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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5 950张来自福建和山西两省试点乡镇不同干预阶段抽样调查的村医处方,对村医的用药行为及干预措施的效果进行分析与初步评价.结果显示:村医的不良处方行为令人担忧,主要表现在用药种数、用药方式、抗生素和激素、滋补药等的不规范和不合理使用上.山西试点乡镇通过实施合作医疗和推广应用基本用药目录干预措施,在改善村医用药行为、控制处方费用方面初见成效;而福建试点乡镇的干预措施尚未对村医的不良处方行为产生积极的正向影响.针对上述情况,提出了几点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