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随着全面深化改革的持续推进,混合所有制企业已成为重要的经济组织形式。而在我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在国有资本主导型的混合所有制企业中,国有资本是相对的第一大股东,这类国有资本主导型混合所有制企业的法人治理一般也应遵循国有企业法人治理工作的基本原则来开展,但要注意处理好与其他股东的沟通协调关系。
关键词:国有企业 混合所有制 法人治理
国有资本主导型的混合所有制企业一般是国有资本是相对的第一大股东,但没有达到绝对控股的地位,非公资本总和超过国有资本,非公资本的股东对企业决策和经营管理有一定的发言权,企业的决策权和经营管理权存在被其他资本联手控制的风险。因此,这类企业党组织如何有效发挥政治主导作用,在参与决策、经营管理、选人用人、监督保障、协调利益等方面面临挑战。虽然这类企业国有资本不是绝对控股,但由于是国有资本相对控股,是第一大股东起主导作用。
一、国有资本主导型的混合所有制企业法人治理的特殊性
国有资本主导型的混合所有制企业法人治理的特殊性之一便是党组织参与公司法人治理。党组织参与国有资本主导型的混合所有制企业治理的法律原则是制定党组织参与国有公司治理的法律规则的基础,是党组织参与国有公司治理实践的指引。党组织参与国有公司治理应遵循合法性原则、科学性原则、民主性原则、安全性原则、效率性原则和有限参与原则。《公司法》规定:“在公司中,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应当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公司法》规定使得党组织在企业中活动具有了法律依据。从党内法规来看,《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国有企业党委(党组)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依照规定讨论和决定企业重大事项。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中党的基层组织,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开展工作。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本企业的贯彻执行;支持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厂长)依法行使职权;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支持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领导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党的基层组织,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引导和监督企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领导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团结凝聚职工群众,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二、国有资本主导型的混合所有制企业法人治理的有效形式
(一)明確党组织职责定位,落实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地位
党章规定,“国有企业党委(党组)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依照规定讨论和决定企业重大事项”。中组部、国资委党委印发《关于扎实推动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的通知》中指出:稳步推进国有资本相对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章程修改工作,提出:要指导推动企业高度重视党的建设工作,建立健全党的组织、积极开展党的工作,并结合企业股权结构、经营管理实际,区分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不同情况,把党建工作基本要求写入公司章程,并提出要防止简单化、一刀切,要注意听取其他股东包括机构投资者的意见,做好释疑解惑工作,使章程修改过程成为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过程,成为凝聚共同愿景、汇聚各方力量的过程。要通过章程修改,推动企业党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促进党组织围绕生产经营开展活动、发挥作用。
(二)处理好党组织和其他治理主体的关系,规范党组织参与重大决策的程序
混合所有制企业的健康发展,离不开各股东和内部各级组织的包容合作,需要处理好党组织和其他治理主体的关系,要进一步明确各治理主体权责边界,做到无缝衔接,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在混合所有制企业初创时期,党组织要发挥好“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领导作用,可以探索建立“先协商、后决议”的沟通决策机制,按照“先党内,后党外”的程序,重大问题在党内形成一致意见后,再提交董事会或经理层决策,建立党组织与董事会定期磋商沟通制度、党员董事定期向党组织报告工作制度、党组织先考察再提交决策的选人用人机制等。
(三)探索党建促业务发展的有效形式,促进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
创造价值、争取股东更大利益,是混合所有制企业所有股东最好的契合点。作为混合所有制企业党组织要积极统筹整合党建和业务工作资源,围绕业务抓党建,抓好党建促业务,力争使党建、业务工作由“两根筷子”变为“一根麻花”。在实际工作中,可以建立“小型、便捷、务实”的活动载体方式,开展“为企业所需要、为股东所理解、为员工所拥护”的活动,使“党组织有作为”的目标体现在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使“党员比贡献”的效果融入为用户创造价值和提升企业效益的每个细节。党组织还可以结合自身职能特点,和业务条线共同建立一套完善的党风廉政建设体系,将风险防控、内控机制与从严治党机制很好的聚合起来,共同为企业中心工作保驾护航。在企业文化建设方面,要积极培育共同价值观,实现多元文化深度融合,使企业内不同体制、“身份”的员工,在“命运共同体”的精神引领下,增强获得感和幸福感。
