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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强死了,以自己惟一的生命为代价抵偿了犯下的罪恶。尽管临刑前有忏悔般的告子遗言,却永远无法完成灵魂中善良的回归与人性的救赎。
纵观文强的人生轨迹,从纯朴的农家子弟、学校的有志青年、警界的打黑英雄到数罪并罚的死刑罪犯,经历了一个由善至恶、自正归邪的蜕变过程。这一经历再一次告诉为官者,在创造社会价值、追求事业成功、完成人生梦想的时候,千万不要忘了自身的人性救赎,要保持基本的善与良。《三字经》有言:人之初,性本善。费尔巴哈说:人一半是天使,一半是野兽。其实,在每一个人的灵魂深处,都有善与恶、正与邪的搏斗,关健是谁占了上风。
文强之死首先是一个自然人和家庭的悲剧。文强奋斗多年,打拼半生,在临近结束职业生涯,开始颐养天年时,把自己送上了刑场,转眼间结束了一个原本可以延续的生命。经过了生离死别的妻与子,还要在别人庆祝的鞭炮和诅咒中默默承受。虽然文强告诫儿子不要恨社会,但要让一个刚刚自立的年轻人真正坦然面对自己必须面对的社会关系,又谈何容易!
文强毕竟是一场震撼中国的重庆打黑风暴里的标志性人物,又是中国官场公权力腐败最具代表性的人物。他的悲剧因此而成为具有标本意义的典型。
在这个泱泱大国的庞大官员队伍中,随处可见早期文强的影子。他们出身草根,勤奋向上,骨子里有中国传统文化治国平天下的豪情壮志,也有《红与黑》中于连式的不择手段向上爬的野心。他们是社会的精英,掌控着这个公有制国家极具权威的公权力,在为公众服务的同时,一直没有忘记自己的名誉、地位和物质经济利益。他们顺利时感谢党的培养,受挫后则怨天尤人,自我放纵,许多不该是他们这种身份的人干的事也干出来了,许多原本他们反对和打击的东西,反成了他们拥护和支持的内容。
文强的案例告诫人们,功名利禄代替不了灵魂和人性的救赎,健康的生命,需要信仰、自律的心态守护。珍爱生命,就不要忘记对善良的维护和对人性自觉的救赎,不然的话,等到社会以极端的刑罚对满盈的罪恶进行惩治时,就悔之晚矣!
文强死了,重庆身受黑恶之害和许多嫉恶如仇的人鸣炮庆祝,是在为正义得到伸张而欣慰,并非为一个生命的完结而乐祸。恶贯满盈的灵魂注定会下地狱,经受煎熬。假如生命确有轮回,愿文强在炼狱之后的来生,既有善始,又有善终。
谁能读懂文强“莫恨社会”的深意
张玉胜
文强被执行死刑前,见到了儿子和大姐。10分钟的会见时间里,父子除了抱头痛哭,文强还叮嘱儿子“好好做人,不要仇恨社会”等。
集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强奸罪等于一身的文强,终于命赴黄泉。文强之死,彰显了法律和正义的尊严,攻破了“不敢杀”的传言,但也有网友表示,文强虽然该杀,但是压在人们心头的阴霾还不能完全扫除。面对文强对儿子的临终嘱托,笔者深思良久。
10分钟的会见时间,文强来不及给儿子详细阐述“社会”的含义和“不要仇恨社会”的理由,甚至未能实现当面交给儿子一封信的心愿。一切都只有靠儿子自己慢慢体会和领悟了。
什么叫“社会”,汉字本意是指特定土地上的人的集合。在现代意义上,是指为了共同利益、价值观和目标的人的联盟,是共同生活的人们通过各种各样社会关系联合起来的集合。笔者揣摩,文强言下的“社会”之义应当是指人们生活的“大环境”和文家之外的“所有人”,包括对文强行贿的人、依法办案的法官和欢呼雀跃的群众。
其实,最恨的首先应该是文强自己。不可否认,现实生活中的确充满着丑恶和陷阱,一个人身处官场,要保持洁身自好也实属不易,而面对诱惑不能保持清醒头脑,不能客观理性地看待权力和名利,不能有效地节制私欲,做到慎独慎微,一再放纵自己在做坏事的道路上越滑越远,以至于走向不归路,则完全是作茧自缚、咎由自取、罪有应得。路,是自己走出来的。文强之死,应验了“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的古训。用其儿子转述文强的话说,这是他自己做了错事,不要去恨别人,要怪就怪他(指文强自己)。文强说,他原来曾经立过功,辉煌过,现在犯了错,同样也应该受到处罚。
其次,要恨就要恨让人厌烦又让人无奈的“潜规则”。由于拜金主义和享乐思想的盛行泛滥,“潜规则”已渗透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笔者以为,文强既是“潜规则”的受益者,也是“潜规则”的牺牲品。文强的忏悔既是对自己犯罪行为的辩解和托辞,更是对“潜规则”的揭露和控诉,人们在痛恨文强的同时,应该更痛恨这个被“潜规则”左右的权力场。
人类社会有其自身不可抗拒的发展规律和客观公正的评判法则,任何有悖公理的“潜规则”都注定是“见光死”。文强告诫儿子“不要仇恨社会”,是对的。
纵观文强的人生轨迹,从纯朴的农家子弟、学校的有志青年、警界的打黑英雄到数罪并罚的死刑罪犯,经历了一个由善至恶、自正归邪的蜕变过程。这一经历再一次告诉为官者,在创造社会价值、追求事业成功、完成人生梦想的时候,千万不要忘了自身的人性救赎,要保持基本的善与良。《三字经》有言:人之初,性本善。费尔巴哈说:人一半是天使,一半是野兽。其实,在每一个人的灵魂深处,都有善与恶、正与邪的搏斗,关健是谁占了上风。
文强之死首先是一个自然人和家庭的悲剧。文强奋斗多年,打拼半生,在临近结束职业生涯,开始颐养天年时,把自己送上了刑场,转眼间结束了一个原本可以延续的生命。经过了生离死别的妻与子,还要在别人庆祝的鞭炮和诅咒中默默承受。虽然文强告诫儿子不要恨社会,但要让一个刚刚自立的年轻人真正坦然面对自己必须面对的社会关系,又谈何容易!
