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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现场会议的召开,目的在于进一步促进全省各地相互交流学校食品安全监管的先进经验,提高全省中小学食品安全特别是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水平。之所以选择在曲靖市会泽县召开本次会议:一是因为近年来会泽县基础教育改革成效卓著、发展势头良好;二是由于会泽县中小学食品安全工作措施有力、管理规范,多次受到教育部和省级有关部门领导的表扬和肯定,具有多项值得总结推广的先进典型经验。通过昨天的现场参观,各位参会同志对会泽县学校食品安全监管的基本情况和基础教育发展情况有了大致了解。今天,我们又将听取4家教育局的现场经验交流。下面,我先讲3个方面的意见。
一、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主要成绩
学校食品安全是整个社会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组成,关系到学生的健康成长、家庭的幸福美满和社会的和谐稳定。近年来,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不断提高对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视程度。通过创新工作方法、拓展工作思路、丰富工作载体,切实使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得到有效加强、师生食品安全意识得到明显提高,构筑起学校食品安全的坚强防线。我省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总体情况良好,体现出“三个到位、四项深入、五个提高”的特点。
三个到位:一是组织领导到位。全省各地各校切实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指挥,业务部门牵头落实。形成了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层层抓、层层管的良好局面。二是责任落实到位。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将食品安全工作情况纳入对学校考核的重要内容。学校食品安全生产加工的各个关键环节,严格执行相关规定,落实具体负责人员,基本实现了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三是监管措施到位。省教育厅要求学校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管理规定》。同时,完善了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各项制度规范,确保学校食品安全监管有章可循。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结合地区食品安全工作特点,对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进行有针对性的安排布置和预警提示,有效减少了学校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自2012年3月1日起,我省正式启动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全面覆盖全省129个县(市、区),受益学生530多万人。按照每月供餐22天、每年供餐10个月计算,截至目前,全省已为超过17亿人(次)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集中供餐,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总体而言平稳有序,没有发生大的食品安全事故,学生的营养健康状况得到不断改善提升,这是应该给予充分肯定的成绩。
四项深入:一是深入开展业务培训。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积极组织开展学校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培训。去年3月至今年9月,省教育厅组织开展全省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共20期,参训人数超过3 500人。州(市)、县(区)两级按照要求组织分级培训,切实扩大了培训范围、有效提高了监管水平。二是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全省各地各校广泛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2012年6月,省教育厅从在昆6所高校抽调食品安全和营养膳食研究领域的25名专家,组建成省级学校食品安全工作专家组。组织专家编写《云南省学校食品安全知识手册》,构建起学校食品安全知识学习题库。各地各校结合班会、广播、黑板报、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向学生广泛宣传讲解食品安全知识。2012年9月至12月,省教育厅组织开展全省首届中小学生食品安全知识竞赛。通过知识竞赛和各类宣传教育活动,在全省中小学校广泛掀起了深入宣传、学习食品安全知识的热潮。三是深入开展督导检查。省教育厅定期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专项督导检查活动。2012年3月、9月和2013年3月,省教育厅抽调省级学校食品安全专家组成员,组队分别前往12个州(市)、36个县(市、区),对184所中小学的196个食堂进行督导检查。专家工作组在检查中,对各地各校的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了深入、细致的指导,切实有效地帮助各地各校提高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水平。四是深入开展联合执法。2012年6月至12月,按照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工作要求和统一部署,由省教育厅牵头,联合相关部门,共同组织开展全省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行动期间,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与同级卫生、工商、质监和食药监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出动执法人员3 409人(次),车辆1 086辆(次),检查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餐点4 121户(次),下达责令整改意见书495份,整改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餐点639户(次),开展自检自查工作的学校食堂8 916户(次),专项整治行动对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和促进作用。
五个提高:通过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的共同努力,我省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现5个方面的提高:一是管理人员水平提高;二是从业人员素质提高;三是师生安全意识提高;四是整体工作效能提高;五是社会认同程度提高。
2012年至今,省教育厅的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受到云南电视台报道1次、云南日报报道1次、中国教育报报道2次、春城晚报报道1次,人民网、新华网、中国教育新闻网、云南教育网等多家主流媒体网站报道23次。在省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对40家成员单位进行的2012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考核中,省教育厅被评为一等奖,同时,被省政府食安委授予“云南省食品安全宣传工作优秀组织奖”。
