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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5月1日起,我国正式实行了存款保险制度.根据 《存款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660号),目前存款保险实施限额偿付,并且50万元为本次确定的最高偿付限额.存款保险的费率是由基准费率和风险差别费率构成的.费率标准由存款保险管理机构根据经济金融发展状况、 存款结构情况以及存款保险基金的累积水平等因素制定和调整,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该措施进一步加速了我国的金融自由化进程.本文分析了存款保险制度对中小商业银行的影响,并提出了一些对在存款保险制度框架下中小商业银行的发展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