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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分裂症是精神科领域内最常见的一种疾病,2013年起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把精神分裂症列为国家20种重大保障疾病之一。目前,精神分裂症患者在县、市级精神病专科医院的住院患者中所占比例为50%~90%。精神分裂症的发病率使用宽松的诊断标准为0.17‰~0.54‰[1]。患者因为疾病而带来的社会功能衰退、社交技巧丧失、工作竞争力缺乏,以及社会支持系统的缺乏,在急性期后会出现复发、被歧视、缺乏自信等情况,使患者感到沮丧、失望、生活质量下降等,会对患者后期的康复以及家庭和社会具有极大的影响[2]。为此,精神科医师在关注精神分裂症患者急性期治疗的同时,应该更多地关注精神分裂症患者的后期康复,而后期康复的关键应该从提高治疗依从性、加强个案管理、个人和团体心理治疗、家庭治疗等4个方面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