规格最高的全市民办教育工作会议。时任市委书记、现任副省长仇和在会上强调,要像办公办教育那样大办民办教育。会议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民办教育发展的补充规定》,时任市长、现任市委书记张新实对各级政府在民办学校教师保险、财政投入等方面的责任逐条进行了解释。2005年6月,江苏省委书记李源潮专门批示,“宿迁民办教育要注意对外开放,引进投资,引进教师,引进学生,努力把宿迁建成教育产业集聚城。”这既为宿迁教育的发展指明了方向,更是对宿迁发展民办教育的充分肯定和有力支持。2006年2月,在总结已往办学经验的基础上,宿迁市委、市政府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民办教育发展的意见》,为民办教育发展制定了更加优惠的扶持政策,创设了更加宽松的政策环境(具体内容见附件1)。
2. 健全机制,依法管理
(1)建立服务管理机构。市、县(区)教育局分别设立了民办教育服务处,明确服务管理职责,形成了主管处室主管与其他处室分工负责、协调一致、齐抓共管的服务管理机制。同时,为了使民办学校做到他律与自律的有机结合,2005年12月29日,宿迁市民办教育协会正式成立。
(2)建立健全管理制度。2003年,市政府出台了《宿迁市非公办教育机构设置和管理暂行规定》,对民办教育的发展重点、学校规模、设立条件等都作了具体规定。2003年,市政府办出台了《宿迁市非公办教育机构教师队伍管理办法》,规范了民办学校教师队伍的管理。2004年7月,市教育局出台了《关于民办教育服务与管理若干问题的意见》,对民办教育服务与管理的有关问题作出了更加具体的规定和补充。2004年8月,市教育局印制了《宿迁市民办学校设立告知承诺书》,对民办学校的设立实行了告之承诺制度;市教育局还制定了民办学校设立审批的系列表格,规范了对民办学校设立的审批管理。
(3)严格实行年检制度。市教育局制定了《民办学校年检审报表》和《宿迁市民办学校年检评估细则》,每年对民办学校从办学条件、学校管理、教育质量等方面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评估,确定合格或不合格等第,并将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和社会公示。
(4)开展系列创建活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民办学校中积极开展示范幼儿园、星级高中等创建活动。
(5)加强人员培训。市、县(区)教育局定期对民办学校管理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培训和岗位培训,并实行民办学校校长持证(岗位培训证)上岗制度。近年来,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举办了多期民办学校校长培训班,并将民办学校教师和公办学校教师一样纳入培训范围。此外,市教育局还编印了《民办教育实用法律法规》一书,供民办学校管理者学习和使用。
3.舆论引导,做好服务
(1)建立联系人制度。2004年6月,市教育局下发《关于建立教育机关干部与民办学校定点联系制度的通知》,规定市、县(区)教育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处(股)室负责人每人至少联系一所民办学校,联系人每月至少要深入联系学校调查研究和服务一次。
(2)做好日常服务咨询工作。如对民办学校的审批与服务,实行“限时办结制”和“首问接待制”。市、县(区)教育局均成立教育人才服务中心,做好民办学校教师交流服务工作。
(3)建立交流沟通机制。市委、市政府和市教育局经常召开民办学校举办者和校长座谈会,主要领导还经常深入民办学校了解和征求意见与建议,帮助学校解决实际问题。时任市委书记、现任副省长仇和曾经在两年内13次深入泗阳致远中学调研,现场会办有关问题,给了学校巨大的支持和鼓舞。
(4)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宿迁市各级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的宣传力度,并通过召开民办教育现场会、观摩会、经验交流会,定期在新闻媒体开设“民办学校巡礼”专栏,以及举办办学成果展等活动,宣传和表彰民办学校的先进典型,努力让全社会了解、认可民办教育,形成了有利于民办教育发展的良好舆论环境。
4.注重质量,彰显特色
(1)注重办学硬件建设。宿迁的民办学校在学校规划和建设上,都能立足科学整体规划,一步到位或分步实施,不搞重复建设。
(2)积极关注民办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一方面,把师资队伍建设作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关键,面向市外招才引智。“十五”期间,全市民办学校累计引进市外本科以上优秀教师800多人。全市民办学校现有教职工1.66万人,其中专任教师1.24万人,占全市教师总数的25.10%。另一方面,把教育科研作为快速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抓手,结合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积极推进素质教育,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
(3)鼓励民办学校彰显办学特色。引导民办学校在体现特色上有所作为。有的学校积极开展外语、体育、美术、音乐等特色教育,培养学生特长;有的学校开设生活保健、人际交往、心理健康等课程,提高学生的自立能力。
三、对民办教育发展的几点思考
截止到2006年底,全市3周岁~5周岁幼儿入园率达85%,比2000年提高了30个百分点;初中毕业生升学率达93%,比2000年提高了45个百分点;普通高中和职业教育招生比例由2000年的7.0:3.0调整到4.8:5.2。一大批办学规模较大、办学效益较高的民办学校跨入了优质教育资源的行列,成为宿迁优质教育的主要增长点。同时,由于教育市场竞争激烈,学校收费普遍下降,高中阶段收费标准大大低于周边和全省平均水平。