关键词:国有企业 混合所有制 法人治理
国有资本主导型的混合所有制企业一般是国有资本是相对的第一大股东,但没有达到绝对控股的地位,非公资本总和超过国有资本,非公资本的股东对企业决策和经营管理有一定的发言权,企业的决策权和经营管理权存在被其他资本联手控制的风险。因此,这类企业党组织如何有效发挥政治主导作用,在参与决策、经营管理、选人用人、监督保障、协调利益等方面面临挑战。虽然这类企业国有资本不是绝对控股,但由于是国有资本相对控股,是第一大股东起主导作用。
一、国有资本主导型的混合所有制企业法人治理的特殊性
国有资本主导型的混合所有制企业法人治理的特殊性之一便是党组织参与公司法人治理。党组织参与国有资本主导型的混合所有制企业治理的法律原则是制定党组织参与国有公司治理的法律规则的基础,是党组织参与国有公司治理实践的指引。党组织参与国有公司治理应遵循合法性原则、科学性原则、民主性原则、安全性原则、效率性原则和有限参与原则。《公司法》规定:“在公司中,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应当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公司法》规定使得党组织在企业中活动具有了法律依据。从党内法规来看,《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国有企业党委(党组)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依照规定讨论和决定企业重大事项。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中党的基层组织,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开展工作。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本企业的贯彻执行;支持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厂长)依法行使职权;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支持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领导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党的基层组织,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引导和监督企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领导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团结凝聚职工群众,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二、国有资本主导型的混合所有制企业法人治理的有效形式
(一)明確党组织职责定位,落实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地位
党章规定,“国有企业党委(党组)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依照规定讨论和决定企业重大事项”。中组部、国资委党委印发《关于扎实推动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的通知》中指出:稳步推进国有资本相对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章程修改工作,提出:要指导推动企业高度重视党的建设工作,建立健全党的组织、积极开展党的工作,并结合企业股权结构、经营管理实际,区分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不同情况,把党建工作基本要求写入公司章程,并提出要防止简单化、一刀切,要注意听取其他股东包括机构投资者的意见,做好释疑解惑工作,使章程修改过程成为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过程,成为凝聚共同愿景、汇聚各方力量的过程。要通过章程修改,推动企业党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促进党组织围绕生产经营开展活动、发挥作用。
(二)处理好党组织和其他治理主体的关系,规范党组织参与重大决策的程序
混合所有制企业的健康发展,离不开各股东和内部各级组织的包容合作,需要处理好党组织和其他治理主体的关系,要进一步明确各治理主体权责边界,做到无缝衔接,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在混合所有制企业初创时期,党组织要发挥好“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领导作用,可以探索建立“先协商、后决议”的沟通决策机制,按照“先党内,后党外”的程序,重大问题在党内形成一致意见后,再提交董事会或经理层决策,建立党组织与董事会定期磋商沟通制度、党员董事定期向党组织报告工作制度、党组织先考察再提交决策的选人用人机制等。
(三)探索党建促业务发展的有效形式,促进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
创造价值、争取股东更大利益,是混合所有制企业所有股东最好的契合点。作为混合所有制企业党组织要积极统筹整合党建和业务工作资源,围绕业务抓党建,抓好党建促业务,力争使党建、业务工作由“两根筷子”变为“一根麻花”。在实际工作中,可以建立“小型、便捷、务实”的活动载体方式,开展“为企业所需要、为股东所理解、为员工所拥护”的活动,使“党组织有作为”的目标体现在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使“党员比贡献”的效果融入为用户创造价值和提升企业效益的每个细节。党组织还可以结合自身职能特点,和业务条线共同建立一套完善的党风廉政建设体系,将风险防控、内控机制与从严治党机制很好的聚合起来,共同为企业中心工作保驾护航。在企业文化建设方面,要积极培育共同价值观,实现多元文化深度融合,使企业内不同体制、“身份”的员工,在“命运共同体”的精神引领下,增强获得感和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