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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明确指出:“建正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要按照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要求,对国有大中型企业实行规范的公司制改革.使企业成为适应市场的法人实体和竞争立体。”在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将以国有企业的股份制改造为中心,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发展目标。而作为现代企业制度的实现形式——股份公司的建立和发展与会计市场的形成和完善相互依赖,不可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