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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18号令规定淘汰的项目与方法中第15及第35项均为应用较久的血红蛋白测定方法。《规定》指定的可替代方法为氰化高铁血红蛋白(HiCN)测定法。《规定》的第四条又指出:“各单位可根据人员素质,技术水平,仪器、试剂等具有条件,从本《规定》推荐的可替代方法中任选一项替代,凡采用的现行检测方法优于推荐的取代方法者可继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