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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赠式有奖销售是一种有效的营销手段,但其消极作用也日益突显。为了维护消费者权益,维护和促进效率竞争,增强现行法律的协同效应,应当对附赠式有奖销售进行有效的法律规制。借鉴境外先进立法例,我国宜选择一般性限制附赠的立法政策,采用混合式立法模式,并将限制附赠行为的“实质标准”和“形式标准”相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