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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作为政策性的住房金融制度,住房公积金制度经过十多年发展,提高了职工购房支付能力,推动房地产业及相关产业发展。本文针对我国住房公积金财务运作模式存在问题,提出几点建议,改进我国住房公积金财务运作模式,深化公积金理论,完善公积金管理和财务运作模式。
【关键词】住房公积金;财务运作模式;建议
一、我国住房公积金现行的财务运作模式
住房公积金是指职工及其单位为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住房公积金在保证提取和贷款的前提下,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可以将公积金用于购买国债。我国住房公积金使用的三个方向:发放个人住房贷款、购买国家债券和公积金委托存款,这种财务运行的模式保证了住房公积金运行的稳定性,但是没有多少收益性,资金增值少,资金自我积累也较少。随着住房政策不断推进,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不断加大。一旦提取和贷款所需增速大于资金回流和归集速度,这一运行机制就出现财务亏空,无法满足目前的需求。
二、我国住房公积金财务模式存在问题
1.住房公积金区域发展不平衡
我国住房公积金发展已过二十余年,已经成为我国住房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由于我国各地区房地产发展不平衡和居民消费趋向不同,住房公积金制度在不同地区发展差异较大,呈现出区域不平衡性。经济发达地区,公积金系统建立较为完善,房地产业繁荣,贷款购房十分频繁,贷款规模较大,资金利用率较高。而欠发达地区,公积金业务发展较慢,贷款规模小、资金利用率较低。有些地区存在大量公积金资金沉淀,而有些地区却存在公积金使用资金不足现象。
2.公积金归集层面存在问题
我国大部分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都已经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制度,但是公积金缴存率还是偏低,造成这一结果的主要原因是归集的执行力不强。在现实情况中,一些城镇企业和私营企业单位没有实行公积金制度或是不严格按照《公积金管理条例》执行公积金政策。这些单位在执行公积金政策时采取消极态度,例如有些单位不按规定给职工代扣公积金,有些单位代扣之后把资金挪用它处,还有单位提出各种理由推卸责任推辞缴纳,这些行为都严重的违反了国家政策,损害了职工的合法权益。
3.公积金操作层面上存在的问题
公积金制度的建立是为了促进城镇住房建设,提高城镇居民的居住水平。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落实不够完善。收入较低的居民因为缴存公积金的基数低,偿还能力低一般借不到、也还不起住房公积金贷款,而往往能够得到住房贷款的是中高收入者。低收入者,不仅没有从公积金制度获得应有的支持,还因为公积金制度自身的特点,无法获得市场平均资金回报率。
三、完善住房公积金财务运作模式的几点建议
发展住房公积金业务,不仅关系到职工的合法利益也有助于房地产事业的发展和刺激内需决策的实现。需要做到三个方面:
1.加强住房公积金归集
(1)加大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使得公积金政策家喻户晓,让单位和职工充分认识到缴存公积金的重要性,调动起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2)加强财政、审计部门的配合工作,加大住房公积金监督力度,重点要解决那些不严格按照《公积金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为职工缴存公积金、提出各种理由推卸责任不给职工缴存公积金,把代扣的公积金挪用它处等问题,对不严格执行国家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和个人追究其行政责任,从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2.加强公积金保值和增值
(1)适当扩大对于国债投资
当前应该充分运用基金投资机制,逐渐放开住房公积金保值的通道,把多余的资金有序进入资本市场,选择风险比较小的投资产品进行增值。当前从优化企业资产结构来看,提高公积金使用效率,提高国债购买百分比,压缩过多沉淀资金,同时还可以选择其他商业银行基金或者债券、这些债券在理论上与国债相差无几,风险系数较小,安全性好,也有比较好的收益。
(2)推动个人住房贷款业务
大力推动个人住房贷款,不但有利于住房公积金制度完善,又能保证公积金增值,将政策与收益组合在一起。发展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必须扩宽贷款范围,例如积极拓展职工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二手房以及职工集资建房贷款业务。同时尽量简化贷款手续,节约贷款时间,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服务提高更多的便利。同时还要解决个人房屋贷款与住房公积金贷款之间利率差的问题,这样才能有助于建立我国个人房屋抵押贷款承担体系。
3.完善住房公积金监督体系
完善住房公积金监督体系,首先要求建立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提高公积金管理的透明度。定期向社会公布公积金的利息收入、投资收益的分配、保值增值情况及其重大事项,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其次,建立国债风险评估制度,规范购买国债行为。对购买国债的品种、利率、期限、兑付、国债销售机构、国债的查询保管等诸多方面进行研究评估,形成一套规章制度,以此来规范国债的购买行为。另外,还要建立住房公积金外部审计制度,每年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结息、贷款、投资等各方面进行全面审计,重点审计其资金运用是否合理,是否有挪用、占用资金等违规违纪行为。
4.健全公积金运作管理制度
打破公积金地域性、行业性封闭运行的限制,组建住房政策性银行让住房公积金真正进入金融机构,住房政策性银行直接受国家行政部门管辖,通过建立全国性资金融通、结算网络,调剂资金余缺,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率。
总而言之,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在过去发展十几年中,虽然存在一定不合理之处,但是对于解决城市中低层收入者的住房问题起到关键作用。要解决城市住房问题 ,必须要建立合法有效住房公积金运营体系,必须先从住房公积金现行制度革新入手,真正实现住房公积金建立目标。
参考文献:
[1]阎祖美. 住房公积金制度缺陷探析[J].经济师, 2008(9).
[2]张岩妍.住房公积金财务运作模式创新研究[J].科技致富向导,2013(6).
