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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想透过现象抓住本质,准确认定和打击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做到“除恶务尽”,就要准确把握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本质特征,故笔者拟在本文中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本质特征作以认定和分析,以期为司法实践提供部分参考。
一、何谓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本质特征
本质特征顾名思义就是本事物区别于其他事物的最显著的的特征,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本质特征就是最能体现其本质属性,与其他一般犯罪集团区别最明显的特征。目前,刑法理论界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本质特征大致有三种看法。第一种看法是组织性特征说。[1]该种看法认为黑社会性质组织所具有的严密组织性是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本质特征,是与其他犯罪集团最根本的区别。第二种看法是反社会组织说。[2]该种看法认为黑社会性质组织实质上是形似社会而在各个方面与主流社会相冲突、相对抗,并具有严重危害性、危险性的反政府的犯罪组织。第三种看法是非法控制说。[3]该看法认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本质特征在于其对某一行业或者领域内的正常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的垄断、控制或者操纵、左右,从而实现非法经济利益的最大化。
97刑法对黑社会性质组织做出的定义为: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实施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绑架、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多种严重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犯罪集团。从其定义来说,黑社会性质组织要想称霸一方,具有严重破坏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的危害性,就需要建立起自己的势力范围,达到对一定区域或者行业的非法控制,形成一种与主流社会相对立的非法秩序,只有这样黑社会性质组织才能实现其最大化的攫取非法经济利益的目的,才能为其组织的形成和发展创造出持续不竭的动力和经济基础,故非法控制性最能体现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本质属性。而具有严密的组织形式固然也是黑社会性质组织所不可缺少的特征,但它并不能将黑社会性质组织与其他类型的犯罪集团完全区分开来,因为大多数的犯罪集团都具有较为严密的组织性,像恐怖主义犯罪集团、邪教组织等也具有十分严密的组织形式,这些犯罪组织的严密程度不亚于黑社会性质组织。此外,“反社会组织说”虽然看到黑社会性质组织具有对抗主流社会的严重的反社会性,但其他犯罪集团也都具有反社会性,并且有一些犯罪集团的严重危害性程度不次于黑社会性质组织,同样像恐怖主义组织、邪教组织等都具有严重的反政府、反人类社会性。故组织性特征说和反社会组织说都不能揭示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本质特征,只有非法控制说最能反映出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本质特征,即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本质特征在于其非法控制性,因此笔者赞同第三种看法。
二、解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本质特征
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本质特征是认定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核心所在,只有准确把握该特征才能做到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不枉也不纵。于是,2002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分四条内容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概念进行了立法解释,较为科学和全面地归纳出了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四大特征,为以后的打黑除恶司法实践制定出了较为切实可行的认定依据。其中第四条内容是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非法控制性特征做出了具体的规定,即“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或者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2009年7月,公、检、法三家的最高机构在北京召开座谈会,研讨并制定了新时期、新形势下打黑工作的建议。其中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本质特征做出了新的认识,认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本质特征就在于其非法控制性特征的表现,而其他三个特征都是支撑该特征,并为其服务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通过实施各种违法犯罪活动,达到称霸一方的目的或者非法控制某一行业或者领域,并产生重大影响,达到了严重破坏刑法所保护的合法的经济、社会秩序,才真正显示了黑社会性质组织不同于普通犯罪集团的本质所在。对该特征的具体解析如下:
