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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的高等教育中,是不应该有这种体检的。这样的体检可能对一些学生存在歧视,从而影响到他们平等受教育的权利。”
最近,“脱光衣服、做一些动作”的高考体检被考生揭发,很快引起了众多考生的共鸣,甚至激起了一些高考过来人的集体声讨。被考生们称为“裸光光”的这一高考体检项目,出现在外科检查中。据了解,这是为了检查考生是否存在先天性发育不良、脊柱弯曲、手脚长短不一等情况。虽然国家在对高考体检的要求中,并没有明文规定要不要“裸检”,但很多医院为了严格检查,要求考生脱光衣服。考生们对“裸检”的态度,也从“很惊讶”升级到了“很尴尬”,继而是“愤怒”。在记者的随机采访中,一名受访者甚至惊呼“一切裸检都是耍流氓”。
今年2月,北京市卫生局下发了一份关于市中等、高等学校招生体检项目的通知。在这份通知中,记者看到,体检包括了询问病史、内科、外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眼科、检验科、放射科等8个大项。必要时,还要进行腹部B超或其他相关检查。
其中,外科包括了测量身高、体重,皮肤、浅表淋巴结、头颈部、胸廓、腹壁、脊柱、四肢关节及姿势步态的检查。口腔黏膜、唇腭也被列入了口腔科的检查范围。 “念完大学,我也没想明白这些项目能查出哪些不适合高考和录取的充足理由。我问过一位美国朋友,美国的中学生上大学并不需要这样的体检。为什么我们参加高考就非得这样?”一位大学毕业后走入中学从教的老师如是说。
高考体检带来不平等
“普通的高等教育中,是不应该有这种体检的。”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告诉记者,这样的体检可能对一些学生存在歧视,从而影响到他们平等受教育的权利。中国目前的统一体检制度,是高考统一录取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由行政来组织。所以,从1977年恢复高考以来,高考体检就一直延续至今。然而,一张被放入录取档案的体检表,很可能就会剥夺一个学生受教育的权利。
“在上个世纪90年代,一旦学校发现有学生得了乙肝,很可能是要退档的。”熊丙奇说,“进入大学之后,学校会对学生进行身体复查。有疾病的会被强制休学,如果一年之后还不合格,可能这名学生就不能再求学了。”
在国外,一些大学也会根据专业给学生提出身体状况的要求。但实际上,这是每个学校按自己的学术特点来做出的规定。国外没有集中录取上大学的制度,学生可以自己申请学校。因此,大学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体现的是学校与学生之间选择。
一般情况下,健康情况是由学生做的一个自我评估。如果有学校在招生中具有了明显的性别、身高等方面的歧视,学生可以诉讼维权。而一旦曝出歧视的丑闻,学校的名誉会受到极大的伤害。
专业限制由谁决定?
北京大学儿童青少年卫生研究所所长马军告诉记者,“高考体检”的设置,主要是基于两个方面的考虑。考生的身体状况会不会受到专业的限制,是这项制度考虑的一个首要任务。在医学、一些精细的理工科专业中,会对视力、色盲、色弱等做出要求,一些身体条件受限的考生是不适合从事这方面工作的。高考体检,可以指导这些考生选择合适自己的专业。
“体检就可以保证考生的质量吗?这样的目的我搞不清。但我知道,一个公民受教育的权利在多大程度上得到保证,反映了一个国家的长远眼光。心灵的残疾远比身体的残疾更可怕。”一位受访者说,“上大学,到底是义务教育,还是非义务教育?大学到底有没有从学费中盈利?如果我获得了资格,又支付费用,你为什么因为身体条件不让上?”
熊丙奇告诉记者,不同的操作方式,关系着学生的权益是不是得到维护。一所学校、一个专业提出的身体要求,不是教育权的问题,而是选择权。学生会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适合的学校。而在由行政组织的体检中,一些考生不仅可能因此受到不平等的待遇,个人隐私也会受到侵犯。
高考体检何时消亡?
