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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保障教育公平,是当前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迫切任务。近年来,我市基础教育各项事业都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仍存在城乡之间、校际之间发展不平衡的问题。高中招生制度是造成此类问题的重要原因之一。已往各县高中只按一个分数线在全县(市、区)统一录取的招生办法,使许多薄弱学校的优秀学生失去了接受优质高中教育的机会,同时也使薄弱学校失去了办学的积极性和办学吸引力,学校之间办学差距日益拉大,严重影响了教育公平的实现。
为此,在试点成功的基础上,从2005 年开始,我市实行将省级示范性高中公助生指标全部分配到初中学校的高中招生办法,变按统一分数线录取为按分配名额分校录取,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河北省教育厅已向全省推广我市的经验。
一、具体做法
1. 科学确定省级示范性高中的招生计划
2005 年起,每年4 月份,我市普通高中办学水平评估小组都对全市各省级示范性高中的实际培养能力进行摸底,对学校的办学条件、师资力量、毕业年级人数等情况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之后,市教育局根据各校的培养能力,按照上级有关政策,统一确定各省级示范性高中的招生计划和公助生、择校生的数量(河北省规定公助生名额占70%,择校生占30%),以市教育局正式文件的形式下发给各校,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
2. 将省级示范性高中公助生招生指标全部分配到各初中
省级示范性高中公助生指标的分配,由生源所属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
首先,各县(市、区)教育局本着有利于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的原则,根据本地实际,因地制宜,研究制定具体可行的名额分配方案。各县、市、区名额分配方案大多以初中升学报名人数为主要依据,兼顾初中学校办学水平的评估得分分配名额。只有个别县、市完全以初中升学报名人数为依据分配。
其次,各县(市、区)教育局对各初中学校进行综合评估,在此基础上,确定分配到各校的省级示范性高中公助生招生名额。评估指标的设立充分体现科学性、导向性,本着有利于引导学校全面贯彻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原则制定,着力把初中学校的办学积极性从升学率的竞争转移到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轨道上来,评估指标主要包括办学理念、教学常规、校本教研、教学改革、学生管理、学生巩固率等内容。
最后,各县(市、区)教育局将具体分配方案及分配结果按时报市教育局备案,由市教育局统一向社会公布。
3.省级示范性高中公助生录取
中考阅卷结束后,招生主管部门首先按照省级示范性高中公助生总招生计划,划定省级示范性高中公助生基准录取分数线和最低录取分数线(如2006 年,在基准分数线基础上降低40 分为最低录取分数线)。达到最低录取分数线的考生,按各初中学校的分配名额分校录取。如果某初中学校上线考生人数少于分配名额,则其剩余名额待分校录取结束后统一调剂,在所有志愿考生中按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
二、经验体会
1. 搞好调查研究,保障决策的科学性
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工作,其中许多环节的工作都需要在尝试中进行。在这个过程中必须搞好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在制定政策的过程中,我们广泛征求了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初高中学校及学生家长的意见、建议,多次分析论证。我们还派专人赴山西、河南、山东、江西、安徽、湖北等六省九市就高中招生制度改革专门进行了学习考察,把外地的成功经验与我市的具体实际相结合,增强了决策的科学性。
2. 兼顾效率与公平,充分考虑各方面的接受能力
我们注意正确处理好公平与效率的关系,坚持公平优先、兼顾效率的原则,既着眼于促进初中学校生源水平的相对均衡,注意维护薄弱学校和弱势群体的利益,又注意防止平均主义,考虑广大群众和初中学校的接受能力。基于以上考虑,我们采取了以下办法:
(1)只分配公助生的名额,不分配择校生的名额。
(2)指标分配以各初中学校升学报名人数为主要依据,适当考虑初中学校办学水平评估结果。
(3)注意发挥优质高中公助生指标分配的导向作用,科学制定评估方案,通过办学水平评估引导学校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4)合理划定指标生最低录取分数线,既保证所有初中学校经过努力都基本能够完成指标,又不至于使录取分数线太低,影响其他优质初中学校的办学积极性。
(5)明确规定享受指标生待遇的学生的资格,严格规范初中学籍管理,防止出现中考移民现象。
3. 加强制度建设,保证实施过程的公正性
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成败的关键,是是否有科学的程序和制度保证。为此,我们实行了普通高中招生的“阳光工程”,把普通高中的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指标分配方案、录取分数线和录取时间、录取程序、录取结果等,全部面向社会公开、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
