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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30日,生态环境部、商务部、海关总署联合公告印发《中国严格限制的有毒化学品名录》(2020年)。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历次批准的有关《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及修正案、《关于汞的水俣公约》、《关于在国际贸易中对某些危险化学品和农药采用事先知情同意程序的鹿特丹公约》等决定,及《化学品首次进口及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环境管理规定》(环管[1994]140号)和国家税则税目、海关商品编号调整情况,现发布《中国严格限制的有毒化学品名录》(20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