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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高等学校是一个专业化的组织,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它的信息公开工作一直都受到社会各界的极大关注。自从2010年9月1日《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施行以来,社会各界就开始迫切希望高校就信息公开问题做出回应,同时也对教育腐败的解决寄予厚望。高校信息公开的顺利实施,不仅有利于公民知情权的实现,高校的有效治理,更有利于我国信息公开整体制度的推进和发展。
关键词 高校 信息公开 知情权
一、高校信息公开立法基础
2008年5月施行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是我国行政公开法制发展的一大成果。为了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第37条规定,2010年教育部通过了《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以法律条文的形式,规定了高校信息公开的范围、形式、责任制度等,促进了我国高等学校信息公开的发展。
各国国情不一,立法依据和内容也不尽相同。现阶段,不管是政府,还是高校,都受到“政府最大”的影响,对民众参与国家和社会管理的权力和义务不够重视,因此,对信息是否公开透明的意识和责任感并不是特别的强烈。中国人长期以来有顺从的意识,再加上小农经济的影响,人民对于知情权反应平淡,缺乏主动性以及法律意识。信息公开不只是一种行政行为,它更是大部分公共组织的责任。高校信息公开立法的贯彻落实,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
二、高校信息公开立法及原则
立法是高校信息公开法治化的首要步骤,依法治校是立法宗旨。权力与义务是相辅相成的,高校既有信息公开的责任和义务,同时也享有一定的权力,比如说高校的信息公开控制在一定程度的,也存在保密范畴。
“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是信息公开法律法规中普遍的指导思想。完全绝对地公开所有信息是不现实的,一些内部研究、建议、讨论或者审议,一旦公开,可能会造成不可预料的混乱状况;牵扯特定个人身份,或者会对本人造成一定负面影响的信息,也不宜公开;等等。但高校财务问题,保密过多就不适合了。自从《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实施以来,财务管理方面的透明,尤其受到舆论关注。该《办法》第七条规定,高等学校应当主动公开“财务、资产与财务管理制度,学校经费来源、年度经费预算决算方案,财政性资金、受捐赠财产的使用与管理情况,仪器设备、图书、药品等物资设备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的招投标”信息。
三、高校信息公开意义
其一,高等学校信息公开涉及的范围较大、影响力广,最重要的是和广大群众有直接的利益关系。对于普通中国人来说,教育能改变命运。目前中国处于社会转型期,高校录取不公平现象时有发生,这一行为严重打击中国的教育事业。立法规定高校信息公开,有利于解决这一问题。
其二,高等学校教育资源的稀缺性成为滋生腐败的温床,许多腐败案件和学术不端事件造成大家对高校的不信任。高等学校信息公开有利于促进依法治校,加大对学校的监督,建立真正意义上的“阳光高校”。
其三,高等学校信息公开有利于推进教育体制改革,提高高校的管理水准,推动科学发展,加强学校自身的自律性,对于建设一流大学具有重要意义。
其四,参与的前提是知情,信息公开是知情权的基本保障。高校充分实现信息公开,师生的监督权和知情权才能得到保障,才能促进高校的民主管理,提高科学决策水准和行政管理效率。
四、高校信息公开现状反思
受传统影响,高校普遍认为其不是行政机关,自己的信息应由自己保管和占有,没有向社会公布的必要。即使《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实施以后,许多高校还是没有建立信息公开机制。有些高校即便制定了相关规定,但是仍会出现落实不到位的现象。
高校信息公开范围衡量不到位。高校公开的信息更多的是面向校内,所涉及的多是内部的一些事情,远不能达到公众的要求。高校公布信息时,也会有选择的公开,主观意味强烈。
高校信息公开监督机制不够完善。目前对高等学校信息公开的监督主要有评议机制和举报制度,但这两种制度都约束性不强。而且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中,没有关于高校不履行对虚假信息或者不完整信息的更正、说明义务以及因此造成的不良后果,这些法律责任规定的缺失不利于高校信息公开的具体落实。
五、高校信息公开的完善方法
高校自身和社会公众要共同提高信息公开意识。作为信息公开主体的高校应该转变观念,使高校逐渐走向民主和透明。各高校应该努力完善信息公开机制,尤其完善信息公开的激励与责任监督机制,这是实现高校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的关键。同时,要保持信息发放平台的高效和畅通,积极提供人力物力和财力,支持平台良性运转。广大人民群众也应该树立起对高校的监督意识,用自己的合法权力来监督高校信息公开。
六、结语
现阶段,我国高校信息公开的工作仍处于起步阶段,面临着许多障碍,不管是在信息公开的理念、内容还是责任监督机制方面都有待完善,因此,高校信息公开工作的进步需要国家、社会和高校一起努力,共同促进高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进一步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傅志新.略论高等学校校务公开[J].内蒙古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1,3(1).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J].司法业务文选,2007(20):3-9.
[3]马海群.国外大学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及对我国的启示[J].中国高教研,2009(9):50-52.
[4]马海群,温丽丽.我国大学信息公开政策的法律依据及问题分析[J].现代情报,2011,31(3):3-6.