二、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
我省中小学食品安全工作在不断规范化、制度化的过程中,取得了一些成绩,同时,仍然存在一些客观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工作重视程度不够。部分学校还未真正把食品安全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片面认为教学工作是“硬指标”,食品安全是“软任务”,在学校日常管理工作中存在“一手硬、一手软”的情况,食品安全规章制度流于形式、管理松懈。
二是硬件设施条件不足。我省现有的学生食堂难以满足学校食品安全规范管理的实际需求。虽然全省各地为了保证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顺利实施,千方百计地创造供餐条件,通过新建学校食堂、统一搭建临时伙房、改造原有校舍为厨房等方式,暂时缓解了供餐条件不足的困难,但是从全省范围来看,学校食堂现有硬件条件严重不足的问题依然突出存在。部分山区学校由于没有食堂,只能通过购买社会服务或家庭托餐形式进行供餐,食品安全监管困难。 三是后勤人员配备不足。我省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学校没有食堂工人固定编制,在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过程中,部分学校通过安排科任教师参与食堂配餐、分餐工作,以暂时缓解学校食堂后勤人员不足的困难和问题。这样做,一方面影响了科任教师的正常教育教学活动;另一方面,从事配餐、分餐工作的兼职人员属临时上岗,缺乏相应培训,食品生产存在安全隐患。
四是部门协调配合不够。学校食品生产的原料采购、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等多个环节,需要在相关监管部门的指导下完成,依靠教育部门一家力量无法实现有效监管。但是目前,教育部门与相关部门配合开展食品安全监管的协调力度仍然不够。
三、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总体要求
第一,提高认识、服务大局,进一步增强学校食品安全责任意识。
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主任张高丽在2013年9月11日主持召开的食安委第一次全体会议上指出:食品安全关系千家万户的幸福和每个人的身体健康,坚持以人为本,就要心系群众、保障食品安全。我们必须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深刻认识做好新形势下食品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明确责任,恪尽职守,切实把保障食品安全作为民生大事、发展工程和政治任务来抓,作为检验是否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的一条重要标准。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必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强化食品生产加工过程控制,建立从采购、储存、加工、生产到消费的全程监管制度,严把食品流入学生餐桌的每一道防线。加快学校食品安全监管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进程。
二要加强监管,服务大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与食品安全监管相关部门密切配合,依据相关管理规定,开展食品安全检查工作。对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学校食堂、供餐企业和托餐家庭开展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和风险及时提出意见,督促整改,确保消除隐患。对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要按照相关规定,停止供餐。中小学食堂对外承包经营的,必须切实加强对承包学校食堂的监管,落实校长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制度,把保证食品安全作为承包合同的首要内容,严格落实各项管理制度。
三要严肃纪律,明确责任。学校发生食物中毒,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积极救治中毒学生。及时采取控制措施,防止危害蔓延扩大,并按照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落实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法律法规、玩忽职守、疏于管理,导致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或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迟报、漏报、瞒报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要严肃追究相应人员责任。
第二,明确分工、落实责任,进一步完善学校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一要严格管理,落实学校食品安全各项制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学校食品安全监管的各项规章制度。学校食堂要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依法领取从业许可证。食堂从业人员要按照要求进行健康体检,未经体检合格人员,学校一律不得录用。学校要建立监督管理与定期巡检常规制度,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学校食堂监管工作。在学校食品安全制度建设方面,曲靖市、大理州体系建设完善,制度执行到位,在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严格高效。
二要规范要求,落实学校食品安全各项措施。学校食堂要严格把好“五关”:一是严把食品采购关,落实食品采购索证制度。二是严把食品贮存关,落实进货验收和台账记录制度,及时处理过期或变质食品,严禁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存放在一起。三是严把食物加工制作关。根据《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学生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实现对食品加工的规范操作。四是严把餐饮具清洁关。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确保卫生无害。五是严把食堂安全保卫关,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严防恶意投毒事件发生。
