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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延政发[2008]27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延安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延安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人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农业发展与农民增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