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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卫生监督协管;队伍;建设
doi:10.3969/j.issn.1004-7484(x).2014.04.735
文章编号:1004-7484(2014)-04-2396-02
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是政府免费提供的公共卫生产品,主要由各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协助基层卫生监督机构开展食品安全、职业卫生、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等方面的巡查、信息收集、信息报告并协助调查。
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作为新增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自2011年列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是贯彻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重要内容,是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重要举措。通过深入推进项目实施,利用现有卫生资源,充分发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机构(以下简称基层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职能作用,使广大人民群众真正能感受到卫生监督协管服务,享受到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成果,认识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更广泛更全面的民生意义。
1 新時期卫生监督协管队伍建设的要求
卫生监督协管的目标是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充分利用县、乡、村三级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前哨作用,解决基层卫生监督相对薄弱的问题,从而进一步建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城乡的卫生监督网络体系,及时发现违反卫生法律法规的行为,保障广大群众的公共卫生安全,同时,通过对广大居民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城乡基层群众对健康知识和卫生法律政策的知晓率,提升人民群众食品安全风险和疾病防控意识,切实为广大群众提供卫生健康保障。
县级卫生监督机构可在乡镇派驻卫生监督人员,根据监督任务聘任相应的专业人员,不断优化卫生监督队伍的专业结构①。卫生监督协管队伍的主力组成人员为基层卫生监督站专职卫生监督员,或乡镇卫生院兼职医务人员。按照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内容,要求具备公共卫生、医学或法律类专业学历,具备卫生监督相关专业和法律知识,经过卫生监督员岗位培训并考试合格。卫生监督协管队伍建设要求一定程度的专业化、法制化、科学化水平,以适应当前社区和农村基层卫生监督工作要求。
2 新时期卫生监督协管队伍面临的问题
2.1 经济社会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带来了公共服务机构和社会服务行业的繁荣,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学校、餐饮服务、公共服务场所如雨后春笋般在广大城乡出现,相应地给卫生安全监管带来很大难度,主要包括从业单位分布广、涉及面宽、类别和级别繁杂,单位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卫生法制意识差距大,主体安全责任意识不强,广大城乡居民特别是农村居民安全意识不高,维权意识不强,使得卫生安全存在许多隐患。
2.2 卫生协管队伍自身的问题 卫生监督协管人员多为医务人员兼职,专业公共卫生人才很少,人员的学历层次、专业水平、工作能力均有很大差距。由于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开展时间不长,监管队伍建设正处于探索阶段,存在体制不顺、机制不全、能力不强、素质不高、成效不高等问题。卫生监督协管兼职人员以往的工作重心多在基层医疗,对卫生协管知识缺乏,观念不新,认识不到位。这些问题对起步阶段的卫生监督协管队伍建设和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顺利开展是个很大的挑战。
3 新时期卫生监督协管队伍建设的几点看法
3.1 各级政府的领导和重视是协管队伍建设的重要保障 国家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高度重视,将其纳入医改重要内容,与医改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查。制定了详细的工作规范,分别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服务对象、内容、流程、要求、考核指标及服务记录表等作出了规定。要求各地积极协调财政部门落实配套资金,结合现有条件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办公场所、交通工具及必需的设备等。要求积极探索卫生监督协管人员聘用与管理制度,设立专职卫生监督员岗位,并纳入编制规划。2011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由每年15元提高至25元。国家还会根据社会经济的发展、公共卫生服务需求的变化和财政承受能力的提高等因素不断调整,用于扩大服务人群,提高服务质量,增加服务内容②。山西省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2013年提高到了30元③。政府的重视是卫生监督协管队伍建设的重要保障。
3.2 完善到位的管理制度是协管队伍建设的必要条件 卫生监督协管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时收集上报基层医疗卫生安全信息,要求报告率达到100%,规范档案管理,规范日常督查记录文书等。坚强有力切实可行的制度建设是非常必要的,这其中包括协管工作制度、规范化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工作职责、廉洁自律制度、投诉受理制度、案件交接制度、学习培训制度、考核奖惩制度等。有制度可依,有规章可循,按制度管理,用纪律约束,可以使协管队伍的工作有目的,有方法,有效率。也可以防止协管工作流于表面,疏于无效。