马军告诉记者,高考体检的另一个考虑是尽量避免传染病的风险。由于中国的大学,基本上都是实行集体住宿,因此一旦有患传染病、或正处于传染期的学生,就会对周围的同学带来患病的隐患。在高考体检中,发现传染病有助于避免感染的风险。与国外相比,一些大学并没有实行集体住宿,学生们散住在校外。因此,受疾病传染的风险也相对较低。
“在发达国家,很多大学的本科生也都集体住宿。但学生一旦有传染性的疾病,会尊重周围人的利益,主动选择就医,而不是带病读书。”熊丙奇说,带病高考、学习是一个奇怪的现象,根源于我国的教育带有行政许可的色彩。如果考生休学、或错过了集中报考,就意味着被耽误了一年的时间。当大学的教育可以自由的选择,多次申请,就不会有考生不计较健康地求学了。
近几年,体检的标准变得相对宽松了。比如,消除对乙肝的歧视就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去年2月,人社部、教育部、卫生部就联合发文,要求进一步明确取消入学、就业体检中的乙肝检测项目。根据文件,入学体检中,不得要求开展乙肝项目检测。如果是特殊的职业,在入学体检时,确实需要检测乙肝项目的,应该由行业主管部门向卫生部提出研究报告和书面申请,经卫生部核准后,才可开展相关检测。两个月后(2010年4月),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向省一级的高校招生办发出了一份《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明确规定,转氨酶超过参考值上限指标 2 倍以上者(含 2 倍),应当进行 B 超复查。B 超复查诊断肝部弥漫性病变者(脂肪肝除外),体检结论为不合格。这份函同时被发往了所有的普通高校。
“现在,高考体检的问题是,明显让一些患有不具有传染性、也不影响正常工作、学习的疾病的学生受到了歧视。这种状况还得到了很多人的认可,因为他们只考虑自己,忽视别人的受教育权。”熊丙奇说,高考体检只有随着大学自主招生的推进,建立起一种申请入学的制度,才能被取消;而这种制度本身就是保护学生权益的。“当统一高考消亡了,集中体检也就消亡了。”
最近,“脱光衣服、做一些动作”的高考体检被考生揭发,很快引起了众多考生的共鸣,甚至激起了一些高考过来人的集体声讨。被考生们称为“裸光光”的这一高考体检项目,出现在外科检查中。据了解,这是为了检查考生是否存在先天性发育不良、脊柱弯曲、手脚长短不一等情况。虽然国家在对高考体检的要求中,并没有明文规定要不要“裸检”,但很多医院为了严格检查,要求考生脱光衣服。考生们对“裸检”的态度,也从“很惊讶”升级到了“很尴尬”,继而是“愤怒”。在记者的随机采访中,一名受访者甚至惊呼“一切裸检都是耍流氓”。
今年2月,北京市卫生局下发了一份关于市中等、高等学校招生体检项目的通知。在这份通知中,记者看到,体检包括了询问病史、内科、外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眼科、检验科、放射科等8个大项。必要时,还要进行腹部B超或其他相关检查。
其中,外科包括了测量身高、体重,皮肤、浅表淋巴结、头颈部、胸廓、腹壁、脊柱、四肢关节及姿势步态的检查。口腔黏膜、唇腭也被列入了口腔科的检查范围。 “念完大学,我也没想明白这些项目能查出哪些不适合高考和录取的充足理由。我问过一位美国朋友,美国的中学生上大学并不需要这样的体检。为什么我们参加高考就非得这样?”一位大学毕业后走入中学从教的老师如是说。
高考体检带来不平等
“普通的高等教育中,是不应该有这种体检的。”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告诉记者,这样的体检可能对一些学生存在歧视,从而影响到他们平等受教育的权利。中国目前的统一体检制度,是高考统一录取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由行政来组织。所以,从1977年恢复高考以来,高考体检就一直延续至今。然而,一张被放入录取档案的体检表,很可能就会剥夺一个学生受教育的权利。
“在上个世纪90年代,一旦学校发现有学生得了乙肝,很可能是要退档的。”熊丙奇说,“进入大学之后,学校会对学生进行身体复查。有疾病的会被强制休学,如果一年之后还不合格,可能这名学生就不能再求学了。”
在国外,一些大学也会根据专业给学生提出身体状况的要求。但实际上,这是每个学校按自己的学术特点来做出的规定。国外没有集中录取上大学的制度,学生可以自己申请学校。因此,大学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体现的是学校与学生之间选择。
一般情况下,健康情况是由学生做的一个自我评估。如果有学校在招生中具有了明显的性别、身高等方面的歧视,学生可以诉讼维权。而一旦曝出歧视的丑闻,学校的名誉会受到极大的伤害。
专业限制由谁决定?
