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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本文从学习对检察干警素质提升的重要性角度出发,认为通过深入学习理论保持纯洁党性;通过扎实学习业务掌握工作技能;通过人文素养熏陶培养浩然正气。
关键词:学习;纯洁党性;业务技能;浩然正气
我们正处于一个瞬间万变的信息时代,这一时代特征给人们带来了新的要求和挑战。作为新时代的检察干警,如何从容应对爆炸性的信息量,如何履行好本职工作,如何在纷繁复杂的社会面前永葆正义形象,是摆在全体检察干警面前的一个刻不容缓的主题。要解决这些问题归根到底说就是全面提升检察干警的自身素质,而如何提升自身素质?笔者认为学习是提升自身素质的一个重要途径和方式。
今年3月初,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党校建校80周年庆祝大会暨2013年春季开学典礼讲话时,专门就学习问题作了深入阐述。指出,中国共产党人依靠学习走到今天,也必然要依靠学习走向未来。我们的干部要上进,我们的党要上进,我们的国家要上进,我们的民族要上进,就必须大兴学习之风,坚持学习、学习、再学习,坚持实践、实践、再实践。习近平总书记为我们党、国家、民族的未来发展指出了一条靠大兴学习之风而前进的道路。作为国家机关的检察部门,应当认真地学习领会这一大兴学习之风的重要精神和意义,并在具体的工作中贯彻好落实好这一精神,从而全面提升干警自身素质,完成法律监督的神圣使命。
学习对于提升检察干警素质具有毋庸置疑的重要性,它既是应对时代发展而提升工作能力的客观需求,也是积极响应中央重要指示,大兴学习之风的主观要求。那么,通过怎么样的学习提升怎么样的素质呢?笔者认为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把握这一问题:通过深入学习理论保持纯洁党性;通过扎实学习业务掌握工作技能;通过人文素养熏陶培养浩然正气。
一、深入学习理论保持纯洁党性
纯洁党性的保持必须在自觉学习理论的基础上建立和形成,这种学习理论的过程不是表面的学习,不仅仅是文字上浅层次的理解,而是通过理论的学习,深刻领悟其中的精神实质,把这种精神实质融合在生命血液中,从而在工作实践中贯彻体现出鲜明的党性。
我们党从建党的那一刻起就高度重视思想理论建设,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等重要思想理论分别指导着我国革命建设和改革,是和中国具体实践相结合的产物。而这些理论背后有一个基本相通点和结合点就是鲜明的阶级立场,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群众路线,这关乎着中国举什么旗、走什么路的发展方向问题。因此作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全体检察干警,一定要在思想上与党中央时刻保持高度一致,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党在各个时期特别是现阶段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刻把握其中的精神实质,并把这些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运用到日常的检察业务工作中,从而保证各项工作的开展立场坚定、方向正确、党性鲜明。
社会实践无止境,理论创新无止境,理论学习亦无止境。随着社会实践的不断深入和发展,理论也必须不断地创新和发展,只有在实践基础上创新而来的科学理论才能进一步指导实践。因此理论创新是社会实践发展的必然要求,在这个意义上来说,一劳永逸的理论是不可能的,一劳永逸的学习也是不可能的,也从这个角度我们才能更好地理解为什么要大兴学习之风。大兴学习之风,笔者看来至少包括全体检察干警做到如下两方面:一方面努力向社会实践学习、向人民群众的伟大实践学习,从而时刻保持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另一方面努力学习科学的理论,科学理论的形成是集体智慧的结晶,个人在经历和能力上的有限性必然要求检察干警同志认真学习党在新时期提出的科学理论。广大检察干警只有认真向人民群众学习、向科学理论学习,才能在思想与党中央高度一致,在行动上与人民群众不离不弃,才能保持纯洁的党性。
二、扎实学习业务掌握工作技能
检察业务是一门技术性很强的业务,它要求检察干警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素质,熟练地运用法律知识和法定程序开展业务。而要具备这些基本素质必然要求检察干警勤于学习、勇于探索、精于钻研。