(一)准确理解“称霸一方”
“称霸一方”是黑社会性质组织确立其势力范围,获得非法利益最大化,以寻求自身生存和发展的最终归宿,黑社会性质组织只有达到对一定行业或者领域的控制或者形成重大影响,从中建立起有利于自身发展的秩序,才能实现“称霸一方”的目的。“称霸”是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本质属性使然,是黑社会性质组织通过大规模地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或者拉拢、腐蚀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为其提供保护,借此逐渐向经济领域和政治领域渗透,在主流社会中建立起适合自身生存的反政府的非法秩序的表现。“一方”则说明了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危害性影响是有限的,称霸也只能是在某一行业或者领域内的称霸,在尚未威胁到政府统治根基的情况下暂时形成一定的影响力和控制力,[4]这也是以法治为基础的人民政府占主导地位的现实社会不能容忍黑社会性质组织在较大的范围内存在的一种必然性。同时,我们还要看到“称霸一方”既不是一蹴而就,也不是一劳永逸的,它是随着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发展、壮大而逐渐形成和扩大的,因此需要一定的时间才能达到,并且在伴随着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逐渐衰弱或被打掉,也会逐渐失去影响直至完全消失。某一犯罪集团只有具有了相当的势力,达到了称霸一方的程度,才能称之为“黑社会性质组织”,否则就不能加以认定。实践中,我们就要对那些具有了部分黑社会性质组织特征,但尚未实现称霸一方目的的“恶势力”犯罪团伙加以甄别,防止随意扩大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认定范围,将恶势力团伙犯罪当做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予以处理,损害到刑法的严肃性。此外,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称霸一方是限定在某一固定区域的称霸,如果通过实施流窜犯罪是不能达到称霸一方的目的的,因为称霸是一种状态,是需要通过持续作为才能实现的,并不是短暂的行为所能达到的。像有些学者所说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还可以分为流动型,以流动型犯罪为主,[5]笔者就认为这种说法不很妥当。
(二)准确理解“行业”和“区域”
黑社会性质组织非法控制的一定区域是指一定的地域范围,包括一定的自然区域和一定的行政区域两种,且这种地域范围是相对固定的,具有一定的稳定性,不会轻易改变。自然区域从小到大可以划分为:街道、街区、城区或者郊区等;行政区域从小到大可以划分为:村、乡镇、县(市区)等。控制区域的大小一般取决于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势力大小,并且这种控制区域或者说“势力范围”也会随着黑社会性质组织势力的消长而发生相应的变化。例如,郑州市张治国黑社会性质犯罪集团控制的区域主要是以张家村为中心的周边两三个村庄,而花二军黑社会性质犯罪集团要比张治国犯罪集团势力强大的多,其控制和影响到的区域辐射到了郑州市整个北郊地区(包括金水区和惠济区两个行政区)。
黑社会性质组织非法控制的“行业”,主要是指处在某一区域范围内的一个或者多个行业。而且这些行业既有合法行业,也有非法行业。合法行业主要包括了餐饮、娱乐、洗浴、废品收购、建筑、运输、农畜产品、服务业等多种行业,非法行业主要涉及了卖淫、制贩毒、走私、非法讨债、赌场、地下钱庄等多种非法领域。但我国出现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都属于黑社会组织的低级阶段,根本没有国外黑社会组织的控制力强,无法将一个行业或者说多个行业完全垄断,它只能是控制一定区域内的一个或者多个行业中部分领域。例如,张治国黑社会性质组织是对张家村及其周边的两、三个村的土地开发进行干涉和施加重大影响,花二军黑社会性质组织是对陈寨蔬菜批发市场和马头岗村的土地开发进行非法控制,他们都无法将一定区域内的某一或者某些行业完全垄断。然而,由于非法行业往往存在着暴利,故大多数黑社会性质组织都愿意涉足非法行业,通过对非法行业的控制,从中获得巨额经济利益,以壮大自身的势力。例如,郑州市的孙文杰黑社会性质组织利用经营洗浴中心的便利,大肆从事色情和赌博违法活动,从而为组织的发展壮大积累了第一桶金。
2009年7月,在公检法三家最高机构于北京召开研讨会并形成的《会谈纪要》中,专门对《立法解释》中规定的“一定区域”和“一定行业”又做了更具体的理解和阐述。其中,“一定区域”可以理解和把握为:区域有大有小,其大小之分是相对的,区域本身并不是黑社会性质组织非法控制和影响的对象,处在一定区域中工作、生活的人以及该区域内由人们的活动所形成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才是其非法控制和影响的对象。“一定行业”可以理解和把握为:行业包括合法行业和不合法行业,像黄、赌、毒都属于不合法行业。但黑社会性质组织为了赚取尽量大的利益,不论是合法还是不合法的行业都会触及,并在里面施加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并且会将触角伸向这些行业中可能涉及到的生产、流通、交换、消费等一个或者多个市场环节,从中渔利。
(三)准确理解“包庇或者纵容”