4. 加大宣传力度,争取全社会的理解与支持
招生政策出台后,我们通过报纸、网络、电视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的宣传,使学生和家长充分了解中考改革和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相关政策,争取广大群众的理解、认可和支持。这样,学生能够根据政策和自身实际合理定位,选择合适的学校,减少报考的盲目性。同时,也保证了各类普通高中学校能招收到理想的新生,圆满完成招生计划。
三、实施效果
1. 有力维护了城乡适龄人口平等接受优质教育的权益,保障了教育公平
这项政策实施两年来,我市考入省级示范性高中的农村考生的比例逐年增加。以衡水中学为例,2004 年,该校招收公助生600 人,其中市区考生581 人,占公助生总数的96.8%;农村考生19 人,仅占3.2%。2005 年,衡水中学招收公助生660 人,其中市区考生594人, 占90.0%; 农村考生66 人,占10.0%,比上年提高了6.8 个百分点。2006 年,衡水中学共录取公助生830 人,其中农村考生183人,占公助生总数的比例上升到了22.0%。2006 年, 全市11 所省级示范性高中录取的9950 名公助生中,有2037 名学生在基准分数线以下被降分录取,占公助生总数的20.5%,各初中间实际录取分数线之差最大达到64 分。
各高中校长普遍反映,按分配名额降分录取的学生,其基本素质并不差,进入高中后学业成绩均有大幅度提高,因此这种招生办法不仅不会影响高中学校的办学质量,反而有利于改善高中学校的生源结构,提高办学质量。以最早试行此项改革的衡水中学(试点校)为例,桃城区河沿中学2003 年毕业生崔国涛,中考成绩在全区排1300 多名,当时按分配名额降30 分被衡水中学录取,2006 年他以文科604分的优异成绩考入北京大学。
许多农村学生的家长对孩子能成为省级示范性高中的公助生感到非常高兴,认为孩子既能上好学校,又不多拿钱,政府确实是给老百姓办了一件大好事。
2. 有效改善了薄弱初中的生源结构,减轻了初中学校间升学竞争的压力,促进了基础教育均衡发展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负责同志普遍反映:这项政策对治理义务教育阶段的择校问题起到了明显的作用,有利于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的政策,也有利于农村学校的稳定和发展。以枣强县为例,实行这项政策前,由于县二中、三中两所县城初中办学条件较好,考入省示范性高中枣强中学的人数较多,所以许多农村学生想尽办法往这两所学校挤,学校班额过大的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而农村初中的办学规模则不断萎缩。实行这项政策后,农村初中考生的公助生录取分数线比县城考生的公助生实际录取分数线低了近40 分,同样的中考成绩,在农村初中毕业的能录取为公助生,在县城初中毕业的就不能录取为公助生。看到这种情况,农村的学生不再往县城学校挤,原来在县城学校上学的农村学生也大批回流到农村学校,使县城初中的平均班额由80 多人下降到了60 多人,而农村学校的招生人数则明显增加,薄弱学校重新焕发了生机。
(编辑孙金鑫)
为此,在试点成功的基础上,从2005 年开始,我市实行将省级示范性高中公助生指标全部分配到初中学校的高中招生办法,变按统一分数线录取为按分配名额分校录取,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河北省教育厅已向全省推广我市的经验。
一、具体做法
1. 科学确定省级示范性高中的招生计划
2005 年起,每年4 月份,我市普通高中办学水平评估小组都对全市各省级示范性高中的实际培养能力进行摸底,对学校的办学条件、师资力量、毕业年级人数等情况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之后,市教育局根据各校的培养能力,按照上级有关政策,统一确定各省级示范性高中的招生计划和公助生、择校生的数量(河北省规定公助生名额占70%,择校生占30%),以市教育局正式文件的形式下发给各校,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
2. 将省级示范性高中公助生招生指标全部分配到各初中
省级示范性高中公助生指标的分配,由生源所属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
首先,各县(市、区)教育局本着有利于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的原则,根据本地实际,因地制宜,研究制定具体可行的名额分配方案。各县、市、区名额分配方案大多以初中升学报名人数为主要依据,兼顾初中学校办学水平的评估得分分配名额。只有个别县、市完全以初中升学报名人数为依据分配。
其次,各县(市、区)教育局对各初中学校进行综合评估,在此基础上,确定分配到各校的省级示范性高中公助生招生名额。评估指标的设立充分体现科学性、导向性,本着有利于引导学校全面贯彻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原则制定,着力把初中学校的办学积极性从升学率的竞争转移到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轨道上来,评估指标主要包括办学理念、教学常规、校本教研、教学改革、学生管理、学生巩固率等内容。
最后,各县(市、区)教育局将具体分配方案及分配结果按时报市教育局备案,由市教育局统一向社会公布。
3.省级示范性高中公助生录取