三要加强沟通,加大部门之间协调配合力度。建立健全与卫生、食药监、工商、质监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与相关部门加强联系协作,积极争取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玉溪市在学校食品安全监管中,定期与相关部门召开联席工作会议,充分依靠相关部门在食品安全监管、疾病预防控制等领域的专业优势,对学校食品安全工作中存在的困难、问题进行研究、指导、督促和检查,确保能够及时发现并有效纠正食品安全的风险和隐患,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2012年,省教育厅联合相关厅局组织开展了全省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成效明显。今年,将继续开展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各地各校要按照专项整治工作要求,联合相关部门开展自检自查、执法检查行动,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第三,多管齐下、标本兼治,进一步提高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一要加大硬件设施投入力度。通过统筹农村中小学食堂建设工程、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和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等项目资金,将中小学学生食堂特别是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学校的学生食堂列为重点建设内容,本着节俭、安全、卫生、实用的原则,力争用5年时间,完成我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堂各项建设工作,使我省学校食堂达到餐饮服务许可的标准和要求,逐步向以学校食堂供餐为主的方式转变。同时,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监管,通过勤工俭学基地建设,补助学生食堂食品供给。文山、临沧的部分县(区)在勤工俭学基地建设方面成效明显,有效降低食堂成本,切实保障了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食品安全和健康营养。会泽县在学校食堂硬件设施建设中,投入力度很大,400多所学校已具备良好的食堂供餐条件。
二要确保食堂及管理人员配备到位。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实际,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堂配备工作人员,妥善解决从业人员的工资待遇以及专业培训问题。同时配备食堂专(兼)职管理人员和财会人员。保山市重视从业人员的配备,各个县(区)财政按照不同标准支付人员工资,确保了营养改善计划的顺利实施。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中小学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台账登记、食品留样制度,确保食品安全。切实加强食堂会计成本核算,落实资金监管制度,每周公示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一周菜单和经费账目,确保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营养,资金使用规范、透明。
三要加强从业人员培训。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与同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联合开展针对食堂从业人员的相关培训。针对中小学食堂食品加工制度要求、学生营养膳食科学搭配知识、食物中毒易发原因等内容,进行深入系统的分级培训,培训合格方能上岗。帮助食堂从业人员树立食品安全责任意识,确保食品安全。
四要加强营养健康宣传教育。各地各校要努力探索、不断创新学校食品安全健康教育的方法和途径。大力开展“餐前五分钟”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各地各校安排班主任或分餐教师在开餐前5分钟,向学生介绍一个或多个有关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方面的知识内容。同时,利用校园广播、黑板报、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和途径相互配合,在全省中小学迅速掀起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高潮。使学生在用餐的同时,了解掌握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知识,培养终生受益的良好生活习惯。
学校食品安全涉及千家万户,关系国计民生。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必须统一思想、认真履职,扎实有效、深入持久、系统全面地开展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切实维护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办好人民满意教育”贡献力量!
一、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主要成绩
学校食品安全是整个社会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组成,关系到学生的健康成长、家庭的幸福美满和社会的和谐稳定。近年来,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不断提高对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视程度。通过创新工作方法、拓展工作思路、丰富工作载体,切实使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得到有效加强、师生食品安全意识得到明显提高,构筑起学校食品安全的坚强防线。我省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总体情况良好,体现出“三个到位、四项深入、五个提高”的特点。
三个到位:一是组织领导到位。全省各地各校切实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指挥,业务部门牵头落实。形成了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层层抓、层层管的良好局面。二是责任落实到位。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将食品安全工作情况纳入对学校考核的重要内容。学校食品安全生产加工的各个关键环节,严格执行相关规定,落实具体负责人员,基本实现了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三是监管措施到位。省教育厅要求学校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管理规定》。同时,完善了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各项制度规范,确保学校食品安全监管有章可循。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结合地区食品安全工作特点,对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进行有针对性的安排布置和预警提示,有效减少了学校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自2012年3月1日起,我省正式启动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全面覆盖全省129个县(市、区),受益学生530多万人。按照每月供餐22天、每年供餐10个月计算,截至目前,全省已为超过17亿人(次)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集中供餐,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总体而言平稳有序,没有发生大的食品安全事故,学生的营养健康状况得到不断改善提升,这是应该给予充分肯定的成绩。
