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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教师专业发展是幼儿教师实现自身价值的重要途径,是提高幼儿教育质量的关键。目前,促进幼儿教师专业发展的途径较为多样化,既包括外部措施,即从管理入手,为幼儿教师创造良好的物质环境、精神环境和制度环境;也包含内部行为,即通过教师博客、教育反思、行动研究等促进幼儿教师专业成长。其中,以幼儿园质量评估作为平台,在有目的、有标准的评价环境中“以评促改”,同样可以促进幼儿教师的专业发展。
在“以评促改”中,美国早期教育协会(National Associaffon for the Educa-tion of Young Children,以下简称NAEYC)做了一个较好的榜样。NAEYC成立于1921年,作为一个民间教育组织,它一直关注幼儿教育机构的质量,并为其制定了评价标准。从2006年9月正式使用的新的“幼儿教育机构质量标准与认定体系”来看,幼儿教师作为连接儿童、领导、家长的重要力量,在幼儿教育机构质量评估中占据着重要的位置;同时,幼儿教育机构质量评估也对幼儿教师的专业发展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一、教师专业发展:幼儿教育机构质量的重要组成部分
幼儿教师专业发展与幼儿教育机构质量评估息息相关,其重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 教师是幼儿教育机构质量评估的关键指标之一
新的“幼儿教育机构质量标准与认定体系”由儿童、教学成员、伙伴关系与管理四大领域构成,每一领域又有若干主题构成,由此构成了十项质量评估标准,具体内容如右图所示:
由上表可得出如下信息:首先,幼儿教师评价列出了幼儿教师专业素质、专业服务的相关评价指标,确定了幼儿教师作为“专业”人员的身份。一旦专业身份得以确立,就为幼儿教师的专业发展奠定了基础。并且,这种指向于合格专业人员的评价指标在陈述上较详细具体,既可以诊断教师的具体行为,又可以为其实践提出改善措施。其次,该评价呈现了幼儿教师职业生涯每一阶段所应掌握的知识、技能,有利于幼儿教师的自我更新。NAEYC不仅提供了评价所有教师的共性指标,还根据教师专业发展程度之差异,提供了适用于不同群体的教师评价指标,清晰描绘了新手教师、助教、资深教师所要掌握的不同的知识和技能,避免了专业发展的模糊性。
总的来说,该教师评价指标反映了理智取向的教师专业发展视角,即“教师专业发展是指在教学职业生涯的每一个阶段,教师掌握良好的专业实践所必备的知识与技能的过程”。当然,这种评价指标并非衡量教师专业发展的唯一手段。教育对象的复杂性,教学活动的生成性,教师知识的隐蔽性,使得部分教师并不以职位递进的方式发展。诚然,NA-EYC只是提供了一套可见的、容易操作的评价指标,试图以评促改,推进所有教师在各个阶段的专业发展。
三、特点与启示
美国“幼儿教育机构质量标准与认定体系”自正式运行以来,就获得了幼儿教育界的普遍关注与支持。截至2007年9月30日,已有645家幼儿教育机构成功运用了新的质量认定体系,对幼儿教育机构质量作出了评价。而今,正在注册或已申请成为NAEYC会员的幼儿教育机构数目已过上万。根据这些机构的反馈,在自评与复评中,教师运用团队教学、“班级公事包”等方法,获得了专业的发展。
总结质量评估中若干有利于教师专业发展的因素,可为我国幼儿教师的专业发展和评估提供新的视角。
1 质量评估为教师的专业发展确定了目标
质量评估的主要目的在于从各方面诊断、提高幼儿教育机构的质量,使幼儿享受到优质教育。因此,无论是整合的机构质量评估还是单一的项目评价(例如幼儿发展评价)均是有目的可循且聚焦问题的评价。而恰巧这种“直接以教师和学校的某个方面的改进为目的,多属专题性的活动”是教师专业发展的高效途径。这意味着幼儿教师可以带着自己的问题或专题研究进入到质量评估中,如此不仅避免了质量评估的盲目性,而且还能促使幼儿教师结合自身的具体情况,作出专业发展的规划。
2 质量评估为教师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环境
质量评估体系中不仅明确了教师的义务与责任,其中也对管理者提出了要求,这些均有益于教师的专业发展。例如,由NAEYC制定的质量评估中有关管理的评价标准分别为:机构拥有一个安全、健康的环境,用于提供合适的、维护良好的室内与室外的物质环境,包括用以促进儿童与教师学习和发展的用具、设备和材料;机构能够有效地贯彻、支持稳定的和良好的员工、财政和机构的管理政策、程序和体系,以使所有的儿童、家庭与教工都能获得优质的经验。从这些标准中可以看出幼儿教师专业发展之可能性。基于此,我国的幼儿园教育质量评估也应考虑从物质环境、管理与经营等多重角度为幼儿教师专业发展提供一个支持性的系统。
3 在质量评估中教师能够获得专业成长的自主权
由于幼儿教师是幼儿的伙伴、指导者,又是相关教育政策的执行者、沟通者,因此无论在机构质量自评还是正式复评中,幼儿教师都发挥着主体的作用。“班级公事包”的运用不仅为质量评估提供了有力证据,还成为幼儿教师反思实践的有效载体,有利于幼儿教师进行自我诊断,获得发展的主动权。这与我国《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中提出的“幼儿园教育工作评价实行以教师自评为主”不谋而合。但是,在我国“托幼机构自评流于表面,且往往是为实地验收服务的”。这无疑遮盖了幼儿教师专业发展的自主性。为此,应树立教师在质量评估中的“主人翁”意识,通过各种合作关系,使教师掌握评估的方法,学会应用评估工具,从中获得专业发展的自主意识。
