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北京市昌平区阳坊镇政府日前在进行强拆时,出具的《强制拆除决定书》竟然依据两条不存在的法条。决定书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63条、第73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41条、第65条,本机关决定于2009年6月22日起对违法建设进行强制拆除。”而城乡规划法并不存在第73条,行政处罚法也没有第65条。这份强拆决定书被上级政府机关和人民法院认定、判定违法。
点评:法律的制定,是为了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人人都需要严格遵守,不管你是地方官员还是普通老百姓。然而,懂法的政府何以胆敢杜撰法条,不懂常识呢?不妨来分析一下阳坊镇政府的心理。在老百姓眼中,政府当然是法律坚定的拥护者和执行者了,而且,老百姓本身对法律就怀有一种天然的敬畏之心。既然法律禁止了,政府“强拆”是在执行法律,老百姓当然也就无话可说。然而,政府忘记了一点,懂法的不仅仅是“政府”,还有更多热心的网民。阳坊镇政府显然低估了民间的力量。现在,真相既然已经被揭开,那政府总得“有所作为”。显然,往“临时工”身上推是不可能的了,那就往为镇政府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的律师事务所身上推,总之一定是问题出在别人,而与自己无关。然而,镇政府又忽视了一个基本事实:作为一名政府法律顾问的律师,不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你自己信吗?明显的“授意指使”却不敢承认,自欺欺人也就算了,还如此轻视网民的智商,这种“魄力”不佩服都不行。在我看来,这种“魄力”,除了因执政能力平庸导致的“无知者无畏”,恐怕更在于根深蒂固的特权意识。正是这种特权意识,让他们在处理与老百姓的矛盾时,尤其在一些敏感的问题上,养成了粗暴简单、欺蒙打压的习惯。一个地方政府如果连法律都敢杜撰,想一想,他们还有什么不敢杜撰呢?
有专家认为,这说明部分基层政府领导的法制观念淡薄,法治意识亟待提升。其实援引不存在的法条,这样的“巧妙运思”,恰恰说明他们懂法。问题的关键不在基层官员法制观念强不强,而在权力为所欲为,难有约束。肆无忌惮、低估民众智商,说明权力乱作为如何在失去底线。
点评:法律的制定,是为了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人人都需要严格遵守,不管你是地方官员还是普通老百姓。然而,懂法的政府何以胆敢杜撰法条,不懂常识呢?不妨来分析一下阳坊镇政府的心理。在老百姓眼中,政府当然是法律坚定的拥护者和执行者了,而且,老百姓本身对法律就怀有一种天然的敬畏之心。既然法律禁止了,政府“强拆”是在执行法律,老百姓当然也就无话可说。然而,政府忘记了一点,懂法的不仅仅是“政府”,还有更多热心的网民。阳坊镇政府显然低估了民间的力量。现在,真相既然已经被揭开,那政府总得“有所作为”。显然,往“临时工”身上推是不可能的了,那就往为镇政府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的律师事务所身上推,总之一定是问题出在别人,而与自己无关。然而,镇政府又忽视了一个基本事实:作为一名政府法律顾问的律师,不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你自己信吗?明显的“授意指使”却不敢承认,自欺欺人也就算了,还如此轻视网民的智商,这种“魄力”不佩服都不行。在我看来,这种“魄力”,除了因执政能力平庸导致的“无知者无畏”,恐怕更在于根深蒂固的特权意识。正是这种特权意识,让他们在处理与老百姓的矛盾时,尤其在一些敏感的问题上,养成了粗暴简单、欺蒙打压的习惯。一个地方政府如果连法律都敢杜撰,想一想,他们还有什么不敢杜撰呢?
有专家认为,这说明部分基层政府领导的法制观念淡薄,法治意识亟待提升。其实援引不存在的法条,这样的“巧妙运思”,恰恰说明他们懂法。问题的关键不在基层官员法制观念强不强,而在权力为所欲为,难有约束。肆无忌惮、低估民众智商,说明权力乱作为如何在失去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