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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京天通苑东区花园内陆续竖起近20个现代艺术雕塑,他们以形态各异和夸张的人像为主,有穿大喇叭裤的男子,也有裸体的女人,还有光着身子的小孩,雕塑一“出”,立即引来口水无数。
有人认为,这组雕塑表现了一种天然的亲情,并没有色情和粗俗的成分;也有人质疑,这组雕塑体型巨大,摆放位置不合适,与周围环境不协调。同时也有人指责:题材和内容太前卫,在小区出现感觉有点不伦不类。更有人称这些雕塑是一群装脱俗的人创造出的“北京公园里最恶俗的裸体雕塑”。这些争论再度引发了人们关于城市雕塑的思考:我们究竟需要什么样的城市雕塑?

关键词:萌芽
“城市雕塑”是一个富有中国特色的表述,它与近几十年世界上流行的“公共艺术”“环境雕塑”等概念有着侧重不同但又相通的含义。
从严格意义上来说,城市雕塑基本上是从文艺复兴时期以后才有的。中国虽然有着非常好的陵墓雕塑传统,但是作为一门公共艺术的城市雕塑,我们却缺少这样的传承。
我国的城市雕塑始自上世纪二三十年代,留洋学者把西方的雕塑艺术介绍到中国,做了一些以人物纪念雕像为主的雕塑,但真正意义上的城市雕塑是从新中国成立以后,特别是改革开放后才出现的。
新中国建立之初,我国雕塑艺术受苏联影响较大。“高踞架上”的外在形式与“展出收藏”的服务目的是城市雕塑的主要形态,露天摆放的则都是政治题材的大型作品,无一例外的高底座、大尺寸,只能供人仰视,与普通市民有着很大的距离感。
改革开放以后,雕塑的新概念渐次进入国门。1982年,经刘开渠等四位老雕塑家建议,中央领导批示各地要发展城市雕塑,雕塑艺术真正为群众服务、为环境服务的历程才告开始。
作为首都,北京的城市雕塑在全国来说起步比较早。
1982年先从“边边角角”入手,做了正义路的“少女”、美术馆绿地的生活化组雕,虽然仍属“架上作品”,但底座已开始降低,亲民化色彩明显加强。
1985年,北京提出“城市雕塑要占领要冲”,同年即完成了复兴门桥头著名的“和平”“海豚与人”两件即使在今天看来也堪称上乘的城雕作品。
1993年,首都城市雕塑委员会与首都规划建设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制定了《北京城市雕塑建设规划纲要》。
1996年成立了首都城市雕塑建设领导小组,尤其是从1995年推出城市雕塑三年规划以来,大大推动了北京的城市雕塑工作,北京市陆续涌现出大批优秀的雕塑作品。北京城市雕塑建设管理办公室主任于化云告诉笔者,从类型上看,这些雕塑大致分为四种。
——体现民族精神和时代意义的纪念性雕塑。
如长安街上的“中国风”“马踏飞燕”“龙”“蒸蒸日上”“东方神韵”“书”“南极石”等、抗战馆的“抗战群雕”“铜墙铁壁”、国家体委的“奥运精神”,还有位于海淀区的“腾龙升空”、丰台区的“光彩纪念碑”、密云区的“拓荒牛”、顺义区的“焦庄户造像碑”等。
——反映历史和区域文化特征的标志性雕塑。
如宣武区的“蓟城纪念柱”、密云县的“京华水源头”、大兴县的“绿海田园”等。
——已故党和国家领导人、著名历史人物和当代英模人物雕塑。
如毛泽东、李大钊、孙中山、屈原、魯迅、时传祥、张秉贵、小萝卜头等。
——美化环境的园林艺术性雕塑。
如通县同心花园、西城区人定湖公园、石景山区雕塑公园的一些雕塑,还有“和平”“海豚与人”“青春”“四季长安”“祖国的春天”“腾飞”等位于社区、道路、广场的艺术雕塑。
这些雕塑作品通过凝固的形式,展现出丰富的思想内涵,成为首都精神文明建设的立体教科书。
关键词:乱象