宿迁通过重点发展民办教育,扩大了教育资源,增加了人们的受教育机会。在此过程中,我们对民办教育的发展也有以下几点思考。
1. 民办教育发展空间广阔
民办教育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公办民办和谐并存、共同发展将是我国今后一个较长时期内教育发展的主要特征,各级各类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民办学校将得到快速的发展。
2. 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是民办教育发展的关键
宿迁民办教育的发展过程,实质上是宿迁市委、市政府深刻理解和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过程。如果没有地方党委、政府在思想上的重视和解放,在舆论上的支持和引导,在政策上的优惠和扶持,民办教育很难得到持续、健康和快速的发展。
3. 民办教育的成功
截至2006年底,全市教育投入中的民间资本累计达到20.5亿元,民办中小学和幼儿园915所,在校生34.2万人,占全市中小学和幼儿园在校生总数的31%。民办教育的快速发展,有力地推动了宿迁教育事业的数量扩张、质量提高、结构优化和效益提升,走出了一条穷市办大教育、强教育和人民满意教育的发展之路。
一、宿迁市大力发展民办教育的背景和动因
宿迁市地处沿海发达地区的不发达区域,是经济发达省份中的不发达市,主要经济指标排在全省末位。2000年,全市总人口占全省总人口的7%,而财政总收入仅占全省的1%;人均GDP仅有全省平均水平的1/3。即使和我国西部一些地区相比,宿迁也存在着一定的差距。
在这样的经济基础上,尽管“九五”期间各级财政对教育的投入达到一般性财政总收入的69%,但仍然难以满足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2000年,全市幼儿入园率55%,初中毕业生升学率不足48%,比全省平均水平低22个百分点,3万多名初中毕业生难以走进高中校门,高考成绩位于全省末位。全市省重点以上中小学和幼儿园22所,而当时同处苏北的徐州市达到了124所。绝大部分学校没有完全摆脱计划经济的运行模式,发展后劲乏力。
李岚清说,中国的教育事业,只靠政府这一个“轮子”推动,发展速度总是有限的;如果再加上另一个“轮子”——民办教育的推动,一定会发展得更快更好。全国第三次教育工作会议报告指出,要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积极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办学,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体、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共同发展的格局。江苏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苏北地区发展的意见》也指出,“在不违背国家政策法规的前提下,允许和支持宿迁市采取比其他地区更加灵活的政策(发展教育)”。在这种形势下,我们充分认识到,只有打破政府包办教育事业的单一投入机制,鼓励民间资本进入教育领域,才能聚集更多的资本共同推动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
二、宿迁行政部门发展民办教育的主要做法
1. 领导重视,政策扶持
2000年5月,宿迁市政府出台了《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事业的意见》,制定了发展社会力量办学的一系列鼓励扶持政策。2000年7月,宿迁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高中阶段教育发展的意见》,鼓励社会力量重点兴办高中阶段教育,并规定“在土地征用上,政府可以无偿提供,也可以按土地实际价值作为政府投入的股份”。2004年6月,宿迁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民办教育发展的若干规定》,在土地征用、基建经费、税收、招生及收费等方面,为民办教育机构制定了较为完善的优惠政策和奖励措施。2005年5月,宿迁市委、市政府召开了建市以来规模最大、规格最高的全市民办教育工作会议。时任市委书记、现任副省长仇和在会上强调,要像办公办教育那样大办民办教育。会议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民办教育发展的补充规定》,时任市长、现任市委书记张新实对各级政府在民办学校教师保险、财政投入等方面的责任逐条进行了解释。2005年6月,江苏省委书记李源潮专门批示,“宿迁民办教育要注意对外开放,引进投资,引进教师,引进学生,努力把宿迁建成教育产业集聚城。”这既为宿迁教育的发展指明了方向,更是对宿迁发展民办教育的充分肯定和有力支持。2006年2月,在总结已往办学经验的基础上,宿迁市委、市政府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民办教育发展的意见》,为民办教育发展制定了更加优惠的扶持政策,创设了更加宽松的政策环境(具体内容见附件1)。
2. 健全机制,依法管理
(1)建立服务管理机构。市、县(区)教育局分别设立了民办教育服务处,明确服务管理职责,形成了主管处室主管与其他处室分工负责、协调一致、齐抓共管的服务管理机制。同时,为了使民办学校做到他律与自律的有机结合,2005年12月29日,宿迁市民办教育协会正式成立。
