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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作为全国四个试点省份之一,自2017年1月开始,在省级机关和襄阳、宜昌两市各级机关开展了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试点工作.试点过程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自觉把试点过程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实践过程,敢于担当、善于担当、体现担当,让全省广大公务员切身感受到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理论深度、实践力度和情感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