3.3 高素质、法制化、专业化的人员构成是协管队伍建设的核心内容 卫生监督协管是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在社区城乡的有效补充,要求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建立一支高效、科学、专业的队伍是开展好协管工作与否的核心所在。卫生监督协管人员的任职条件应当符合工作规范要求,每个社区、乡镇应当设置至少2名卫生监督协管服务人员岗位,或专职卫生监督协管员岗位,纳入编制管理。卫生监督协管员经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培训与考核合格后发放《卫生监督协管员聘任证》。对卫生监督协管人员的专业要求以公共卫生专业、医疗专业为主。为弥补乡镇卫生监督协管员的不足可以聘任村卫生室医疗卫生人员为卫生监督协管信息员,负责为协管员提供卫生安全线索并协助调查。要按照学习培训制度对卫生监督协管人员和信息员定期进行培训,使他们充分认识到卫生监督协管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掌握卫生监督协管的方式方法,增强卫生安全信息收集的敏感性,提升卫生监督协管综合能力。要按照绩效考核制度对协管员的工作严格考核并兑现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充分调动协管员的积极性。
3.4 深入基层贴近群众的协管业务是协管队伍建设的可持续动力 卫生监督协管把公共卫生服务延伸到与居民吃穿住行工等密切相关的食品安全、公共场所、饮用水、职业卫生、学校等领域,主要职能是在辖区内协助卫生监督所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及时向卫生监督所反馈各种卫生监督信息,对行政相对人可提出具体整改意见。卫生监督协管内容包括随时掌握监督对象的基本情况及动态,经常性卫生监督检查,督促从业人员进行年度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宣传卫生法律法规和相关安全知识,卫生监督基本信息和督查档案的制作与管理等。卫生监督协管员是辖区内卫生安全事件投诉举报的第一受理人,卫生安全案件调查核实处理的协助者,违法行为和异常情况的及时报告人等。这些工作内容与群众生活工作密不可分,需要深入基层贴近群众细致地开展下去。有章可循的管理机制和坚持不懈规范管理可以建立有效的卫生监管网络,打击不法分子的违规违法行为,保障一方百姓的平安,服务经济建设,构建平安和谐社会,也是新时期卫生监督协管队伍能够健康成长的持续动力。
参考文献
[1] 《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39号.
[2] 《卫生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版)的通知》,卫生部,卫妇社发[2011]38号.
[3] 《山西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3年主要工作安排》,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晋政办发[2013]96号.
doi:10.3969/j.issn.1004-7484(x).2014.04.735
文章编号:1004-7484(2014)-04-2396-02
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是政府免费提供的公共卫生产品,主要由各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协助基层卫生监督机构开展食品安全、职业卫生、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等方面的巡查、信息收集、信息报告并协助调查。
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作为新增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自2011年列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是贯彻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重要内容,是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重要举措。通过深入推进项目实施,利用现有卫生资源,充分发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机构(以下简称基层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职能作用,使广大人民群众真正能感受到卫生监督协管服务,享受到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成果,认识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更广泛更全面的民生意义。
1 新時期卫生监督协管队伍建设的要求
卫生监督协管的目标是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充分利用县、乡、村三级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前哨作用,解决基层卫生监督相对薄弱的问题,从而进一步建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城乡的卫生监督网络体系,及时发现违反卫生法律法规的行为,保障广大群众的公共卫生安全,同时,通过对广大居民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城乡基层群众对健康知识和卫生法律政策的知晓率,提升人民群众食品安全风险和疾病防控意识,切实为广大群众提供卫生健康保障。
县级卫生监督机构可在乡镇派驻卫生监督人员,根据监督任务聘任相应的专业人员,不断优化卫生监督队伍的专业结构①。卫生监督协管队伍的主力组成人员为基层卫生监督站专职卫生监督员,或乡镇卫生院兼职医务人员。按照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内容,要求具备公共卫生、医学或法律类专业学历,具备卫生监督相关专业和法律知识,经过卫生监督员岗位培训并考试合格。卫生监督协管队伍建设要求一定程度的专业化、法制化、科学化水平,以适应当前社区和农村基层卫生监督工作要求。
