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日前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清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工作的意见》,决定在全国全面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化债工作。自2007年12月在内蒙古等14个省份开展清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试点工作以来,在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和地方各级政府的精心组织和周密部署下,我国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化解基本实现“三个确保”的目标,即确保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化解任务圆满完成,确保不再发生新的农村义务教育债务,确保化债过程中农村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