(2)建立健全管理制度。2003年,市政府出台了《宿迁市非公办教育机构设置和管理暂行规定》,对民办教育的发展重点、学校规模、设立条件等都作了具体规定。2003年,市政府办出台了《宿迁市非公办教育机构教师队伍管理办法》,规范了民办学校教师队伍的管理。2004年7月,市教育局出台了《关于民办教育服务与管理若干问题的意见》,对民办教育服务与管理的有关问题作出了更加具体的规定和补充。2004年8月,市教育局印制了《宿迁市民办学校设立告知承诺书》,对民办学校的设立实行了告之承诺制度;市教育局还制定了民办学校设立审批的系列表格,规范了对民办学校设立的审批管理。
(3)严格实行年检制度。市教育局制定了《民办学校年检审报表》和《宿迁市民办学校年检评估细则》,每年对民办学校从办学条件、学校管理、教育质量等方面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评估,确定合格或不合格等第,并将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和社会公示。
(4)开展系列创建活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民办学校中积极开展示范幼儿园、星级高中等创建活动。
(5)加强人员培训。市、县(区)教育局定期对民办学校管理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培训和岗位培训,并实行民办学校校长持证(岗位培训证)上岗制度。近年来,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举办了多期民办学校校长培训班,并将民办学校教师和公办学校教师一样纳入培训范围。此外,市教育局还编印了《民办教育实用法律法规》一书,供民办学校管理者学习和使用。
3.舆论引导,做好服务
(1)建立联系人制度。2004年6月,市教育局下发《关于建立教育机关干部与民办学校定点联系制度的通知》,规定市、县(区)教育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处(股)室负责人每人至少联系一所民办学校,联系人每月至少要深入联系学校调查研究和服务一次。
(2)做好日常服务咨询工作。如对民办学校的审批与服务,实行“限时办结制”和“首问接待制”。市、县(区)教育局均成立教育人才服务中心,做好民办学校教师交流服务工作。
(3)建立交流沟通机制。市委、市政府和市教育局经常召开民办学校举办者和校长座谈会,主要领导还经常深入民办学校了解和征求意见与建议,帮助学校解决实际问题。时任市委书记、现任副省长仇和曾经在两年内13次深入泗阳致远中学调研,现场会办有关问题,给了学校巨大的支持和鼓舞。
(4)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宿迁市各级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的宣传力度,并通过召开民办教育现场会、观摩会、经验交流会,定期在新闻媒体开设“民办学校巡礼”专栏,以及举办办学成果展等活动,宣传和表彰民办学校的先进典型,努力让全社会了解、认可民办教育,形成了有利于民办教育发展的良好舆论环境。
4.注重质量,彰显特色
(1)注重办学硬件建设。宿迁的民办学校在学校规划和建设上,都能立足科学整体规划,一步到位或分步实施,不搞重复建设。
(2)积极关注民办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一方面,把师资队伍建设作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关键,面向市外招才引智。“十五”期间,全市民办学校累计引进市外本科以上优秀教师800多人。全市民办学校现有教职工1.66万人,其中专任教师1.24万人,占全市教师总数的25.10%。另一方面,把教育科研作为快速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抓手,结合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积极推进素质教育,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
(3)鼓励民办学校彰显办学特色。引导民办学校在体现特色上有所作为。有的学校积极开展外语、体育、美术、音乐等特色教育,培养学生特长;有的学校开设生活保健、人际交往、心理健康等课程,提高学生的自立能力。
三、对民办教育发展的几点思考
截止到2006年底,全市3周岁~5周岁幼儿入园率达85%,比2000年提高了30个百分点;初中毕业生升学率达93%,比2000年提高了45个百分点;普通高中和职业教育招生比例由2000年的7.0:3.0调整到4.8:5.2。一大批办学规模较大、办学效益较高的民办学校跨入了优质教育资源的行列,成为宿迁优质教育的主要增长点。同时,由于教育市场竞争激烈,学校收费普遍下降,高中阶段收费标准大大低于周边和全省平均水平。
宿迁通过重点发展民办教育,扩大了教育资源,增加了人们的受教育机会。在此过程中,我们对民办教育的发展也有以下几点思考。
1. 民办教育发展空间广阔
民办教育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公办民办和谐并存、共同发展将是我国今后一个较长时期内教育发展的主要特征,各级各类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民办学校将得到快速的发展。
2. 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是民办教育发展的关键
宿迁民办教育的发展过程,实质上是宿迁市委、市政府深刻理解和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过程。如果没有地方党委、政府在思想上的重视和解放,在舆论上的支持和引导,在政策上的优惠和扶持,民办教育很难得到持续、健康和快速的发展。
3. 民办教育的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