2 新时期卫生监督协管队伍面临的问题
2.1 经济社会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带来了公共服务机构和社会服务行业的繁荣,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学校、餐饮服务、公共服务场所如雨后春笋般在广大城乡出现,相应地给卫生安全监管带来很大难度,主要包括从业单位分布广、涉及面宽、类别和级别繁杂,单位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卫生法制意识差距大,主体安全责任意识不强,广大城乡居民特别是农村居民安全意识不高,维权意识不强,使得卫生安全存在许多隐患。
2.2 卫生协管队伍自身的问题 卫生监督协管人员多为医务人员兼职,专业公共卫生人才很少,人员的学历层次、专业水平、工作能力均有很大差距。由于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开展时间不长,监管队伍建设正处于探索阶段,存在体制不顺、机制不全、能力不强、素质不高、成效不高等问题。卫生监督协管兼职人员以往的工作重心多在基层医疗,对卫生协管知识缺乏,观念不新,认识不到位。这些问题对起步阶段的卫生监督协管队伍建设和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顺利开展是个很大的挑战。
3 新时期卫生监督协管队伍建设的几点看法
3.1 各级政府的领导和重视是协管队伍建设的重要保障 国家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高度重视,将其纳入医改重要内容,与医改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查。制定了详细的工作规范,分别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服务对象、内容、流程、要求、考核指标及服务记录表等作出了规定。要求各地积极协调财政部门落实配套资金,结合现有条件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办公场所、交通工具及必需的设备等。要求积极探索卫生监督协管人员聘用与管理制度,设立专职卫生监督员岗位,并纳入编制规划。2011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由每年15元提高至25元。国家还会根据社会经济的发展、公共卫生服务需求的变化和财政承受能力的提高等因素不断调整,用于扩大服务人群,提高服务质量,增加服务内容②。山西省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2013年提高到了30元③。政府的重视是卫生监督协管队伍建设的重要保障。
3.2 完善到位的管理制度是协管队伍建设的必要条件 卫生监督协管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时收集上报基层医疗卫生安全信息,要求报告率达到100%,规范档案管理,规范日常督查记录文书等。坚强有力切实可行的制度建设是非常必要的,这其中包括协管工作制度、规范化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工作职责、廉洁自律制度、投诉受理制度、案件交接制度、学习培训制度、考核奖惩制度等。有制度可依,有规章可循,按制度管理,用纪律约束,可以使协管队伍的工作有目的,有方法,有效率。也可以防止协管工作流于表面,疏于无效。
3.3 高素质、法制化、专业化的人员构成是协管队伍建设的核心内容 卫生监督协管是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在社区城乡的有效补充,要求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建立一支高效、科学、专业的队伍是开展好协管工作与否的核心所在。卫生监督协管人员的任职条件应当符合工作规范要求,每个社区、乡镇应当设置至少2名卫生监督协管服务人员岗位,或专职卫生监督协管员岗位,纳入编制管理。卫生监督协管员经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培训与考核合格后发放《卫生监督协管员聘任证》。对卫生监督协管人员的专业要求以公共卫生专业、医疗专业为主。为弥补乡镇卫生监督协管员的不足可以聘任村卫生室医疗卫生人员为卫生监督协管信息员,负责为协管员提供卫生安全线索并协助调查。要按照学习培训制度对卫生监督协管人员和信息员定期进行培训,使他们充分认识到卫生监督协管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掌握卫生监督协管的方式方法,增强卫生安全信息收集的敏感性,提升卫生监督协管综合能力。要按照绩效考核制度对协管员的工作严格考核并兑现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充分调动协管员的积极性。
3.4 深入基层贴近群众的协管业务是协管队伍建设的可持续动力 卫生监督协管把公共卫生服务延伸到与居民吃穿住行工等密切相关的食品安全、公共场所、饮用水、职业卫生、学校等领域,主要职能是在辖区内协助卫生监督所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及时向卫生监督所反馈各种卫生监督信息,对行政相对人可提出具体整改意见。卫生监督协管内容包括随时掌握监督对象的基本情况及动态,经常性卫生监督检查,督促从业人员进行年度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宣传卫生法律法规和相关安全知识,卫生监督基本信息和督查档案的制作与管理等。卫生监督协管员是辖区内卫生安全事件投诉举报的第一受理人,卫生安全案件调查核实处理的协助者,违法行为和异常情况的及时报告人等。这些工作内容与群众生活工作密不可分,需要深入基层贴近群众细致地开展下去。有章可循的管理机制和坚持不懈规范管理可以建立有效的卫生监管网络,打击不法分子的违规违法行为,保障一方百姓的平安,服务经济建设,构建平安和谐社会,也是新时期卫生监督协管队伍能够健康成长的持续动力。
参考文献
[1] 《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39号.
[2] 《卫生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版)的通知》,卫生部,卫妇社发[2011]38号.
[3] 《山西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3年主要工作安排》,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晋政办发[2013]9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