文强毕竟是一场震撼中国的重庆打黑风暴里的标志性人物,又是中国官场公权力腐败最具代表性的人物。他的悲剧因此而成为具有标本意义的典型。
在这个泱泱大国的庞大官员队伍中,随处可见早期文强的影子。他们出身草根,勤奋向上,骨子里有中国传统文化治国平天下的豪情壮志,也有《红与黑》中于连式的不择手段向上爬的野心。他们是社会的精英,掌控着这个公有制国家极具权威的公权力,在为公众服务的同时,一直没有忘记自己的名誉、地位和物质经济利益。他们顺利时感谢党的培养,受挫后则怨天尤人,自我放纵,许多不该是他们这种身份的人干的事也干出来了,许多原本他们反对和打击的东西,反成了他们拥护和支持的内容。
文强的案例告诫人们,功名利禄代替不了灵魂和人性的救赎,健康的生命,需要信仰、自律的心态守护。珍爱生命,就不要忘记对善良的维护和对人性自觉的救赎,不然的话,等到社会以极端的刑罚对满盈的罪恶进行惩治时,就悔之晚矣!
文强死了,重庆身受黑恶之害和许多嫉恶如仇的人鸣炮庆祝,是在为正义得到伸张而欣慰,并非为一个生命的完结而乐祸。恶贯满盈的灵魂注定会下地狱,经受煎熬。假如生命确有轮回,愿文强在炼狱之后的来生,既有善始,又有善终。
谁能读懂文强“莫恨社会”的深意
张玉胜
文强被执行死刑前,见到了儿子和大姐。10分钟的会见时间里,父子除了抱头痛哭,文强还叮嘱儿子“好好做人,不要仇恨社会”等。
集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强奸罪等于一身的文强,终于命赴黄泉。文强之死,彰显了法律和正义的尊严,攻破了“不敢杀”的传言,但也有网友表示,文强虽然该杀,但是压在人们心头的阴霾还不能完全扫除。面对文强对儿子的临终嘱托,笔者深思良久。
10分钟的会见时间,文强来不及给儿子详细阐述“社会”的含义和“不要仇恨社会”的理由,甚至未能实现当面交给儿子一封信的心愿。一切都只有靠儿子自己慢慢体会和领悟了。
什么叫“社会”,汉字本意是指特定土地上的人的集合。在现代意义上,是指为了共同利益、价值观和目标的人的联盟,是共同生活的人们通过各种各样社会关系联合起来的集合。笔者揣摩,文强言下的“社会”之义应当是指人们生活的“大环境”和文家之外的“所有人”,包括对文强行贿的人、依法办案的法官和欢呼雀跃的群众。
其实,最恨的首先应该是文强自己。不可否认,现实生活中的确充满着丑恶和陷阱,一个人身处官场,要保持洁身自好也实属不易,而面对诱惑不能保持清醒头脑,不能客观理性地看待权力和名利,不能有效地节制私欲,做到慎独慎微,一再放纵自己在做坏事的道路上越滑越远,以至于走向不归路,则完全是作茧自缚、咎由自取、罪有应得。路,是自己走出来的。文强之死,应验了“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的古训。用其儿子转述文强的话说,这是他自己做了错事,不要去恨别人,要怪就怪他(指文强自己)。文强说,他原来曾经立过功,辉煌过,现在犯了错,同样也应该受到处罚。
其次,要恨就要恨让人厌烦又让人无奈的“潜规则”。由于拜金主义和享乐思想的盛行泛滥,“潜规则”已渗透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笔者以为,文强既是“潜规则”的受益者,也是“潜规则”的牺牲品。文强的忏悔既是对自己犯罪行为的辩解和托辞,更是对“潜规则”的揭露和控诉,人们在痛恨文强的同时,应该更痛恨这个被“潜规则”左右的权力场。
人类社会有其自身不可抗拒的发展规律和客观公正的评判法则,任何有悖公理的“潜规则”都注定是“见光死”。文强告诫儿子“不要仇恨社会”,是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