人类在不同时期对从业者的知识能力、职业素质要求是不同的。农业文明时代,从业者往往只需掌握某一项技术就能终身受用;工业文明时代,从业者需要掌握更多相关知识;而知识经济时代,从业者往往要终身学习才能胜任工作。因此终身学习是知识经济时代对从业者的普遍要求,作为从事法律业务的检察干警自然离不开这一普遍要求的规范,同时从事法律业务工作这一特性也要求检察干警必须勤于学习才能掌握相应的工作技能,胜任不断发展变化的工作需要。
法律业务工作涉及的法律法规有着自己的特质,这种特质主要表现在法律法规涉及的范围广、领域多,根据社会实践的发展变化而不断对法律进行修改、废弃、立新法。2011年3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指出,“到2010年底,中国已制定有效法律236件,行政法规690多件,地方性法规8600件,并全面完成对现成法律和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集中清理工作”。面对数量多、范围广的法律法规文件,以及大范围修改调整的法律法规,比如近年对《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的修改,必须要求检察干警力戒浮躁之心勤于学习刻苦钻研,以适应新形式和新要求。
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丰富了人们改造自然和管理社会的方法和手段,并大大提高了工作效力和管理水平。社会管理领域有针对性地使用现代科学技术是适应时代发展变化的必然要求,检察干警平时业务工作中也必然要求采用相应的现代科技手段,如技术侦查手段的使用、立案侦查中DNA技术的使用等等。这些技术灵活的应用离不开检察干警在思想意识上与时俱进、在工作实践中勇于探索。此外检察工作对象的特殊性,比如嫌疑人的特殊犯罪心理,这就意味着侦查工作与心理学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检察干警灵活掌握并合理使用心理学的相关规律,往往能在工作中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所以检察干警只有通过不断学习,才能扎实掌握技能业务,才能适应不断变化发展的形势,才能在工作中取得成效。
本文从学习对检察干警素质提升的重要性角度出发,认为通过深入学习理论保持纯洁党性;通过扎实学习业务掌握工作技能;通过人文素养熏陶培养浩然正气。
关键词:学习;纯洁党性;业务技能;浩然正气
我们正处于一个瞬间万变的信息时代,这一时代特征给人们带来了新的要求和挑战。作为新时代的检察干警,如何从容应对爆炸性的信息量,如何履行好本职工作,如何在纷繁复杂的社会面前永葆正义形象,是摆在全体检察干警面前的一个刻不容缓的主题。要解决这些问题归根到底说就是全面提升检察干警的自身素质,而如何提升自身素质?笔者认为学习是提升自身素质的一个重要途径和方式。
今年3月初,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党校建校80周年庆祝大会暨2013年春季开学典礼讲话时,专门就学习问题作了深入阐述。指出,中国共产党人依靠学习走到今天,也必然要依靠学习走向未来。我们的干部要上进,我们的党要上进,我们的国家要上进,我们的民族要上进,就必须大兴学习之风,坚持学习、学习、再学习,坚持实践、实践、再实践。习近平总书记为我们党、国家、民族的未来发展指出了一条靠大兴学习之风而前进的道路。作为国家机关的检察部门,应当认真地学习领会这一大兴学习之风的重要精神和意义,并在具体的工作中贯彻好落实好这一精神,从而全面提升干警自身素质,完成法律监督的神圣使命。
学习对于提升检察干警素质具有毋庸置疑的重要性,它既是应对时代发展而提升工作能力的客观需求,也是积极响应中央重要指示,大兴学习之风的主观要求。那么,通过怎么样的学习提升怎么样的素质呢?笔者认为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把握这一问题:通过深入学习理论保持纯洁党性;通过扎实学习业务掌握工作技能;通过人文素养熏陶培养浩然正气。
一、深入学习理论保持纯洁党性
纯洁党性的保持必须在自觉学习理论的基础上建立和形成,这种学习理论的过程不是表面的学习,不仅仅是文字上浅层次的理解,而是通过理论的学习,深刻领悟其中的精神实质,把这种精神实质融合在生命血液中,从而在工作实践中贯彻体现出鲜明的党性。