中考阅卷结束后,招生主管部门首先按照省级示范性高中公助生总招生计划,划定省级示范性高中公助生基准录取分数线和最低录取分数线(如2006 年,在基准分数线基础上降低40 分为最低录取分数线)。达到最低录取分数线的考生,按各初中学校的分配名额分校录取。如果某初中学校上线考生人数少于分配名额,则其剩余名额待分校录取结束后统一调剂,在所有志愿考生中按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
二、经验体会
1. 搞好调查研究,保障决策的科学性
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工作,其中许多环节的工作都需要在尝试中进行。在这个过程中必须搞好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在制定政策的过程中,我们广泛征求了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初高中学校及学生家长的意见、建议,多次分析论证。我们还派专人赴山西、河南、山东、江西、安徽、湖北等六省九市就高中招生制度改革专门进行了学习考察,把外地的成功经验与我市的具体实际相结合,增强了决策的科学性。
2. 兼顾效率与公平,充分考虑各方面的接受能力
我们注意正确处理好公平与效率的关系,坚持公平优先、兼顾效率的原则,既着眼于促进初中学校生源水平的相对均衡,注意维护薄弱学校和弱势群体的利益,又注意防止平均主义,考虑广大群众和初中学校的接受能力。基于以上考虑,我们采取了以下办法:
(1)只分配公助生的名额,不分配择校生的名额。
(2)指标分配以各初中学校升学报名人数为主要依据,适当考虑初中学校办学水平评估结果。
(3)注意发挥优质高中公助生指标分配的导向作用,科学制定评估方案,通过办学水平评估引导学校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4)合理划定指标生最低录取分数线,既保证所有初中学校经过努力都基本能够完成指标,又不至于使录取分数线太低,影响其他优质初中学校的办学积极性。
(5)明确规定享受指标生待遇的学生的资格,严格规范初中学籍管理,防止出现中考移民现象。
3. 加强制度建设,保证实施过程的公正性
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成败的关键,是是否有科学的程序和制度保证。为此,我们实行了普通高中招生的“阳光工程”,把普通高中的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指标分配方案、录取分数线和录取时间、录取程序、录取结果等,全部面向社会公开、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
4. 加大宣传力度,争取全社会的理解与支持
招生政策出台后,我们通过报纸、网络、电视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的宣传,使学生和家长充分了解中考改革和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相关政策,争取广大群众的理解、认可和支持。这样,学生能够根据政策和自身实际合理定位,选择合适的学校,减少报考的盲目性。同时,也保证了各类普通高中学校能招收到理想的新生,圆满完成招生计划。
三、实施效果
1. 有力维护了城乡适龄人口平等接受优质教育的权益,保障了教育公平
这项政策实施两年来,我市考入省级示范性高中的农村考生的比例逐年增加。以衡水中学为例,2004 年,该校招收公助生600 人,其中市区考生581 人,占公助生总数的96.8%;农村考生19 人,仅占3.2%。2005 年,衡水中学招收公助生660 人,其中市区考生594人, 占90.0%; 农村考生66 人,占10.0%,比上年提高了6.8 个百分点。2006 年,衡水中学共录取公助生830 人,其中农村考生183人,占公助生总数的比例上升到了22.0%。2006 年, 全市11 所省级示范性高中录取的9950 名公助生中,有2037 名学生在基准分数线以下被降分录取,占公助生总数的20.5%,各初中间实际录取分数线之差最大达到64 分。
各高中校长普遍反映,按分配名额降分录取的学生,其基本素质并不差,进入高中后学业成绩均有大幅度提高,因此这种招生办法不仅不会影响高中学校的办学质量,反而有利于改善高中学校的生源结构,提高办学质量。以最早试行此项改革的衡水中学(试点校)为例,桃城区河沿中学2003 年毕业生崔国涛,中考成绩在全区排1300 多名,当时按分配名额降30 分被衡水中学录取,2006 年他以文科604分的优异成绩考入北京大学。
许多农村学生的家长对孩子能成为省级示范性高中的公助生感到非常高兴,认为孩子既能上好学校,又不多拿钱,政府确实是给老百姓办了一件大好事。
2. 有效改善了薄弱初中的生源结构,减轻了初中学校间升学竞争的压力,促进了基础教育均衡发展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负责同志普遍反映:这项政策对治理义务教育阶段的择校问题起到了明显的作用,有利于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的政策,也有利于农村学校的稳定和发展。以枣强县为例,实行这项政策前,由于县二中、三中两所县城初中办学条件较好,考入省示范性高中枣强中学的人数较多,所以许多农村学生想尽办法往这两所学校挤,学校班额过大的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而农村初中的办学规模则不断萎缩。实行这项政策后,农村初中考生的公助生录取分数线比县城考生的公助生实际录取分数线低了近40 分,同样的中考成绩,在农村初中毕业的能录取为公助生,在县城初中毕业的就不能录取为公助生。看到这种情况,农村的学生不再往县城学校挤,原来在县城学校上学的农村学生也大批回流到农村学校,使县城初中的平均班额由80 多人下降到了60 多人,而农村学校的招生人数则明显增加,薄弱学校重新焕发了生机。
(编辑孙金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