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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生”之缘起——“民本”思想
“民”的概念是相对于“君”而言的,但二者却并不是同时产生的。广义上的“民”,泛指不做官的人都称作“民”,它包括不做官的奴隶主贵族、封建地主和资本家。狭义来说,“民”一般专指从事手工、体力劳动的被统治者。孙中山思想中的“民”就属于这一类。“民本”思想是一种论述“民、国、君”三者关系的政治理论。它的核心观点是:君主有了国家才能称为君主,所以君主要以国家作为为政的根本;国家有了民众才能称为国家,所以国家就必须以民众作为存在的根基;因此,在国家管理的三要素中民的地位和作用是居于首的。君主治国为政的根本所在就是要以民众为本。这一理论很大程度上肯定了民众的社会地位和历史作用,而且明确指出了民众的生存是为政首要的要务。民本思想在我国古代源远流长并且对后世的影响极为深远,为后世的民生思想提供了理论根基。
二、古代“民本”思想的局限
我国古代不乏大哲圣贤、有道明君、忠良贤臣,他们或是悲天悯人心系苍生,或是爱民如子体恤民众疾苦,以民为重实行仁政、实施惠民利民之举,这些都是值得我们后人借鉴和传承的中华之优秀的道德传统和宝贵的国家管理的经验。但尽管如此,我们还要清楚的认识到以“重民”、“恤民”、“爱民”、“亲民”、“利民”为旗帜的民本思想中国传统政治中的实践中的,虽然体现了古代思想家与政治家对“民”的重视,但它形成、发展于中国的奴隶社会与封建社会,因而其局限也是显而易见的。首先,我国古代的民本思想是以维护和巩固封建政权为目的,因此它以君主为主体和本位,而民众仍然是国家管理中的客体,也就是说民众始终是被排除在统治集团之外的。其次,我国古代的民本思想是一种赐予式的“民本”,实际君贵民悲的观念在封建君主专制的政治体制下还是根深蒂固地楔入人心的,无论是衰败的颓世还是一派繁荣的盛世,始终没有本质上的改变。最后,我国古代的民本思想还是以民众为一种治道的工具或者说是可以利用的政治资源,所谓“民本”“重民”、“爱民”亦是统治阶级为达固国安邦,保权兴己的一种温和的驭民手段而已。这些都与现代国家管理中的“民生”、“民主”观念不可相提并论的,这是我国古代民本思想不可自解的阶级局限和历史局限。
三、“民生主义”对我国古代“民本”思想的继承与发挥
中国近代民本思想集大成者孙中山,继承了和发挥了我国古代的民本思想的精华并引入了西方的民主政治思想中的优秀成果,通过践行中国民主革命的方式把二者有机地结合起来,逐步形成和完善了他的民生主义思想理论。孙中山曾说过:“余之谋中国革命,其所持主义,有因袭吾国固有之思想者,有规抚欧洲之学说事迹者,有吾所独见而创获者。”这是孙中山民生思想形成过程及结构组成的融合性的最显著体现。
在孙中山民生思想理论中我国古代先哲的民本思想的影子几乎随处可见。在他的许多文章中多次出现了《尚书》中的“民为邦本,本固邦宁”;儒家的“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孟子的“民为贵,社稷次之,君為轻”;朱熹的“国以民为本”等语句。孙中山将这些传统的、朴素的民本思想看作是他民生主义的传统文化渊源和思想理论的前提。
由于孙中山农民家庭的出身及少年时的贫苦奔波的生活经历导致了孙中山早期对“民”的认识,更多来源于一种自然的朴素地对“民”的同情,进而产生了重民、爱民的情感和救民的愿望。同盟会成立后他把以“民”为主体的三民主义,作为辛亥革命的指导思想,在政治理念上也实现了由传统的民本思想向近代民主主义的飞跃,把过去的民本重民、民生养民的“民本”思想提升到了民主的民治高度。中华民国建立后,他主张团结全国人民,“建设一世界上最富强最快乐之国家为民所有、为民所治、为民所享者。”
在“民有”方面,孙中山认为:民有是指四万万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国民是民国的天子;“当今之国家,非一人之国家,乃我人民之国家。”因此,新建的共和国,应该是“专恃民力,使吾民能人人始终负责,”“国家之生存要素,人民、土地、主权”,建设真正共和国全靠国民。
在“民治”方面,是指人民理应拥有四项基本政治权力:选举权、罢免权、创制权、复决权。孙中山说:“共和国家,重在民治。民之自治,基于自觉,欲民之自觉,不可无启导诱掖之方。”既然“共和国为人民之国”,那么,一切就应“合全国人民为之,”否则,民治就只是一句空话。
在“民享”方面,是指人民享有作为国家主人的自由平等的一切权利。“共和国,人民是主人,国家为人民的所有物;个个人民,都是皇帝,哪一个人想独裁全国,都是不成的。国内的事情,要人民去管理;国内的幸福,也是人民来享受。”
孙中山以“民”为主体的建国设想是他对“民”高层次的“民生”需求的高度关怀,这完全突破了我国古代民本思想的局限。依此不难看出,孙中山的民生主义思想不仅映现着我国古代民本思想的影子,同时更彰显着强烈的时代气质。
