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 国库集中支付是党在新时期财政工作改革的一个重要的目标,是财政部、中纪委、监察部提出了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发展要求。而国库集中支付中心是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核心内容。笔者主要根据当前财政支出的现状,论述事业单位如何构建国库集中支付中心,以保证财政支出的透明、公开,杜绝贪污腐败的发生。
[关键词] 国库集中支付事业单位财政
国库集中支付是以国库单一帐户体系为基础,以健全的财政支付信息系统和银行间实时清算系统为依托,支付款项时,由预算单位提出申请,经规定审核机构(国库集中支付执行机构或预算单位)审核后,将资金通过单一账户体系支付给收款人的制度。为了从财政支出方面加强监督,按照国务院同意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方案》(以下简列《方案》)确定的目标,根据中央纪委、监察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做好反腐败抓源头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中纪办发[2003]4号)要求,为保证地方财政改革按照我国公共财政框架的发展要求,向制度化、规范化的方向发展,积极促进地方财政部门实行的会计集中核算向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转轨,这就为事业单位构建国库集中支付中心提供了指导。
一、国库集中支付中心的优势
事业单位构建国库集中支付中心,是因为国库集中支付中心能够使当前交叉行使的财政权力得到集中,增加对财政运行的监督,有效的防止贪污,实现财政资金运行的最大效益。
1.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能有效发挥事业单位在宏观调控职能
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实现了事业单位单一帐户对财政资金的运行状况进行分析和预测,能够收集事业单位财政支出预算所需要的数据资料,为科学进行财政支出预算提供数据支持。这样不仅有利于事业单位职能的发挥,也利于事业单位根据国家制定的财政政策目标,发挥事业单位在国家宏观调控和经济运行中的作用,保证财政政策和事业单位的财政支出的协调一致,从而实现自上而下的统一的宏观经济管理目标,提高国家对经济运行的把控力度。
2.国库集中支付中心能提高事业单位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当前事业单位的财政支出主要是自己本单位的内部控制,内部监控的方式虽然可以实现管理的便利,但是财政支出中权力分散与权力集中并存,导致事业单位的财政支出问题重重,尤其是贪污腐败问题非常严重。国库集中支付中心的构建与完善,将事业单位对财政支出的审查由过去的事后查审,转变为事前与事中监督控制,这强化了事业单位财政支出监督职能,并且将所有财政支出管理职权集中起来,有利于发挥了财政资金的最大效益。
二、事业单位国库集中支付中心的构建
当前事业单位国库集中支付中心的构建应该根据事业单位自身的情况,按照自身的财政支出要求合理进行步骤、措施的设计。
1.在事业单位内部设立国库单一帐户体系
事业单位国库集中支付中心的构建应该从账户统一的改革措施入手,将事业单位所有的账户统一起来,在此基础上按照事业单位国库集中支付中心的构建要求配备相应的岗位人员,为事业单位国库集中支付中心的构建的运作打下基础,将原来分散在各股室管理的帐户集中起来,设立事业国库单一帐户体系,有制度中心统一管理。国库单一帐户体系包括6个帐户:
一是国库存款账户
二是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
三是政策性资金专户
四是财政直接支付账户(财政零余额帐户)
五是财政授权支付账户
六是特设账户
事业单位国库集中支付中心成立以后,事业单位所有财政性资金,不论预算内、预算外或各种专项资金,全部通过事业单位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实行统一的管理和支付,实现了事业预算内外资金有机结合,财政支出的统一管理,显著增强了事业单位的财政宏观调控能力。
2.规范资金支出方式和拨付程序
(1)支付方式
事业单位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对不同类型的支出,分别实行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审批支付的形式。对于职权内的财政支出由财政中心根据事业单位的支付决定统一制度,对于职权外的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审批支付。
(2)支付程序
国库直接支付程序要求事业单位按照批复的事业单位预算编制分月用款计划,报财政局对应业务股室审批。实际支出资金是用款单位先向国库集中支付中心提出支付申请,支付中心根据批复的部门预算和资金使用计划及相关要求对支付申请审核无误后,向代理银行发出支付令,通过代理银行进入实际支付阶段,事业单位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单一账户体系划拨到收款人的银行账户。财政授权支付程序主要采用备用金方式管理,由代理银行统一制做备用金存款卡,由事业单位指定事业单位国库集中支付中心专人负责领用、保管、使用。
3.改革单位会计核算办法,实行会计集中核算
各级事业单位纳入事业单位国库集中支付中心支付范围后,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实行“五个不变”,即:资金性质不变,资金所有权不变,资金开支渠道不变,领导财务审批权不变,会计责任主体不变。但是在会计工作中要适应国库集中支付中心的设立要求做到以下几点:一是撤消单位账户,由支付中心统一开户、集中支付、分户核算;二是各单位支出凭证通过支付中心审核后方可报销;三是单位按规定记账,财政部门记辅助账;四是单位会计、出纳岗位可以分设保留,也可以合岗保留。
总之,事业单位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应该在保证当前事业单位的财务工作的基础上进行构建,做好长期性的建设准备。