四项深入:一是深入开展业务培训。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积极组织开展学校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培训。去年3月至今年9月,省教育厅组织开展全省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共20期,参训人数超过3 500人。州(市)、县(区)两级按照要求组织分级培训,切实扩大了培训范围、有效提高了监管水平。二是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全省各地各校广泛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2012年6月,省教育厅从在昆6所高校抽调食品安全和营养膳食研究领域的25名专家,组建成省级学校食品安全工作专家组。组织专家编写《云南省学校食品安全知识手册》,构建起学校食品安全知识学习题库。各地各校结合班会、广播、黑板报、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向学生广泛宣传讲解食品安全知识。2012年9月至12月,省教育厅组织开展全省首届中小学生食品安全知识竞赛。通过知识竞赛和各类宣传教育活动,在全省中小学校广泛掀起了深入宣传、学习食品安全知识的热潮。三是深入开展督导检查。省教育厅定期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专项督导检查活动。2012年3月、9月和2013年3月,省教育厅抽调省级学校食品安全专家组成员,组队分别前往12个州(市)、36个县(市、区),对184所中小学的196个食堂进行督导检查。专家工作组在检查中,对各地各校的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了深入、细致的指导,切实有效地帮助各地各校提高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水平。四是深入开展联合执法。2012年6月至12月,按照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工作要求和统一部署,由省教育厅牵头,联合相关部门,共同组织开展全省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行动期间,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与同级卫生、工商、质监和食药监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出动执法人员3 409人(次),车辆1 086辆(次),检查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餐点4 121户(次),下达责令整改意见书495份,整改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餐点639户(次),开展自检自查工作的学校食堂8 916户(次),专项整治行动对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和促进作用。
五个提高:通过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的共同努力,我省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现5个方面的提高:一是管理人员水平提高;二是从业人员素质提高;三是师生安全意识提高;四是整体工作效能提高;五是社会认同程度提高。
2012年至今,省教育厅的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受到云南电视台报道1次、云南日报报道1次、中国教育报报道2次、春城晚报报道1次,人民网、新华网、中国教育新闻网、云南教育网等多家主流媒体网站报道23次。在省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对40家成员单位进行的2012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考核中,省教育厅被评为一等奖,同时,被省政府食安委授予“云南省食品安全宣传工作优秀组织奖”。
二、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
我省中小学食品安全工作在不断规范化、制度化的过程中,取得了一些成绩,同时,仍然存在一些客观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工作重视程度不够。部分学校还未真正把食品安全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片面认为教学工作是“硬指标”,食品安全是“软任务”,在学校日常管理工作中存在“一手硬、一手软”的情况,食品安全规章制度流于形式、管理松懈。
二是硬件设施条件不足。我省现有的学生食堂难以满足学校食品安全规范管理的实际需求。虽然全省各地为了保证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顺利实施,千方百计地创造供餐条件,通过新建学校食堂、统一搭建临时伙房、改造原有校舍为厨房等方式,暂时缓解了供餐条件不足的困难,但是从全省范围来看,学校食堂现有硬件条件严重不足的问题依然突出存在。部分山区学校由于没有食堂,只能通过购买社会服务或家庭托餐形式进行供餐,食品安全监管困难。 三是后勤人员配备不足。我省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学校没有食堂工人固定编制,在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过程中,部分学校通过安排科任教师参与食堂配餐、分餐工作,以暂时缓解学校食堂后勤人员不足的困难和问题。这样做,一方面影响了科任教师的正常教育教学活动;另一方面,从事配餐、分餐工作的兼职人员属临时上岗,缺乏相应培训,食品生产存在安全隐患。
四是部门协调配合不够。学校食品生产的原料采购、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等多个环节,需要在相关监管部门的指导下完成,依靠教育部门一家力量无法实现有效监管。但是目前,教育部门与相关部门配合开展食品安全监管的协调力度仍然不够。
三、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总体要求
第一,提高认识、服务大局,进一步增强学校食品安全责任意识。
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主任张高丽在2013年9月11日主持召开的食安委第一次全体会议上指出:食品安全关系千家万户的幸福和每个人的身体健康,坚持以人为本,就要心系群众、保障食品安全。我们必须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深刻认识做好新形势下食品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明确责任,恪尽职守,切实把保障食品安全作为民生大事、发展工程和政治任务来抓,作为检验是否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的一条重要标准。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必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强化食品生产加工过程控制,建立从采购、储存、加工、生产到消费的全程监管制度,严把食品流入学生餐桌的每一道防线。加快学校食品安全监管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进程。
二要加强监管,服务大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与食品安全监管相关部门密切配合,依据相关管理规定,开展食品安全检查工作。对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学校食堂、供餐企业和托餐家庭开展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和风险及时提出意见,督促整改,确保消除隐患。对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要按照相关规定,停止供餐。中小学食堂对外承包经营的,必须切实加强对承包学校食堂的监管,落实校长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制度,把保证食品安全作为承包合同的首要内容,严格落实各项管理制度。