“民”的概念是相对于“君”而言的,但二者却并不是同时产生的。广义上的“民”,泛指不做官的人都称作“民”,它包括不做官的奴隶主贵族、封建地主和资本家。狭义来说,“民”一般专指从事手工、体力劳动的被统治者。孙中山思想中的“民”就属于这一类。“民本”思想是一种论述“民、国、君”三者关系的政治理论。它的核心观点是:君主有了国家才能称为君主,所以君主要以国家作为为政的根本;国家有了民众才能称为国家,所以国家就必须以民众作为存在的根基;因此,在国家管理的三要素中民的地位和作用是居于首的。君主治国为政的根本所在就是要以民众为本。这一理论很大程度上肯定了民众的社会地位和历史作用,而且明确指出了民众的生存是为政首要的要务。民本思想在我国古代源远流长并且对后世的影响极为深远,为后世的民生思想提供了理论根基。
二、古代“民本”思想的局限
我国古代不乏大哲圣贤、有道明君、忠良贤臣,他们或是悲天悯人心系苍生,或是爱民如子体恤民众疾苦,以民为重实行仁政、实施惠民利民之举,这些都是值得我们后人借鉴和传承的中华之优秀的道德传统和宝贵的国家管理的经验。但尽管如此,我们还要清楚的认识到以“重民”、“恤民”、“爱民”、“亲民”、“利民”为旗帜的民本思想中国传统政治中的实践中的,虽然体现了古代思想家与政治家对“民”的重视,但它形成、发展于中国的奴隶社会与封建社会,因而其局限也是显而易见的。首先,我国古代的民本思想是以维护和巩固封建政权为目的,因此它以君主为主体和本位,而民众仍然是国家管理中的客体,也就是说民众始终是被排除在统治集团之外的。其次,我国古代的民本思想是一种赐予式的“民本”,实际君贵民悲的观念在封建君主专制的政治体制下还是根深蒂固地楔入人心的,无论是衰败的颓世还是一派繁荣的盛世,始终没有本质上的改变。最后,我国古代的民本思想还是以民众为一种治道的工具或者说是可以利用的政治资源,所谓“民本”“重民”、“爱民”亦是统治阶级为达固国安邦,保权兴己的一种温和的驭民手段而已。这些都与现代国家管理中的“民生”、“民主”观念不可相提并论的,这是我国古代民本思想不可自解的阶级局限和历史局限。
三、“民生主义”对我国古代“民本”思想的继承与发挥
中国近代民本思想集大成者孙中山,继承了和发挥了我国古代的民本思想的精华并引入了西方的民主政治思想中的优秀成果,通过践行中国民主革命的方式把二者有机地结合起来,逐步形成和完善了他的民生主义思想理论。孙中山曾说过:“余之谋中国革命,其所持主义,有因袭吾国固有之思想者,有规抚欧洲之学说事迹者,有吾所独见而创获者。”这是孙中山民生思想形成过程及结构组成的融合性的最显著体现。
在孙中山民生思想理论中我国古代先哲的民本思想的影子几乎随处可见。在他的许多文章中多次出现了《尚书》中的“民为邦本,本固邦宁”;儒家的“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孟子的“民为贵,社稷次之,君為轻”;朱熹的“国以民为本”等语句。孙中山将这些传统的、朴素的民本思想看作是他民生主义的传统文化渊源和思想理论的前提。
由于孙中山农民家庭的出身及少年时的贫苦奔波的生活经历导致了孙中山早期对“民”的认识,更多来源于一种自然的朴素地对“民”的同情,进而产生了重民、爱民的情感和救民的愿望。同盟会成立后他把以“民”为主体的三民主义,作为辛亥革命的指导思想,在政治理念上也实现了由传统的民本思想向近代民主主义的飞跃,把过去的民本重民、民生养民的“民本”思想提升到了民主的民治高度。中华民国建立后,他主张团结全国人民,“建设一世界上最富强最快乐之国家为民所有、为民所治、为民所享者。”
在“民有”方面,孙中山认为:民有是指四万万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国民是民国的天子;“当今之国家,非一人之国家,乃我人民之国家。”因此,新建的共和国,应该是“专恃民力,使吾民能人人始终负责,”“国家之生存要素,人民、土地、主权”,建设真正共和国全靠国民。
在“民治”方面,是指人民理应拥有四项基本政治权力:选举权、罢免权、创制权、复决权。孙中山说:“共和国家,重在民治。民之自治,基于自觉,欲民之自觉,不可无启导诱掖之方。”既然“共和国为人民之国”,那么,一切就应“合全国人民为之,”否则,民治就只是一句空话。
在“民享”方面,是指人民享有作为国家主人的自由平等的一切权利。“共和国,人民是主人,国家为人民的所有物;个个人民,都是皇帝,哪一个人想独裁全国,都是不成的。国内的事情,要人民去管理;国内的幸福,也是人民来享受。”
孙中山以“民”为主体的建国设想是他对“民”高层次的“民生”需求的高度关怀,这完全突破了我国古代民本思想的局限。依此不难看出,孙中山的民生主义思想不仅映现着我国古代民本思想的影子,同时更彰显着强烈的时代气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