[3]曾筱清、翟彦杰.我国住房公积金的法律属性及其管理模式研究[J].金融研究,2006(8)
【关键词】住房公积金;财务运作模式;建议
一、我国住房公积金现行的财务运作模式
住房公积金是指职工及其单位为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住房公积金在保证提取和贷款的前提下,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可以将公积金用于购买国债。我国住房公积金使用的三个方向:发放个人住房贷款、购买国家债券和公积金委托存款,这种财务运行的模式保证了住房公积金运行的稳定性,但是没有多少收益性,资金增值少,资金自我积累也较少。随着住房政策不断推进,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不断加大。一旦提取和贷款所需增速大于资金回流和归集速度,这一运行机制就出现财务亏空,无法满足目前的需求。
二、我国住房公积金财务模式存在问题
1.住房公积金区域发展不平衡
我国住房公积金发展已过二十余年,已经成为我国住房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由于我国各地区房地产发展不平衡和居民消费趋向不同,住房公积金制度在不同地区发展差异较大,呈现出区域不平衡性。经济发达地区,公积金系统建立较为完善,房地产业繁荣,贷款购房十分频繁,贷款规模较大,资金利用率较高。而欠发达地区,公积金业务发展较慢,贷款规模小、资金利用率较低。有些地区存在大量公积金资金沉淀,而有些地区却存在公积金使用资金不足现象。
2.公积金归集层面存在问题
我国大部分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都已经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制度,但是公积金缴存率还是偏低,造成这一结果的主要原因是归集的执行力不强。在现实情况中,一些城镇企业和私营企业单位没有实行公积金制度或是不严格按照《公积金管理条例》执行公积金政策。这些单位在执行公积金政策时采取消极态度,例如有些单位不按规定给职工代扣公积金,有些单位代扣之后把资金挪用它处,还有单位提出各种理由推卸责任推辞缴纳,这些行为都严重的违反了国家政策,损害了职工的合法权益。
3.公积金操作层面上存在的问题
公积金制度的建立是为了促进城镇住房建设,提高城镇居民的居住水平。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落实不够完善。收入较低的居民因为缴存公积金的基数低,偿还能力低一般借不到、也还不起住房公积金贷款,而往往能够得到住房贷款的是中高收入者。低收入者,不仅没有从公积金制度获得应有的支持,还因为公积金制度自身的特点,无法获得市场平均资金回报率。
三、完善住房公积金财务运作模式的几点建议
发展住房公积金业务,不仅关系到职工的合法利益也有助于房地产事业的发展和刺激内需决策的实现。需要做到三个方面:
1.加强住房公积金归集
(1)加大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使得公积金政策家喻户晓,让单位和职工充分认识到缴存公积金的重要性,调动起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2)加强财政、审计部门的配合工作,加大住房公积金监督力度,重点要解决那些不严格按照《公积金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为职工缴存公积金、提出各种理由推卸责任不给职工缴存公积金,把代扣的公积金挪用它处等问题,对不严格执行国家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和个人追究其行政责任,从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2.加强公积金保值和增值
(1)适当扩大对于国债投资
当前应该充分运用基金投资机制,逐渐放开住房公积金保值的通道,把多余的资金有序进入资本市场,选择风险比较小的投资产品进行增值。当前从优化企业资产结构来看,提高公积金使用效率,提高国债购买百分比,压缩过多沉淀资金,同时还可以选择其他商业银行基金或者债券、这些债券在理论上与国债相差无几,风险系数较小,安全性好,也有比较好的收益。
(2)推动个人住房贷款业务
大力推动个人住房贷款,不但有利于住房公积金制度完善,又能保证公积金增值,将政策与收益组合在一起。发展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必须扩宽贷款范围,例如积极拓展职工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二手房以及职工集资建房贷款业务。同时尽量简化贷款手续,节约贷款时间,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服务提高更多的便利。同时还要解决个人房屋贷款与住房公积金贷款之间利率差的问题,这样才能有助于建立我国个人房屋抵押贷款承担体系。
3.完善住房公积金监督体系
完善住房公积金监督体系,首先要求建立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提高公积金管理的透明度。定期向社会公布公积金的利息收入、投资收益的分配、保值增值情况及其重大事项,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其次,建立国债风险评估制度,规范购买国债行为。对购买国债的品种、利率、期限、兑付、国债销售机构、国债的查询保管等诸多方面进行研究评估,形成一套规章制度,以此来规范国债的购买行为。另外,还要建立住房公积金外部审计制度,每年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结息、贷款、投资等各方面进行全面审计,重点审计其资金运用是否合理,是否有挪用、占用资金等违规违纪行为。
4.健全公积金运作管理制度
打破公积金地域性、行业性封闭运行的限制,组建住房政策性银行让住房公积金真正进入金融机构,住房政策性银行直接受国家行政部门管辖,通过建立全国性资金融通、结算网络,调剂资金余缺,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率。
总而言之,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在过去发展十几年中,虽然存在一定不合理之处,但是对于解决城市中低层收入者的住房问题起到关键作用。要解决城市住房问题 ,必须要建立合法有效住房公积金运营体系,必须先从住房公积金现行制度革新入手,真正实现住房公积金建立目标。
参考文献:
[1]阎祖美. 住房公积金制度缺陷探析[J].经济师, 2008(9).
[2]张岩妍.住房公积金财务运作模式创新研究[J].科技致富向导,2013(6).
[3]曾筱清、翟彦杰.我国住房公积金的法律属性及其管理模式研究[J].金融研究,200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