北京大学儿童青少年卫生研究所所长马军告诉记者,“高考体检”的设置,主要是基于两个方面的考虑。考生的身体状况会不会受到专业的限制,是这项制度考虑的一个首要任务。在医学、一些精细的理工科专业中,会对视力、色盲、色弱等做出要求,一些身体条件受限的考生是不适合从事这方面工作的。高考体检,可以指导这些考生选择合适自己的专业。
“体检就可以保证考生的质量吗?这样的目的我搞不清。但我知道,一个公民受教育的权利在多大程度上得到保证,反映了一个国家的长远眼光。心灵的残疾远比身体的残疾更可怕。”一位受访者说,“上大学,到底是义务教育,还是非义务教育?大学到底有没有从学费中盈利?如果我获得了资格,又支付费用,你为什么因为身体条件不让上?”
熊丙奇告诉记者,不同的操作方式,关系着学生的权益是不是得到维护。一所学校、一个专业提出的身体要求,不是教育权的问题,而是选择权。学生会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适合的学校。而在由行政组织的体检中,一些考生不仅可能因此受到不平等的待遇,个人隐私也会受到侵犯。
高考体检何时消亡?
马军告诉记者,高考体检的另一个考虑是尽量避免传染病的风险。由于中国的大学,基本上都是实行集体住宿,因此一旦有患传染病、或正处于传染期的学生,就会对周围的同学带来患病的隐患。在高考体检中,发现传染病有助于避免感染的风险。与国外相比,一些大学并没有实行集体住宿,学生们散住在校外。因此,受疾病传染的风险也相对较低。
“在发达国家,很多大学的本科生也都集体住宿。但学生一旦有传染性的疾病,会尊重周围人的利益,主动选择就医,而不是带病读书。”熊丙奇说,带病高考、学习是一个奇怪的现象,根源于我国的教育带有行政许可的色彩。如果考生休学、或错过了集中报考,就意味着被耽误了一年的时间。当大学的教育可以自由的选择,多次申请,就不会有考生不计较健康地求学了。
近几年,体检的标准变得相对宽松了。比如,消除对乙肝的歧视就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去年2月,人社部、教育部、卫生部就联合发文,要求进一步明确取消入学、就业体检中的乙肝检测项目。根据文件,入学体检中,不得要求开展乙肝项目检测。如果是特殊的职业,在入学体检时,确实需要检测乙肝项目的,应该由行业主管部门向卫生部提出研究报告和书面申请,经卫生部核准后,才可开展相关检测。两个月后(2010年4月),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向省一级的高校招生办发出了一份《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明确规定,转氨酶超过参考值上限指标 2 倍以上者(含 2 倍),应当进行 B 超复查。B 超复查诊断肝部弥漫性病变者(脂肪肝除外),体检结论为不合格。这份函同时被发往了所有的普通高校。
“现在,高考体检的问题是,明显让一些患有不具有传染性、也不影响正常工作、学习的疾病的学生受到了歧视。这种状况还得到了很多人的认可,因为他们只考虑自己,忽视别人的受教育权。”熊丙奇说,高考体检只有随着大学自主招生的推进,建立起一种申请入学的制度,才能被取消;而这种制度本身就是保护学生权益的。“当统一高考消亡了,集中体检也就消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