现年70岁的曹春生早年师从雕塑泰斗刘开渠,现任中央美术学院教授、全国城市雕塑艺术委员会主任。谈起国内城市雕塑发展的总体状况,这位老雕塑家坦言:好的作品不少,但更多作品“不太好”,甚至“很不好”,是城市垃圾。
事实上,如此尖锐的批评并不只曹春生一人。一项广为媒体引用的数据是:上海对本市城市雕塑进行普查,结果平庸的占80%,优良的占10%,低劣的占10%。难怪曹春生坚持认为,城市雕塑“不是一件谁都能干的事情。”
1993年,文化部、建设部联合颁布的《城市雕塑建设管理办法》规定,城市雕塑的创作设计必须由持有《城市雕塑创作设计资格证书》的雕塑家承担。但种种因素导致这条规定从来就没有真正落实过。
现实的状况是,创作人员的市场准入管理相当混乱,大量不具备专业素质的人在搞创作,一些包工头、民间石匠、美术爱好者,在利益的驱动下到处承接城市雕塑业务,有的城市甚至出现了街道办事处主任亲自操刀搞创作的现象,许多雕塑成为领导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这是当前城雕总体水平不高的原因之一。
在全国城市雕塑委办公室规划研究中心主任白一看来,城市雕塑在上世纪80年代的发展基本健康。当时参与这项事业的,主要是一批刚刚从“文革”的压抑中解放出来的老艺术家,以及一些美术院校的专业师生。“全国也就那么几百号人”,每年的作品数量大约在两千件左右。这一时期出现了一批在今天已经成为精品和标志的雕塑,比如深圳的“孺子牛”和兰州的“黄河母亲”。
1990年之后,随着经济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我国城雕进入发展的“黄金十年”。各地对于城市雕塑的热情空前高涨,雕塑公司、“雕塑之乡”纷纷涌现。尤其近年来,成片开发的雕塑主题公园,集中建造的长廊、风景线、海岸线、广场、大道等等,已成为各城市政府的工作重点之一。
与之相伴的,则是大量“雕塑垃圾”的出现。大到北京、上海,小到县城乡镇,到处都在做城雕,仿佛一夜之间要把所有空间都填满,但精品少、败笔多,很多的城市雕塑不仅没有起到美化城市的作用,反而成为无法抹去的新的视觉垃圾。

从业人员素质的参差不齐,加之盲目模仿和抄袭成风,使得许多地方的城雕千篇一律,毫无个性。“奔马”“醒狮”是最常见的题材,“火箭”和“原子结构”成为象征科技的“老生常塑”。全国至少有4个地方立起了“黄河母亲”,前两年抽象艺术流行,结果许多乡镇政府的门口都竖起了“一个球加几条飘带”的所谓“抽象艺术”。在南京和广州等城市,竟然出现了专门配套生产、销售大小不同的圆球、飘带,可以临时组装“抽象雕塑”的商店。
据估计,目前全国每年新增城市雕塑远在万件以上。伴随“多”和“滥”的,是不可避免的“建了又拆,拆了再建”。前几年,北京昌平“雕塑一条街”充斥的垃圾雕塑至今令许多业内专家耿耿于怀,这些雕塑现在已经被全部拆除。
关键词:融合
北京社科院文学所研究员李建盛认为,城市雕塑未来的发展要在多个方面进行努力,关键的一点是要学会融合,包括城市雕塑和周边环境在形式和内容上第一层次的融合,同时,还有和世界潮流、和体制法规等内在形式的第二层次的融合。
——和环境的融合
城市雕塑作为一种环境艺术,涉及到建筑、园林、道路、广场等各方面因素。城市雕塑成功与否,首先在于它与“城市环境”的相互关系。“城市环境”不仅仅是自然的环境,还包括人文的环境,包括与城市雕塑相关的城市品位、城市事件、城市历史、城市心理、城市习俗、城市建筑、城市景观等等。
城市雕塑起源于欧洲也发展于欧洲,欧洲的城市雕塑在重视作品的文化品位、艺术水准和审美维度的同时,同样十分重视作品和景观与城市建筑和环境空间的和谐关系。这类雕塑除了其艺术水准和文化维度外,更重要的是突出其美化环境和提升环境质量的功能。
雅典是欧洲雕塑艺术发源地,这里的雕塑并不是以体量见长,而是以与环境相融合为标准。
