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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997-2004年对陕西省11个苹果主产县(市)大气环境质量进行的监测过程中,大气中SO2采用甲醛吸收-盐酸副玫瑰苯胺光度法测定,NOx采用盐酸萘乙二胺光度法测定,总悬浮物采用中流量滤膜法采样-重量法测定,氟化物采用挂片法采样-氟离子电极法测定.大气质量的评价采用单项污染指数法和综合污染指数法.结果表明,陕西苹果产区的SO2、NOx、总可悬浮颗粒物和氟化物分别为0.021 8±0.012 1、0.011 1±0.048、0.130±0.087 mg·m-3和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