在“以评促改”中,美国早期教育协会(National Associaffon for the Educa-tion of Young Children,以下简称NAEYC)做了一个较好的榜样。NAEYC成立于1921年,作为一个民间教育组织,它一直关注幼儿教育机构的质量,并为其制定了评价标准。从2006年9月正式使用的新的“幼儿教育机构质量标准与认定体系”来看,幼儿教师作为连接儿童、领导、家长的重要力量,在幼儿教育机构质量评估中占据着重要的位置;同时,幼儿教育机构质量评估也对幼儿教师的专业发展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一、教师专业发展:幼儿教育机构质量的重要组成部分
幼儿教师专业发展与幼儿教育机构质量评估息息相关,其重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 教师是幼儿教育机构质量评估的关键指标之一
新的“幼儿教育机构质量标准与认定体系”由儿童、教学成员、伙伴关系与管理四大领域构成,每一领域又有若干主题构成,由此构成了十项质量评估标准,具体内容如右图所示:
由上表可得出如下信息:首先,幼儿教师评价列出了幼儿教师专业素质、专业服务的相关评价指标,确定了幼儿教师作为“专业”人员的身份。一旦专业身份得以确立,就为幼儿教师的专业发展奠定了基础。并且,这种指向于合格专业人员的评价指标在陈述上较详细具体,既可以诊断教师的具体行为,又可以为其实践提出改善措施。其次,该评价呈现了幼儿教师职业生涯每一阶段所应掌握的知识、技能,有利于幼儿教师的自我更新。NAEYC不仅提供了评价所有教师的共性指标,还根据教师专业发展程度之差异,提供了适用于不同群体的教师评价指标,清晰描绘了新手教师、助教、资深教师所要掌握的不同的知识和技能,避免了专业发展的模糊性。
总的来说,该教师评价指标反映了理智取向的教师专业发展视角,即“教师专业发展是指在教学职业生涯的每一个阶段,教师掌握良好的专业实践所必备的知识与技能的过程”。当然,这种评价指标并非衡量教师专业发展的唯一手段。教育对象的复杂性,教学活动的生成性,教师知识的隐蔽性,使得部分教师并不以职位递进的方式发展。诚然,NA-EYC只是提供了一套可见的、容易操作的评价指标,试图以评促改,推进所有教师在各个阶段的专业发展。
三、特点与启示
美国“幼儿教育机构质量标准与认定体系”自正式运行以来,就获得了幼儿教育界的普遍关注与支持。截至2007年9月30日,已有645家幼儿教育机构成功运用了新的质量认定体系,对幼儿教育机构质量作出了评价。而今,正在注册或已申请成为NAEYC会员的幼儿教育机构数目已过上万。根据这些机构的反馈,在自评与复评中,教师运用团队教学、“班级公事包”等方法,获得了专业的发展。
总结质量评估中若干有利于教师专业发展的因素,可为我国幼儿教师的专业发展和评估提供新的视角。
1 质量评估为教师的专业发展确定了目标
质量评估的主要目的在于从各方面诊断、提高幼儿教育机构的质量,使幼儿享受到优质教育。因此,无论是整合的机构质量评估还是单一的项目评价(例如幼儿发展评价)均是有目的可循且聚焦问题的评价。而恰巧这种“直接以教师和学校的某个方面的改进为目的,多属专题性的活动”是教师专业发展的高效途径。这意味着幼儿教师可以带着自己的问题或专题研究进入到质量评估中,如此不仅避免了质量评估的盲目性,而且还能促使幼儿教师结合自身的具体情况,作出专业发展的规划。
2 质量评估为教师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环境
质量评估体系中不仅明确了教师的义务与责任,其中也对管理者提出了要求,这些均有益于教师的专业发展。例如,由NAEYC制定的质量评估中有关管理的评价标准分别为:机构拥有一个安全、健康的环境,用于提供合适的、维护良好的室内与室外的物质环境,包括用以促进儿童与教师学习和发展的用具、设备和材料;机构能够有效地贯彻、支持稳定的和良好的员工、财政和机构的管理政策、程序和体系,以使所有的儿童、家庭与教工都能获得优质的经验。从这些标准中可以看出幼儿教师专业发展之可能性。基于此,我国的幼儿园教育质量评估也应考虑从物质环境、管理与经营等多重角度为幼儿教师专业发展提供一个支持性的系统。
3 在质量评估中教师能够获得专业成长的自主权
由于幼儿教师是幼儿的伙伴、指导者,又是相关教育政策的执行者、沟通者,因此无论在机构质量自评还是正式复评中,幼儿教师都发挥着主体的作用。“班级公事包”的运用不仅为质量评估提供了有力证据,还成为幼儿教师反思实践的有效载体,有利于幼儿教师进行自我诊断,获得发展的主动权。这与我国《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中提出的“幼儿园教育工作评价实行以教师自评为主”不谋而合。但是,在我国“托幼机构自评流于表面,且往往是为实地验收服务的”。这无疑遮盖了幼儿教师专业发展的自主性。为此,应树立教师在质量评估中的“主人翁”意识,通过各种合作关系,使教师掌握评估的方法,学会应用评估工具,从中获得专业发展的自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