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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随着中国保险企业大举进入房地产业以及其他实体行业,有关保险业转移风险的说法不胫而走。理论上说,保险业利用自己筹集的资金从事多元化经营本来无可厚非,但令人感到奇怪的是,一些保险企业采用杠杆原理,以保险资金从事收购活动,并且把收购合同标的公司作为担保,筹措更多的资金用于收购其他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