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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科举制是中国古代重要的选取官吏和人才的考试制度,兴于隋唐,盛于宋元而僵于明清,在中国历史上产生了重大并深远的影响,甚至直接影响了近代欧洲文官选取制度的发展,其历史功绩不可埋没。然而,随着历史的演进,科举制发展到清代已然暴露了它的缺憾。当该制度与西方近代化接轨时,其落后的内容和模式最终终结了它的寿命。从创立到废止,科举制在中国历史上存在了1300多年。因此研究科举制在历史上的最后一笔是非常必然的。
关键词:清朝;科举制度; 八股文; 舞弊
科举制是中国古代选拔人才和官吏的考试,是历代封建王朝利用文人巩固自我存在合理性的一种手段和基础。通过考试选拔出的官吏自然便成为了其御用文人。由于采用分科取士的办法,所以叫做科举。科举制从隋代开始实行,到清光绪年举行最后一科进士考试为止经历了1 300多年。清光绪31年清廷颁布上谕:著即自丙午科为始,所有乡、会试一律停止,各省岁科考试亦即停止,科举制退出历史舞台。科举制最早产生于隋朝,历经唐、宋、元、明、清等朝代的更迭,其制度由起源到完备,再到革命时期,鼎盛时期,最终走向灭亡,可以说这是历史发展的必然结果。
一、清代科举制
科举发展到清朝已经成为朝廷每年重要的政事之一,堪称立国之本。 “有请一诏制,二百余年,虽有以他途进者,终不得与科举出身者相比”是形成这种选官体制的原因,一方面固然与唐宋以来的传统密切相关,统治者还没发现更好的选官办法;另一反面,清初统治者还有深刻的政治考虑。
清代的科举和其他朝代略有区别,清朝统治者为少数民族,所选之官吏一定要服从并以满清政权为宗主。然而南方的汉民族最为反抗,清王朝只能选择既不具有民族歧视又能公正选官的科举。清朝历代君王都将选举取士视为推行文治,吸纳人才的治国大政。顺治2年举行乡试,顺治3年会试天下举人和举行了殿试,顺治8年,取士之制又扩及到满洲、蒙古及汉军。
科举考试级别限制严格,需要一级一级的考取,正式的科举考试分为乡试、会试、殿试。
乡试。清朝乡试每三年一届,由各省省城举行,又称为“大比”,参加考试的是秀才,但是秀才在参加考试之前先要通过本省学政巡回举行的科举,成绩优良的才能选举送往参加乡试,参加乡试的对象有两种:一是在监贡监生,他们由本监官考选;二是地方学校的生员。生员参加乡试必须先通过学政主持的科试,而且生员只许应试本省乡试,乡试考3场,每3天举行一场。其3场在形式上是并重的,但实际上首场最重。乾隆47年明确规定:若头场诗文既不中选,则二三场五经文策论间有可取,亦准复为呈荐。乡试中第举人,在入仕道路上迈出了关键的一步。
会试。清朝会试每3年一次,在乡试后第二年春天在礼部举行,所以会试又称为“春闱”,参加会试的是奉人,取中后称为贡士,第一名称为会员。会试之场次,试题的内容和形成,体裁均与乡试相同,惟出题与乡试稍有不同,第一场四书,诗题均由皇帝亲命,二三场题由考官拟定,会试一般要举行复试。
殿试,是皇帝亲考会试中式之贡士,亦称廷试。时间一般在会试后一个月。参加殿试的是贡士,取中后统称为进士殿试内容是策论一道,含三至五题,多属当时实务。策题拟定极为严格。殿试分三甲录取,一甲三人,曰状元,榜眼,探花,赐进士及第;二甲若干人,赐进士出身;三甲若干人,赐同进士出身。关于清朝殿试,有两点颇值得我们思考和鉴记。
1.关于殿试的作用和意义。殿试和科举的最高一级,历来被奉为“策士巨典”。清朝历代君主尤其是那些著名的皇帝,如康熙、乾隆都十分重视殿试,由此我们可以追寻统治者的动机:首先,殿试是皇帝笼络新进的一种很好的制度,殿试由皇帝亲策,题名后,不给予新进士们极高的荣誉和待遇,这样自然会培养新进士们对皇帝的认同感,报恩感。其次,殿试反映了朝廷对选拔高级文官的重视,再次殿试可以向社会昭示朝廷崇尚学校崇尚教育,崇尚“文治”的意向。