再比如,挪威奥斯陆生命公园中的雕塑,以人体雕塑为主导,有秩序、有层次、有结构、有主题地放置在公园的中轴线上,而在广阔的公园绿地中几乎没有置放雕塑作品,既凸现了雕塑的层次感、秩序感、和谐感,又加强了雕塑景观的文化主题、视觉冲击力和艺术震撼力。
剛起步的中国城市雕塑应该借鉴欧洲雕塑艺术的成功经验,紧密结合中国城市历史文化的实际、城市空间环境和中国人的文化与审美需求来综合地、审慎地、有序地规划和建设中国的城市雕塑。
——和体制、法规的融合
规划先行
曹春生认为,城市雕塑等公共空间艺术都应超前规划。等房子、道路、公园全建好了,再来进行空间艺术设计,那无疑成了滞后的城市“补丁”。
所谓的“城市雕塑规划”,即“在城市总体规划的基础上,通过综合分析、考察城市历史文化、经济结构、各种社会资源及风土人情、人文景观和城市性格品质,经过全面、系统化的构思、创意设计,形成科学、文化、生态、发展的综合规划体系,形成全局性的雕塑艺术意象组合形式。”通过规划,可以使城市雕塑摆脱目前“乱”“散”“滥”的局面。
城市雕塑不能一哄而上,搞大跃进,“可持续发展”应该是城市雕塑建设原则,也是城市雕塑科学的发展观。城市的空间就这么大,空地就这么多,我们还要为后人留下发展空间,不能目光短浅,像进行填空竞赛一样,把城市空间都塞满。
同时,一个城市的品位不能光靠几个雕塑就能完成,还需要好的公共空间,好的交通等等,所以,城市规划师、雕塑家、建筑师几方都要配合好。如果将着眼点放在城市的整体规划,尤其是公共空间艺术整体设计水平的层面上,就会发现问题似乎不完全在于目前城雕水平的高低,而在于公共艺术(包括建筑艺术)设计过程中各参与者相互间的协调性。
立法保证
2006年两会上,清华大学美术学院教授李象群等12名艺术家出身的人大代表,曾提出《关于加快奥运会城市雕塑景观建设的议案》,呼吁市领导主导城市雕塑、城市壁画、城市公共艺术的发展,加强城市雕塑委员会建设,尊重专家意见,尊重艺术规律;加强审批核准制度,确保城市雕塑的品质。
目前,城市雕塑建设市场还没有一套完整的管理规则,在设计、价格、监理以及建设等方面,都缺乏科学、具体的法制法规,以至于存在诸如设计单位资格认证不严,设计价格五花八门,建设质量缺乏权威性的把关等等问题。据有关部门调查那些“雕塑垃圾”,都是未经管理部门审批,未经资格单位和有资格证书的设计者设计,自发建立的“街道小品”。
作为一种与建筑、公共环境关系密切的艺术形式,由于城市雕塑与城市建设规划紧密相关,而我国的城市建设发展非常快,以至于规划经常赶不上变化,随意性太强,在城市建设中应该用立法的手段来解决,因此对包括城市雕塑在内的公共艺术进行立法,近年来呼声很高。
除了制度和法律法规上的保证,资金也是创造出优秀城市雕塑作品的重要保证。
据介绍,在许多发达国家和地区都设有公共艺术基金,用它来做公共壁画、公共雕塑等。这种基金非常有保证,管理也非常严格,同时不受官员任免升迁的影响。通过合理地使用基金,才有效地保证了公共艺术的质量。
欧洲及日本、美国等国家曾先后在20世纪60年代立法,要求在所有公共建筑的总建造费中拿出1%的经费,作为城市公共艺术的创作和实施基金,即“百分比建设制度”,上海、广州、深圳等市近年来也实行了类似的办法。
上海市除了市财政每年为城市雕塑拨款500万元以外,还制定政策扶持城市雕塑建设。此外,上海市政府还投入专项资金兴建大型雕塑工程,如投资3000万元修建了龙华烈士陵园园内雕塑。广州市投资5000万元修建了广州雕塑公园。这一法规使大量艺术家从象牙塔中走出来,为创作设计城市雕塑、壁画及各种公共设施建设出谋划策,留下了许多精美作品。
——城市雕塑要说出自己的“方言”
如果融合更多是突出城市雕塑创作的共性,那么城市雕塑的个性表达也一样重要。城市雕塑是可以模仿、可以复制的,但是城市的地域特点、城市的独特面貌和环境是不可模仿和复制的。