我们党从建党的那一刻起就高度重视思想理论建设,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等重要思想理论分别指导着我国革命建设和改革,是和中国具体实践相结合的产物。而这些理论背后有一个基本相通点和结合点就是鲜明的阶级立场,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群众路线,这关乎着中国举什么旗、走什么路的发展方向问题。因此作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全体检察干警,一定要在思想上与党中央时刻保持高度一致,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党在各个时期特别是现阶段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刻把握其中的精神实质,并把这些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运用到日常的检察业务工作中,从而保证各项工作的开展立场坚定、方向正确、党性鲜明。
社会实践无止境,理论创新无止境,理论学习亦无止境。随着社会实践的不断深入和发展,理论也必须不断地创新和发展,只有在实践基础上创新而来的科学理论才能进一步指导实践。因此理论创新是社会实践发展的必然要求,在这个意义上来说,一劳永逸的理论是不可能的,一劳永逸的学习也是不可能的,也从这个角度我们才能更好地理解为什么要大兴学习之风。大兴学习之风,笔者看来至少包括全体检察干警做到如下两方面:一方面努力向社会实践学习、向人民群众的伟大实践学习,从而时刻保持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另一方面努力学习科学的理论,科学理论的形成是集体智慧的结晶,个人在经历和能力上的有限性必然要求检察干警同志认真学习党在新时期提出的科学理论。广大检察干警只有认真向人民群众学习、向科学理论学习,才能在思想与党中央高度一致,在行动上与人民群众不离不弃,才能保持纯洁的党性。
二、扎实学习业务掌握工作技能
检察业务是一门技术性很强的业务,它要求检察干警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素质,熟练地运用法律知识和法定程序开展业务。而要具备这些基本素质必然要求检察干警勤于学习、勇于探索、精于钻研。
人类在不同时期对从业者的知识能力、职业素质要求是不同的。农业文明时代,从业者往往只需掌握某一项技术就能终身受用;工业文明时代,从业者需要掌握更多相关知识;而知识经济时代,从业者往往要终身学习才能胜任工作。因此终身学习是知识经济时代对从业者的普遍要求,作为从事法律业务的检察干警自然离不开这一普遍要求的规范,同时从事法律业务工作这一特性也要求检察干警必须勤于学习才能掌握相应的工作技能,胜任不断发展变化的工作需要。
法律业务工作涉及的法律法规有着自己的特质,这种特质主要表现在法律法规涉及的范围广、领域多,根据社会实践的发展变化而不断对法律进行修改、废弃、立新法。2011年3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指出,“到2010年底,中国已制定有效法律236件,行政法规690多件,地方性法规8600件,并全面完成对现成法律和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集中清理工作”。面对数量多、范围广的法律法规文件,以及大范围修改调整的法律法规,比如近年对《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的修改,必须要求检察干警力戒浮躁之心勤于学习刻苦钻研,以适应新形式和新要求。
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丰富了人们改造自然和管理社会的方法和手段,并大大提高了工作效力和管理水平。社会管理领域有针对性地使用现代科学技术是适应时代发展变化的必然要求,检察干警平时业务工作中也必然要求采用相应的现代科技手段,如技术侦查手段的使用、立案侦查中DNA技术的使用等等。这些技术灵活的应用离不开检察干警在思想意识上与时俱进、在工作实践中勇于探索。此外检察工作对象的特殊性,比如嫌疑人的特殊犯罪心理,这就意味着侦查工作与心理学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检察干警灵活掌握并合理使用心理学的相关规律,往往能在工作中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所以检察干警只有通过不断学习,才能扎实掌握技能业务,才能适应不断变化发展的形势,才能在工作中取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