“包庇”和“纵容”指的是国家工作人员对黑社会性质组织实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听之任之甚至助之,放任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存在甚至协助其发展壮大的一种失职、渎职行为。黑社会性质组织为了拉拢国家工作人员为其充当“保护伞”,会不惜采用各种手段,包括金钱、美色、政治前途等来诱惑、收买国家工作人员。因此,国家工作人员只要掉进黑社会性质组织设下的美丽陷阱,就会想方设法地为黑社会性质组织提供各种掩护和帮助,例如,出面或者暗中为组织及其成员通风报信,帮着隐匿、毁灭、伪造有关证据,妨碍或者打击证人作证,指使他人作伪证,帮住逃匿,阻碍其他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查禁,有时在其自身负有打击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职责的前提下,也会不依法履行职责,放纵黑社会性质组织所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以达到帮助黑社会性质组织及其成员逃避打击处理,甚至直接加入到黑社会性质组织中,成为其中一员。例如,从2009年至2010年期间,重庆市政法机关在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就查处56名为黑社会性质组织充当“保护伞”的国家工作人员,其中有一些人员还是身负打黑职责的公安民警。可见打黑工作十分艰巨,任重而道远。
三、黑社会性质组织本质特征的实现途径
黑社会性质组织本质特征的实现除了需要通过大规模的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借助国家工作人员的保护伞作用来实现外,还需要有其他三个特征的辅助,即稳定的组织架构、雄厚的经济基础、暴力及威胁做后盾。黑社会性质组织实现称霸一方的目的,首先离不开严密的组织结构,光是组织成员众多,但没有严格的组织纪律和等级管理相约束,就无法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整体实力,发挥其行动的最大影响力,其产生的危害性也不会很大,也很难对一定的区域或者行业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其次,还要具有一定的财力作为支撑。黑社会性质组织以最大限度地获取非法利益为目的,这就决定了该组织的存在离不开金钱,没有钱,黑社会性质组织将不复存在,黑社会性质组织称霸一方的本质特征也将无从实现。因为,黑社会性质组织自身为了生存,要养活众多的成员,为成员要提供日常生活必需品的费用以及各种福利,为了自身发展并建立起势力范围,还需要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提供各种用品、经费,在逃避打击时提供 “跑事费”。最后,黑社会性质组织要实现称霸一方,获取非法利益的目的,离不开暴利及威胁做后盾。只有通过以暴利及威胁为主要手段大肆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且其在某一或者某些区域或者行业内实施的违法犯罪数量和强度愈大,其在该区域或者行业产生的影响就愈大,对处在该区域或者行业内的其他人员产生的心理威慑力就愈大,只有这样才能建立起为自身生存发展所需要的非法秩序,实现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
参考文献:
[1]李文燕.黑社会性组织特征辨析[J].公安大学学报,2001,(3)。
[2]邵英男.试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2003。
[3]徐跃飞.黑社会性质组织本质特征探析[J].山东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3)。
[4]汪力.有组织犯罪专题研究[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7。
[5]康树华,石芳.透视“黑恶势力”[J].中国刑事法杂志,2001,(2):84~95。
一、何谓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本质特征
本质特征顾名思义就是本事物区别于其他事物的最显著的的特征,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本质特征就是最能体现其本质属性,与其他一般犯罪集团区别最明显的特征。目前,刑法理论界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本质特征大致有三种看法。第一种看法是组织性特征说。[1]该种看法认为黑社会性质组织所具有的严密组织性是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本质特征,是与其他犯罪集团最根本的区别。第二种看法是反社会组织说。[2]该种看法认为黑社会性质组织实质上是形似社会而在各个方面与主流社会相冲突、相对抗,并具有严重危害性、危险性的反政府的犯罪组织。第三种看法是非法控制说。[3]该看法认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本质特征在于其对某一行业或者领域内的正常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的垄断、控制或者操纵、左右,从而实现非法经济利益的最大化。
97刑法对黑社会性质组织做出的定义为: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实施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绑架、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多种严重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犯罪集团。从其定义来说,黑社会性质组织要想称霸一方,具有严重破坏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的危害性,就需要建立起自己的势力范围,达到对一定区域或者行业的非法控制,形成一种与主流社会相对立的非法秩序,只有这样黑社会性质组织才能实现其最大化的攫取非法经济利益的目的,才能为其组织的形成和发展创造出持续不竭的动力和经济基础,故非法控制性最能体现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本质属性。而具有严密的组织形式固然也是黑社会性质组织所不可缺少的特征,但它并不能将黑社会性质组织与其他类型的犯罪集团完全区分开来,因为大多数的犯罪集团都具有较为严密的组织性,像恐怖主义犯罪集团、邪教组织等也具有十分严密的组织形式,这些犯罪组织的严密程度不亚于黑社会性质组织。此外,“反社会组织说”虽然看到黑社会性质组织具有对抗主流社会的严重的反社会性,但其他犯罪集团也都具有反社会性,并且有一些犯罪集团的严重危害性程度不次于黑社会性质组织,同样像恐怖主义组织、邪教组织等都具有严重的反政府、反人类社会性。故组织性特征说和反社会组织说都不能揭示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本质特征,只有非法控制说最能反映出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本质特征,即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本质特征在于其非法控制性,因此笔者赞同第三种看法。