城市雕塑作为城市的“文化名片”,历来在公共艺术中比重较大。如:著名的纽约自由女神像、哥本哈根美人鱼像,还有我国兰州黄河母亲、广州五羊群雕、深圳拓荒牛、重庆红岩歌乐山烈士群像等,都大大丰富了城市景观,人们从中读懂了一个城市的过去、现在和将来,了解到了一个城市的历史传统和文化变迁,感受到了一个城市独特的审美情趣和风土人情。
城市雕塑是不是成功,能不能成为一件精品,要看它与城市空间的相互关系,城市空间包含了城市的特殊性,例如城市的独特区位、城市事件、城市历史、城市心理、城市习俗、城市建筑、城市景观等等,这些东西都是装在城市空间里的。
对中国城市雕塑来讲,不针对我们自己的特点,只是羡慕国外的城市雕塑如何好是没有用的;如果采取简单的方法,购买、移植几件国外雕塑进来,意义也不大。强调城市空间的独特性,其实也是在强调城市的个性,强调城市独有的文脉。所以城市雕塑的创作不能只讲“普通话”,它更重要的是讲“方言”。历史背景、地域特征、民族文化都应成为城雕创作的大背景,只有在这样大框架下创作的东西才是真正的“这一个”。
单独把雕塑剥离出来是没有什么力量的,只有当它和传统联系在一起,才会有力量。例如广州的五羊、珠海的渔女、深圳的拓荒牛、哈尔滨的防洪纪念塔等等,就是一个城市的点睛之笔。
有人认为,这组雕塑表现了一种天然的亲情,并没有色情和粗俗的成分;也有人质疑,这组雕塑体型巨大,摆放位置不合适,与周围环境不协调。同时也有人指责:题材和内容太前卫,在小区出现感觉有点不伦不类。更有人称这些雕塑是一群装脱俗的人创造出的“北京公园里最恶俗的裸体雕塑”。这些争论再度引发了人们关于城市雕塑的思考:我们究竟需要什么样的城市雕塑?

关键词:萌芽
“城市雕塑”是一个富有中国特色的表述,它与近几十年世界上流行的“公共艺术”“环境雕塑”等概念有着侧重不同但又相通的含义。
从严格意义上来说,城市雕塑基本上是从文艺复兴时期以后才有的。中国虽然有着非常好的陵墓雕塑传统,但是作为一门公共艺术的城市雕塑,我们却缺少这样的传承。
我国的城市雕塑始自上世纪二三十年代,留洋学者把西方的雕塑艺术介绍到中国,做了一些以人物纪念雕像为主的雕塑,但真正意义上的城市雕塑是从新中国成立以后,特别是改革开放后才出现的。
新中国建立之初,我国雕塑艺术受苏联影响较大。“高踞架上”的外在形式与“展出收藏”的服务目的是城市雕塑的主要形态,露天摆放的则都是政治题材的大型作品,无一例外的高底座、大尺寸,只能供人仰视,与普通市民有着很大的距离感。
改革开放以后,雕塑的新概念渐次进入国门。1982年,经刘开渠等四位老雕塑家建议,中央领导批示各地要发展城市雕塑,雕塑艺术真正为群众服务、为环境服务的历程才告开始。
作为首都,北京的城市雕塑在全国来说起步比较早。
1982年先从“边边角角”入手,做了正义路的“少女”、美术馆绿地的生活化组雕,虽然仍属“架上作品”,但底座已开始降低,亲民化色彩明显加强。
1985年,北京提出“城市雕塑要占领要冲”,同年即完成了复兴门桥头著名的“和平”“海豚与人”两件即使在今天看来也堪称上乘的城雕作品。
1993年,首都城市雕塑委员会与首都规划建设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制定了《北京城市雕塑建设规划纲要》。
1996年成立了首都城市雕塑建设领导小组,尤其是从1995年推出城市雕塑三年规划以来,大大推动了北京的城市雕塑工作,北京市陆续涌现出大批优秀的雕塑作品。北京城市雕塑建设管理办公室主任于化云告诉笔者,从类型上看,这些雕塑大致分为四种。
——体现民族精神和时代意义的纪念性雕塑。
