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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初我光荣当选为市第十二届人大代表,并有幸再次连任。最初我感到更多的是一种荣誉感,为了对得起这份荣誉,我要更努力地把自己的律师工作做得更好。但随着履职的深入,我深深地感到“人大代表”更多的是一种义不容辞的责任,身为一名律师,我可以发挥我的法律专长参政议政,通过履行人大代表法定职责这一途径,承担一份社会责任,为我们国家的民主与法律建设贡献自己的才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