二、解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本质特征
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本质特征是认定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核心所在,只有准确把握该特征才能做到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不枉也不纵。于是,2002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分四条内容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概念进行了立法解释,较为科学和全面地归纳出了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四大特征,为以后的打黑除恶司法实践制定出了较为切实可行的认定依据。其中第四条内容是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非法控制性特征做出了具体的规定,即“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或者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2009年7月,公、检、法三家的最高机构在北京召开座谈会,研讨并制定了新时期、新形势下打黑工作的建议。其中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本质特征做出了新的认识,认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本质特征就在于其非法控制性特征的表现,而其他三个特征都是支撑该特征,并为其服务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通过实施各种违法犯罪活动,达到称霸一方的目的或者非法控制某一行业或者领域,并产生重大影响,达到了严重破坏刑法所保护的合法的经济、社会秩序,才真正显示了黑社会性质组织不同于普通犯罪集团的本质所在。对该特征的具体解析如下:
(一)准确理解“称霸一方”
“称霸一方”是黑社会性质组织确立其势力范围,获得非法利益最大化,以寻求自身生存和发展的最终归宿,黑社会性质组织只有达到对一定行业或者领域的控制或者形成重大影响,从中建立起有利于自身发展的秩序,才能实现“称霸一方”的目的。“称霸”是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本质属性使然,是黑社会性质组织通过大规模地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或者拉拢、腐蚀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为其提供保护,借此逐渐向经济领域和政治领域渗透,在主流社会中建立起适合自身生存的反政府的非法秩序的表现。“一方”则说明了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危害性影响是有限的,称霸也只能是在某一行业或者领域内的称霸,在尚未威胁到政府统治根基的情况下暂时形成一定的影响力和控制力,[4]这也是以法治为基础的人民政府占主导地位的现实社会不能容忍黑社会性质组织在较大的范围内存在的一种必然性。同时,我们还要看到“称霸一方”既不是一蹴而就,也不是一劳永逸的,它是随着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发展、壮大而逐渐形成和扩大的,因此需要一定的时间才能达到,并且在伴随着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逐渐衰弱或被打掉,也会逐渐失去影响直至完全消失。某一犯罪集团只有具有了相当的势力,达到了称霸一方的程度,才能称之为“黑社会性质组织”,否则就不能加以认定。实践中,我们就要对那些具有了部分黑社会性质组织特征,但尚未实现称霸一方目的的“恶势力”犯罪团伙加以甄别,防止随意扩大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认定范围,将恶势力团伙犯罪当做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予以处理,损害到刑法的严肃性。此外,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称霸一方是限定在某一固定区域的称霸,如果通过实施流窜犯罪是不能达到称霸一方的目的的,因为称霸是一种状态,是需要通过持续作为才能实现的,并不是短暂的行为所能达到的。像有些学者所说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还可以分为流动型,以流动型犯罪为主,[5]笔者就认为这种说法不很妥当。
(二)准确理解“行业”和“区域”
黑社会性质组织非法控制的一定区域是指一定的地域范围,包括一定的自然区域和一定的行政区域两种,且这种地域范围是相对固定的,具有一定的稳定性,不会轻易改变。自然区域从小到大可以划分为:街道、街区、城区或者郊区等;行政区域从小到大可以划分为:村、乡镇、县(市区)等。控制区域的大小一般取决于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势力大小,并且这种控制区域或者说“势力范围”也会随着黑社会性质组织势力的消长而发生相应的变化。例如,郑州市张治国黑社会性质犯罪集团控制的区域主要是以张家村为中心的周边两三个村庄,而花二军黑社会性质犯罪集团要比张治国犯罪集团势力强大的多,其控制和影响到的区域辐射到了郑州市整个北郊地区(包括金水区和惠济区两个行政区)。