[5]王彤.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制度研究[D].北京:中国政法大学,2010:4-6.
[6]徐敏.高校信息公开与现代大学制度建设[J].江苏高教,2011(1):43-45.
关键词 高校 信息公开 知情权
一、高校信息公开立法基础
2008年5月施行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是我国行政公开法制发展的一大成果。为了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第37条规定,2010年教育部通过了《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以法律条文的形式,规定了高校信息公开的范围、形式、责任制度等,促进了我国高等学校信息公开的发展。
各国国情不一,立法依据和内容也不尽相同。现阶段,不管是政府,还是高校,都受到“政府最大”的影响,对民众参与国家和社会管理的权力和义务不够重视,因此,对信息是否公开透明的意识和责任感并不是特别的强烈。中国人长期以来有顺从的意识,再加上小农经济的影响,人民对于知情权反应平淡,缺乏主动性以及法律意识。信息公开不只是一种行政行为,它更是大部分公共组织的责任。高校信息公开立法的贯彻落实,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
二、高校信息公开立法及原则
立法是高校信息公开法治化的首要步骤,依法治校是立法宗旨。权力与义务是相辅相成的,高校既有信息公开的责任和义务,同时也享有一定的权力,比如说高校的信息公开控制在一定程度的,也存在保密范畴。
“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是信息公开法律法规中普遍的指导思想。完全绝对地公开所有信息是不现实的,一些内部研究、建议、讨论或者审议,一旦公开,可能会造成不可预料的混乱状况;牵扯特定个人身份,或者会对本人造成一定负面影响的信息,也不宜公开;等等。但高校财务问题,保密过多就不适合了。自从《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实施以来,财务管理方面的透明,尤其受到舆论关注。该《办法》第七条规定,高等学校应当主动公开“财务、资产与财务管理制度,学校经费来源、年度经费预算决算方案,财政性资金、受捐赠财产的使用与管理情况,仪器设备、图书、药品等物资设备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的招投标”信息。
三、高校信息公开意义
其一,高等学校信息公开涉及的范围较大、影响力广,最重要的是和广大群众有直接的利益关系。对于普通中国人来说,教育能改变命运。目前中国处于社会转型期,高校录取不公平现象时有发生,这一行为严重打击中国的教育事业。立法规定高校信息公开,有利于解决这一问题。
其二,高等学校教育资源的稀缺性成为滋生腐败的温床,许多腐败案件和学术不端事件造成大家对高校的不信任。高等学校信息公开有利于促进依法治校,加大对学校的监督,建立真正意义上的“阳光高校”。
其三,高等学校信息公开有利于推进教育体制改革,提高高校的管理水准,推动科学发展,加强学校自身的自律性,对于建设一流大学具有重要意义。
其四,参与的前提是知情,信息公开是知情权的基本保障。高校充分实现信息公开,师生的监督权和知情权才能得到保障,才能促进高校的民主管理,提高科学决策水准和行政管理效率。
四、高校信息公开现状反思
受传统影响,高校普遍认为其不是行政机关,自己的信息应由自己保管和占有,没有向社会公布的必要。即使《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实施以后,许多高校还是没有建立信息公开机制。有些高校即便制定了相关规定,但是仍会出现落实不到位的现象。
高校信息公开范围衡量不到位。高校公开的信息更多的是面向校内,所涉及的多是内部的一些事情,远不能达到公众的要求。高校公布信息时,也会有选择的公开,主观意味强烈。
高校信息公开监督机制不够完善。目前对高等学校信息公开的监督主要有评议机制和举报制度,但这两种制度都约束性不强。而且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中,没有关于高校不履行对虚假信息或者不完整信息的更正、说明义务以及因此造成的不良后果,这些法律责任规定的缺失不利于高校信息公开的具体落实。
五、高校信息公开的完善方法
高校自身和社会公众要共同提高信息公开意识。作为信息公开主体的高校应该转变观念,使高校逐渐走向民主和透明。各高校应该努力完善信息公开机制,尤其完善信息公开的激励与责任监督机制,这是实现高校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的关键。同时,要保持信息发放平台的高效和畅通,积极提供人力物力和财力,支持平台良性运转。广大人民群众也应该树立起对高校的监督意识,用自己的合法权力来监督高校信息公开。
六、结语
现阶段,我国高校信息公开的工作仍处于起步阶段,面临着许多障碍,不管是在信息公开的理念、内容还是责任监督机制方面都有待完善,因此,高校信息公开工作的进步需要国家、社会和高校一起努力,共同促进高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进一步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傅志新.略论高等学校校务公开[J].内蒙古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1,3(1).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J].司法业务文选,2007(20):3-9.
[3]马海群.国外大学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及对我国的启示[J].中国高教研,2009(9):50-52.
[4]马海群,温丽丽.我国大学信息公开政策的法律依据及问题分析[J].现代情报,2011,31(3):3-6.
[5]王彤.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制度研究[D].北京:中国政法大学,2010:4-6.
[6]徐敏.高校信息公开与现代大学制度建设[J].江苏高教,2011(1):4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