2 .关于殿试的评阅标准,本来殿试专考策论一篇,这与乡试和会试的考题相比已有了很大的改变。反映了朝廷着重考虑未来高级官员的应世务才能的指导思想,然而清廷的最初愿望没有能够很好地实现,导致这一结果的原因是错误的评阅标准一篇策论。有文有字,两者比较,理当文重于字。但是阅卷大臣们却颠倒过来。重文中的字而不重文章本身,以书法取人的择士标准严重影响了清朝科举选官的质量。事实说明,错误的择人标准对科举制度起到了极大的摧残和破坏作用。
二 、清朝科举和八股文
科举考试的内容沿袭明代旧制,主要以八股文为住,主要测试的内容是经义,《诗》《书》《礼》《易》《春秋》五经里选择一定的题目来进行写作,题目和写作的方式都是有一定格式的。八股文中有4个段落,每个段落都要有排比句,后来又叫八股。八股文在当时是非常重要的,它关系到一个人能不能升官,能不能科举考试中进士升官,清朝时期推行八股取士,加强了封建君主专制,禁锢了思想,摧残了人才,阻碍了中国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这一体裁的弊端,不仅为当时许多有头脑的思想家和大臣们所认识,而且也为一些清朝帝王所觉察,所以曾有废而不用之实践。但是这些认识和实践非常脆弱和短暂,在正统观念和势力面前不堪一击。八股文之主导地位牢固坚实,究其原因,从技术层面而言,八股文以其特殊的形式,能够比较真实地检验举子的文字基本功,较好地防止了作弊和客观的评阅试卷,从体制层面而言,八股文这种体裁符合统治者取士的宗旨,也与清朝文官制度的文化精神相一
致,并能起到强化的作用。
三 、清朝防止科举舞弊的主要措施及实施状况
科举制发展到清代日趋落魄,弊端也越来越多,清朝统治者对科场舞弊的处分虽然特别严厉,但由于科举本身的弊病,舞弊愈演愈烈。在这千军万马争过独木桥的激烈竞争中,舞弊现象是不可避免的,科场内外舞弊者的千丑百态举不胜举。唐宋尤其是明清描写,批评、讽刺科场丑态的小说、散文、诗歌、日记比比皆是,与此同时,历代统治者为了保证科举的公正性,保证所选官员的高素质,总是制定各种条规,禁令、减少和制止科举舞弊。从某种意义上说,科举制度发展史就是一部舞弊与反舞弊的斗争史。至清朝,这种斗争达到了高峰,清统治者将防弊反弊作为科举成功之关键:“严申禁令,告诫防闲,肃风纪而端士习,有清视为科举中之要政”,清朝关于防止和惩治科举舞弊的规范和措施细密而繁多,我就几项作重要的简述:
1.严选考官。清廷对考官十分重视,顺治曾说:“清廷举人才,科目最重。必主考同考官皆正直无私,而后真才始得”满清乡试、会试、殿试的考官都由清廷选派,并有严格的资格和程序要求,考官之间,若由交通关节,受贿营私等情况,依例解任直至弃市。雍正元年定,主考士子交通关节中试者审实处斩立决,康熙60年,雍正8年皆定试官不公,许下第举人生员据实赴该衙门控告。
2 .整肃场记。士子作弊,手法多样,最普遍者首推“怀挟”。乾隆9年顺天乡试,第一场搜出怀挟21人,第二场搜出21人,因怕搜查而逃散者2 000余人。贡院门外尽是蝇头小差,怀挟方式举不胜举,如平时写就蝇头书,赴试时藏于果饼衣中,所带墨砚之类,俱为夹底,甚至帽顶两层,靴底双屉等。因此防范怀挟就成了整肃场记的核心。
3.实行复试。复试不是清朝科举考试系中的必经环节,而是对乡试、会试进行监督。发现和纠正舞弊或错误的一种方式。顺治至乾隆对复试极为重视,尤其是乾隆,经常复试举尔,细加甄别定夺,即使年逾八旬,依然如此。清顺治15年首开复试先例,顺治14年,顺天、江南乡试中“情弊多端,物议沸腾”,顺治帝于次年对两地所中举人亲加复试。复试之制前紧后松,嘉庆以前,处罚甚严,收效也好,嘉庆开始,日渐松弛。
4.设立官卷。清制,高级官吏子弟应试乡试者为官生,其试卷为官卷,与民卷另编字号,中额另定,不占民额,且不能取中解元和经魁。这一制度的目的是为了防止高官利用特权,营私舞弊,妨碍庶民仕途。如上所述,
清朝关于防范和惩治科举舞弊的科条禁令不可不谓细密和完备。
结 语
科举的弊端在于后来逐渐变得僵化,尤其是不能顺应历史潮流。清朝作为少数民族入主中原,承袭了汉民族所建立的一套国家机器,而科举无疑是其中较重要的措施,它对满清政权巩固,对中原统治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使清王朝迅速走向辉煌。但时间是最公正的评判者,只是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制度才具有强大的生命力,而事实上,科举制度本身无可厚非,问题出在技术层面上,随着时代的演进,科举制的消亡已成为历史的必然。