三要严肃纪律,明确责任。学校发生食物中毒,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积极救治中毒学生。及时采取控制措施,防止危害蔓延扩大,并按照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落实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法律法规、玩忽职守、疏于管理,导致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或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迟报、漏报、瞒报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要严肃追究相应人员责任。
第二,明确分工、落实责任,进一步完善学校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一要严格管理,落实学校食品安全各项制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学校食品安全监管的各项规章制度。学校食堂要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依法领取从业许可证。食堂从业人员要按照要求进行健康体检,未经体检合格人员,学校一律不得录用。学校要建立监督管理与定期巡检常规制度,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学校食堂监管工作。在学校食品安全制度建设方面,曲靖市、大理州体系建设完善,制度执行到位,在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严格高效。
二要规范要求,落实学校食品安全各项措施。学校食堂要严格把好“五关”:一是严把食品采购关,落实食品采购索证制度。二是严把食品贮存关,落实进货验收和台账记录制度,及时处理过期或变质食品,严禁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存放在一起。三是严把食物加工制作关。根据《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学生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实现对食品加工的规范操作。四是严把餐饮具清洁关。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确保卫生无害。五是严把食堂安全保卫关,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严防恶意投毒事件发生。
三要加强沟通,加大部门之间协调配合力度。建立健全与卫生、食药监、工商、质监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与相关部门加强联系协作,积极争取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玉溪市在学校食品安全监管中,定期与相关部门召开联席工作会议,充分依靠相关部门在食品安全监管、疾病预防控制等领域的专业优势,对学校食品安全工作中存在的困难、问题进行研究、指导、督促和检查,确保能够及时发现并有效纠正食品安全的风险和隐患,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2012年,省教育厅联合相关厅局组织开展了全省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成效明显。今年,将继续开展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各地各校要按照专项整治工作要求,联合相关部门开展自检自查、执法检查行动,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第三,多管齐下、标本兼治,进一步提高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一要加大硬件设施投入力度。通过统筹农村中小学食堂建设工程、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和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等项目资金,将中小学学生食堂特别是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学校的学生食堂列为重点建设内容,本着节俭、安全、卫生、实用的原则,力争用5年时间,完成我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堂各项建设工作,使我省学校食堂达到餐饮服务许可的标准和要求,逐步向以学校食堂供餐为主的方式转变。同时,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监管,通过勤工俭学基地建设,补助学生食堂食品供给。文山、临沧的部分县(区)在勤工俭学基地建设方面成效明显,有效降低食堂成本,切实保障了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食品安全和健康营养。会泽县在学校食堂硬件设施建设中,投入力度很大,400多所学校已具备良好的食堂供餐条件。
二要确保食堂及管理人员配备到位。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实际,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堂配备工作人员,妥善解决从业人员的工资待遇以及专业培训问题。同时配备食堂专(兼)职管理人员和财会人员。保山市重视从业人员的配备,各个县(区)财政按照不同标准支付人员工资,确保了营养改善计划的顺利实施。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中小学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台账登记、食品留样制度,确保食品安全。切实加强食堂会计成本核算,落实资金监管制度,每周公示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一周菜单和经费账目,确保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营养,资金使用规范、透明。
三要加强从业人员培训。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与同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联合开展针对食堂从业人员的相关培训。针对中小学食堂食品加工制度要求、学生营养膳食科学搭配知识、食物中毒易发原因等内容,进行深入系统的分级培训,培训合格方能上岗。帮助食堂从业人员树立食品安全责任意识,确保食品安全。
四要加强营养健康宣传教育。各地各校要努力探索、不断创新学校食品安全健康教育的方法和途径。大力开展“餐前五分钟”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各地各校安排班主任或分餐教师在开餐前5分钟,向学生介绍一个或多个有关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方面的知识内容。同时,利用校园广播、黑板报、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和途径相互配合,在全省中小学迅速掀起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高潮。使学生在用餐的同时,了解掌握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知识,培养终生受益的良好生活习惯。
学校食品安全涉及千家万户,关系国计民生。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必须统一思想、认真履职,扎实有效、深入持久、系统全面地开展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切实维护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办好人民满意教育”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