黑社会性质组织非法控制的“行业”,主要是指处在某一区域范围内的一个或者多个行业。而且这些行业既有合法行业,也有非法行业。合法行业主要包括了餐饮、娱乐、洗浴、废品收购、建筑、运输、农畜产品、服务业等多种行业,非法行业主要涉及了卖淫、制贩毒、走私、非法讨债、赌场、地下钱庄等多种非法领域。但我国出现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都属于黑社会组织的低级阶段,根本没有国外黑社会组织的控制力强,无法将一个行业或者说多个行业完全垄断,它只能是控制一定区域内的一个或者多个行业中部分领域。例如,张治国黑社会性质组织是对张家村及其周边的两、三个村的土地开发进行干涉和施加重大影响,花二军黑社会性质组织是对陈寨蔬菜批发市场和马头岗村的土地开发进行非法控制,他们都无法将一定区域内的某一或者某些行业完全垄断。然而,由于非法行业往往存在着暴利,故大多数黑社会性质组织都愿意涉足非法行业,通过对非法行业的控制,从中获得巨额经济利益,以壮大自身的势力。例如,郑州市的孙文杰黑社会性质组织利用经营洗浴中心的便利,大肆从事色情和赌博违法活动,从而为组织的发展壮大积累了第一桶金。
2009年7月,在公检法三家最高机构于北京召开研讨会并形成的《会谈纪要》中,专门对《立法解释》中规定的“一定区域”和“一定行业”又做了更具体的理解和阐述。其中,“一定区域”可以理解和把握为:区域有大有小,其大小之分是相对的,区域本身并不是黑社会性质组织非法控制和影响的对象,处在一定区域中工作、生活的人以及该区域内由人们的活动所形成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才是其非法控制和影响的对象。“一定行业”可以理解和把握为:行业包括合法行业和不合法行业,像黄、赌、毒都属于不合法行业。但黑社会性质组织为了赚取尽量大的利益,不论是合法还是不合法的行业都会触及,并在里面施加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并且会将触角伸向这些行业中可能涉及到的生产、流通、交换、消费等一个或者多个市场环节,从中渔利。
(三)准确理解“包庇或者纵容”
“包庇”和“纵容”指的是国家工作人员对黑社会性质组织实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听之任之甚至助之,放任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存在甚至协助其发展壮大的一种失职、渎职行为。黑社会性质组织为了拉拢国家工作人员为其充当“保护伞”,会不惜采用各种手段,包括金钱、美色、政治前途等来诱惑、收买国家工作人员。因此,国家工作人员只要掉进黑社会性质组织设下的美丽陷阱,就会想方设法地为黑社会性质组织提供各种掩护和帮助,例如,出面或者暗中为组织及其成员通风报信,帮着隐匿、毁灭、伪造有关证据,妨碍或者打击证人作证,指使他人作伪证,帮住逃匿,阻碍其他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查禁,有时在其自身负有打击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职责的前提下,也会不依法履行职责,放纵黑社会性质组织所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以达到帮助黑社会性质组织及其成员逃避打击处理,甚至直接加入到黑社会性质组织中,成为其中一员。例如,从2009年至2010年期间,重庆市政法机关在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就查处56名为黑社会性质组织充当“保护伞”的国家工作人员,其中有一些人员还是身负打黑职责的公安民警。可见打黑工作十分艰巨,任重而道远。
三、黑社会性质组织本质特征的实现途径
黑社会性质组织本质特征的实现除了需要通过大规模的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借助国家工作人员的保护伞作用来实现外,还需要有其他三个特征的辅助,即稳定的组织架构、雄厚的经济基础、暴力及威胁做后盾。黑社会性质组织实现称霸一方的目的,首先离不开严密的组织结构,光是组织成员众多,但没有严格的组织纪律和等级管理相约束,就无法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整体实力,发挥其行动的最大影响力,其产生的危害性也不会很大,也很难对一定的区域或者行业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其次,还要具有一定的财力作为支撑。黑社会性质组织以最大限度地获取非法利益为目的,这就决定了该组织的存在离不开金钱,没有钱,黑社会性质组织将不复存在,黑社会性质组织称霸一方的本质特征也将无从实现。因为,黑社会性质组织自身为了生存,要养活众多的成员,为成员要提供日常生活必需品的费用以及各种福利,为了自身发展并建立起势力范围,还需要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提供各种用品、经费,在逃避打击时提供 “跑事费”。最后,黑社会性质组织要实现称霸一方,获取非法利益的目的,离不开暴利及威胁做后盾。只有通过以暴利及威胁为主要手段大肆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且其在某一或者某些区域或者行业内实施的违法犯罪数量和强度愈大,其在该区域或者行业产生的影响就愈大,对处在该区域或者行业内的其他人员产生的心理威慑力就愈大,只有这样才能建立起为自身生存发展所需要的非法秩序,实现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
参考文献:
[1]李文燕.黑社会性组织特征辨析[J].公安大学学报,2001,(3)。
[2]邵英男.试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2003。
[3]徐跃飞.黑社会性质组织本质特征探析[J].山东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3)。
[4]汪力.有组织犯罪专题研究[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7。
[5]康树华,石芳.透视“黑恶势力”[J].中国刑事法杂志,2001,(2):84~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