参考文献:
[1]柳桂芳.事业单位国库集中支付制度问题探讨. 现代商业,2009年36期
[2]冯天舒. 浅谈事业单位国库集中支付制的实施及改进[J].财经界(学术版), 2010,07
[关键词] 国库集中支付事业单位财政
国库集中支付是以国库单一帐户体系为基础,以健全的财政支付信息系统和银行间实时清算系统为依托,支付款项时,由预算单位提出申请,经规定审核机构(国库集中支付执行机构或预算单位)审核后,将资金通过单一账户体系支付给收款人的制度。为了从财政支出方面加强监督,按照国务院同意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方案》(以下简列《方案》)确定的目标,根据中央纪委、监察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做好反腐败抓源头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中纪办发[2003]4号)要求,为保证地方财政改革按照我国公共财政框架的发展要求,向制度化、规范化的方向发展,积极促进地方财政部门实行的会计集中核算向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转轨,这就为事业单位构建国库集中支付中心提供了指导。
一、国库集中支付中心的优势
事业单位构建国库集中支付中心,是因为国库集中支付中心能够使当前交叉行使的财政权力得到集中,增加对财政运行的监督,有效的防止贪污,实现财政资金运行的最大效益。
1.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能有效发挥事业单位在宏观调控职能
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实现了事业单位单一帐户对财政资金的运行状况进行分析和预测,能够收集事业单位财政支出预算所需要的数据资料,为科学进行财政支出预算提供数据支持。这样不仅有利于事业单位职能的发挥,也利于事业单位根据国家制定的财政政策目标,发挥事业单位在国家宏观调控和经济运行中的作用,保证财政政策和事业单位的财政支出的协调一致,从而实现自上而下的统一的宏观经济管理目标,提高国家对经济运行的把控力度。
2.国库集中支付中心能提高事业单位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当前事业单位的财政支出主要是自己本单位的内部控制,内部监控的方式虽然可以实现管理的便利,但是财政支出中权力分散与权力集中并存,导致事业单位的财政支出问题重重,尤其是贪污腐败问题非常严重。国库集中支付中心的构建与完善,将事业单位对财政支出的审查由过去的事后查审,转变为事前与事中监督控制,这强化了事业单位财政支出监督职能,并且将所有财政支出管理职权集中起来,有利于发挥了财政资金的最大效益。
二、事业单位国库集中支付中心的构建
当前事业单位国库集中支付中心的构建应该根据事业单位自身的情况,按照自身的财政支出要求合理进行步骤、措施的设计。
1.在事业单位内部设立国库单一帐户体系
事业单位国库集中支付中心的构建应该从账户统一的改革措施入手,将事业单位所有的账户统一起来,在此基础上按照事业单位国库集中支付中心的构建要求配备相应的岗位人员,为事业单位国库集中支付中心的构建的运作打下基础,将原来分散在各股室管理的帐户集中起来,设立事业国库单一帐户体系,有制度中心统一管理。国库单一帐户体系包括6个帐户:
一是国库存款账户
二是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
三是政策性资金专户
四是财政直接支付账户(财政零余额帐户)
五是财政授权支付账户
六是特设账户
事业单位国库集中支付中心成立以后,事业单位所有财政性资金,不论预算内、预算外或各种专项资金,全部通过事业单位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实行统一的管理和支付,实现了事业预算内外资金有机结合,财政支出的统一管理,显著增强了事业单位的财政宏观调控能力。
2.规范资金支出方式和拨付程序
(1)支付方式
事业单位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对不同类型的支出,分别实行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审批支付的形式。对于职权内的财政支出由财政中心根据事业单位的支付决定统一制度,对于职权外的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审批支付。
(2)支付程序
国库直接支付程序要求事业单位按照批复的事业单位预算编制分月用款计划,报财政局对应业务股室审批。实际支出资金是用款单位先向国库集中支付中心提出支付申请,支付中心根据批复的部门预算和资金使用计划及相关要求对支付申请审核无误后,向代理银行发出支付令,通过代理银行进入实际支付阶段,事业单位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单一账户体系划拨到收款人的银行账户。财政授权支付程序主要采用备用金方式管理,由代理银行统一制做备用金存款卡,由事业单位指定事业单位国库集中支付中心专人负责领用、保管、使用。
3.改革单位会计核算办法,实行会计集中核算
各级事业单位纳入事业单位国库集中支付中心支付范围后,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实行“五个不变”,即:资金性质不变,资金所有权不变,资金开支渠道不变,领导财务审批权不变,会计责任主体不变。但是在会计工作中要适应国库集中支付中心的设立要求做到以下几点:一是撤消单位账户,由支付中心统一开户、集中支付、分户核算;二是各单位支出凭证通过支付中心审核后方可报销;三是单位按规定记账,财政部门记辅助账;四是单位会计、出纳岗位可以分设保留,也可以合岗保留。
总之,事业单位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应该在保证当前事业单位的财务工作的基础上进行构建,做好长期性的建设准备。
参考文献:
[1]柳桂芳.事业单位国库集中支付制度问题探讨. 现代商业,2009年36期
[2]冯天舒. 浅谈事业单位国库集中支付制的实施及改进[J].财经界(学术版), 201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