编辑/牛小源
关键词:清朝;科举制度; 八股文; 舞弊
科举制是中国古代选拔人才和官吏的考试,是历代封建王朝利用文人巩固自我存在合理性的一种手段和基础。通过考试选拔出的官吏自然便成为了其御用文人。由于采用分科取士的办法,所以叫做科举。科举制从隋代开始实行,到清光绪年举行最后一科进士考试为止经历了1 300多年。清光绪31年清廷颁布上谕:著即自丙午科为始,所有乡、会试一律停止,各省岁科考试亦即停止,科举制退出历史舞台。科举制最早产生于隋朝,历经唐、宋、元、明、清等朝代的更迭,其制度由起源到完备,再到革命时期,鼎盛时期,最终走向灭亡,可以说这是历史发展的必然结果。
一、清代科举制
科举发展到清朝已经成为朝廷每年重要的政事之一,堪称立国之本。 “有请一诏制,二百余年,虽有以他途进者,终不得与科举出身者相比”是形成这种选官体制的原因,一方面固然与唐宋以来的传统密切相关,统治者还没发现更好的选官办法;另一反面,清初统治者还有深刻的政治考虑。
清代的科举和其他朝代略有区别,清朝统治者为少数民族,所选之官吏一定要服从并以满清政权为宗主。然而南方的汉民族最为反抗,清王朝只能选择既不具有民族歧视又能公正选官的科举。清朝历代君王都将选举取士视为推行文治,吸纳人才的治国大政。顺治2年举行乡试,顺治3年会试天下举人和举行了殿试,顺治8年,取士之制又扩及到满洲、蒙古及汉军。
科举考试级别限制严格,需要一级一级的考取,正式的科举考试分为乡试、会试、殿试。
乡试。清朝乡试每三年一届,由各省省城举行,又称为“大比”,参加考试的是秀才,但是秀才在参加考试之前先要通过本省学政巡回举行的科举,成绩优良的才能选举送往参加乡试,参加乡试的对象有两种:一是在监贡监生,他们由本监官考选;二是地方学校的生员。生员参加乡试必须先通过学政主持的科试,而且生员只许应试本省乡试,乡试考3场,每3天举行一场。其3场在形式上是并重的,但实际上首场最重。乾隆47年明确规定:若头场诗文既不中选,则二三场五经文策论间有可取,亦准复为呈荐。乡试中第举人,在入仕道路上迈出了关键的一步。
会试。清朝会试每3年一次,在乡试后第二年春天在礼部举行,所以会试又称为“春闱”,参加会试的是奉人,取中后称为贡士,第一名称为会员。会试之场次,试题的内容和形成,体裁均与乡试相同,惟出题与乡试稍有不同,第一场四书,诗题均由皇帝亲命,二三场题由考官拟定,会试一般要举行复试。
殿试,是皇帝亲考会试中式之贡士,亦称廷试。时间一般在会试后一个月。参加殿试的是贡士,取中后统称为进士殿试内容是策论一道,含三至五题,多属当时实务。策题拟定极为严格。殿试分三甲录取,一甲三人,曰状元,榜眼,探花,赐进士及第;二甲若干人,赐进士出身;三甲若干人,赐同进士出身。关于清朝殿试,有两点颇值得我们思考和鉴记。
1.关于殿试的作用和意义。殿试和科举的最高一级,历来被奉为“策士巨典”。清朝历代君主尤其是那些著名的皇帝,如康熙、乾隆都十分重视殿试,由此我们可以追寻统治者的动机:首先,殿试是皇帝笼络新进的一种很好的制度,殿试由皇帝亲策,题名后,不给予新进士们极高的荣誉和待遇,这样自然会培养新进士们对皇帝的认同感,报恩感。其次,殿试反映了朝廷对选拔高级文官的重视,再次殿试可以向社会昭示朝廷崇尚学校崇尚教育,崇尚“文治”的意向。
2 .关于殿试的评阅标准,本来殿试专考策论一篇,这与乡试和会试的考题相比已有了很大的改变。反映了朝廷着重考虑未来高级官员的应世务才能的指导思想,然而清廷的最初愿望没有能够很好地实现,导致这一结果的原因是错误的评阅标准一篇策论。有文有字,两者比较,理当文重于字。但是阅卷大臣们却颠倒过来。重文中的字而不重文章本身,以书法取人的择士标准严重影响了清朝科举选官的质量。事实说明,错误的择人标准对科举制度起到了极大的摧残和破坏作用。
二 、清朝科举和八股文
科举考试的内容沿袭明代旧制,主要以八股文为住,主要测试的内容是经义,《诗》《书》《礼》《易》《春秋》五经里选择一定的题目来进行写作,题目和写作的方式都是有一定格式的。八股文中有4个段落,每个段落都要有排比句,后来又叫八股。八股文在当时是非常重要的,它关系到一个人能不能升官,能不能科举考试中进士升官,清朝时期推行八股取士,加强了封建君主专制,禁锢了思想,摧残了人才,阻碍了中国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这一体裁的弊端,不仅为当时许多有头脑的思想家和大臣们所认识,而且也为一些清朝帝王所觉察,所以曾有废而不用之实践。但是这些认识和实践非常脆弱和短暂,在正统观念和势力面前不堪一击。八股文之主导地位牢固坚实,究其原因,从技术层面而言,八股文以其特殊的形式,能够比较真实地检验举子的文字基本功,较好地防止了作弊和客观的评阅试卷,从体制层面而言,八股文这种体裁符合统治者取士的宗旨,也与清朝文官制度的文化精神相一
致,并能起到强化的作用。
三 、清朝防止科举舞弊的主要措施及实施状况
科举制发展到清代日趋落魄,弊端也越来越多,清朝统治者对科场舞弊的处分虽然特别严厉,但由于科举本身的弊病,舞弊愈演愈烈。在这千军万马争过独木桥的激烈竞争中,舞弊现象是不可避免的,科场内外舞弊者的千丑百态举不胜举。唐宋尤其是明清描写,批评、讽刺科场丑态的小说、散文、诗歌、日记比比皆是,与此同时,历代统治者为了保证科举的公正性,保证所选官员的高素质,总是制定各种条规,禁令、减少和制止科举舞弊。从某种意义上说,科举制度发展史就是一部舞弊与反舞弊的斗争史。至清朝,这种斗争达到了高峰,清统治者将防弊反弊作为科举成功之关键:“严申禁令,告诫防闲,肃风纪而端士习,有清视为科举中之要政”,清朝关于防止和惩治科举舞弊的规范和措施细密而繁多,我就几项作重要的简述:
1.严选考官。清廷对考官十分重视,顺治曾说:“清廷举人才,科目最重。必主考同考官皆正直无私,而后真才始得”满清乡试、会试、殿试的考官都由清廷选派,并有严格的资格和程序要求,考官之间,若由交通关节,受贿营私等情况,依例解任直至弃市。雍正元年定,主考士子交通关节中试者审实处斩立决,康熙60年,雍正8年皆定试官不公,许下第举人生员据实赴该衙门控告。
2 .整肃场记。士子作弊,手法多样,最普遍者首推“怀挟”。乾隆9年顺天乡试,第一场搜出怀挟21人,第二场搜出21人,因怕搜查而逃散者2 000余人。贡院门外尽是蝇头小差,怀挟方式举不胜举,如平时写就蝇头书,赴试时藏于果饼衣中,所带墨砚之类,俱为夹底,甚至帽顶两层,靴底双屉等。因此防范怀挟就成了整肃场记的核心。
3.实行复试。复试不是清朝科举考试系中的必经环节,而是对乡试、会试进行监督。发现和纠正舞弊或错误的一种方式。顺治至乾隆对复试极为重视,尤其是乾隆,经常复试举尔,细加甄别定夺,即使年逾八旬,依然如此。清顺治15年首开复试先例,顺治14年,顺天、江南乡试中“情弊多端,物议沸腾”,顺治帝于次年对两地所中举人亲加复试。复试之制前紧后松,嘉庆以前,处罚甚严,收效也好,嘉庆开始,日渐松弛。
4.设立官卷。清制,高级官吏子弟应试乡试者为官生,其试卷为官卷,与民卷另编字号,中额另定,不占民额,且不能取中解元和经魁。这一制度的目的是为了防止高官利用特权,营私舞弊,妨碍庶民仕途。如上所述,
清朝关于防范和惩治科举舞弊的科条禁令不可不谓细密和完备。
结 语
科举的弊端在于后来逐渐变得僵化,尤其是不能顺应历史潮流。清朝作为少数民族入主中原,承袭了汉民族所建立的一套国家机器,而科举无疑是其中较重要的措施,它对满清政权巩固,对中原统治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使清王朝迅速走向辉煌。但时间是最公正的评判者,只是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制度才具有强大的生命力,而事实上,科举制度本身无可厚非,问题出在技术层面上,随着时代的演进,科举制的消亡已成为历史的必然。
编辑/牛小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