如长安街上的“中国风”“马踏飞燕”“龙”“蒸蒸日上”“东方神韵”“书”“南极石”等、抗战馆的“抗战群雕”“铜墙铁壁”、国家体委的“奥运精神”,还有位于海淀区的“腾龙升空”、丰台区的“光彩纪念碑”、密云区的“拓荒牛”、顺义区的“焦庄户造像碑”等。
——反映历史和区域文化特征的标志性雕塑。
如宣武区的“蓟城纪念柱”、密云县的“京华水源头”、大兴县的“绿海田园”等。
——已故党和国家领导人、著名历史人物和当代英模人物雕塑。
如毛泽东、李大钊、孙中山、屈原、魯迅、时传祥、张秉贵、小萝卜头等。
——美化环境的园林艺术性雕塑。
如通县同心花园、西城区人定湖公园、石景山区雕塑公园的一些雕塑,还有“和平”“海豚与人”“青春”“四季长安”“祖国的春天”“腾飞”等位于社区、道路、广场的艺术雕塑。
这些雕塑作品通过凝固的形式,展现出丰富的思想内涵,成为首都精神文明建设的立体教科书。
关键词:乱象
现年70岁的曹春生早年师从雕塑泰斗刘开渠,现任中央美术学院教授、全国城市雕塑艺术委员会主任。谈起国内城市雕塑发展的总体状况,这位老雕塑家坦言:好的作品不少,但更多作品“不太好”,甚至“很不好”,是城市垃圾。
事实上,如此尖锐的批评并不只曹春生一人。一项广为媒体引用的数据是:上海对本市城市雕塑进行普查,结果平庸的占80%,优良的占10%,低劣的占10%。难怪曹春生坚持认为,城市雕塑“不是一件谁都能干的事情。”
1993年,文化部、建设部联合颁布的《城市雕塑建设管理办法》规定,城市雕塑的创作设计必须由持有《城市雕塑创作设计资格证书》的雕塑家承担。但种种因素导致这条规定从来就没有真正落实过。
现实的状况是,创作人员的市场准入管理相当混乱,大量不具备专业素质的人在搞创作,一些包工头、民间石匠、美术爱好者,在利益的驱动下到处承接城市雕塑业务,有的城市甚至出现了街道办事处主任亲自操刀搞创作的现象,许多雕塑成为领导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这是当前城雕总体水平不高的原因之一。
在全国城市雕塑委办公室规划研究中心主任白一看来,城市雕塑在上世纪80年代的发展基本健康。当时参与这项事业的,主要是一批刚刚从“文革”的压抑中解放出来的老艺术家,以及一些美术院校的专业师生。“全国也就那么几百号人”,每年的作品数量大约在两千件左右。这一时期出现了一批在今天已经成为精品和标志的雕塑,比如深圳的“孺子牛”和兰州的“黄河母亲”。
1990年之后,随着经济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我国城雕进入发展的“黄金十年”。各地对于城市雕塑的热情空前高涨,雕塑公司、“雕塑之乡”纷纷涌现。尤其近年来,成片开发的雕塑主题公园,集中建造的长廊、风景线、海岸线、广场、大道等等,已成为各城市政府的工作重点之一。
与之相伴的,则是大量“雕塑垃圾”的出现。大到北京、上海,小到县城乡镇,到处都在做城雕,仿佛一夜之间要把所有空间都填满,但精品少、败笔多,很多的城市雕塑不仅没有起到美化城市的作用,反而成为无法抹去的新的视觉垃圾。

从业人员素质的参差不齐,加之盲目模仿和抄袭成风,使得许多地方的城雕千篇一律,毫无个性。“奔马”“醒狮”是最常见的题材,“火箭”和“原子结构”成为象征科技的“老生常塑”。全国至少有4个地方立起了“黄河母亲”,前两年抽象艺术流行,结果许多乡镇政府的门口都竖起了“一个球加几条飘带”的所谓“抽象艺术”。在南京和广州等城市,竟然出现了专门配套生产、销售大小不同的圆球、飘带,可以临时组装“抽象雕塑”的商店。
据估计,目前全国每年新增城市雕塑远在万件以上。伴随“多”和“滥”的,是不可避免的“建了又拆,拆了再建”。前几年,北京昌平“雕塑一条街”充斥的垃圾雕塑至今令许多业内专家耿耿于怀,这些雕塑现在已经被全部拆除。
关键词:融合
北京社科院文学所研究员李建盛认为,城市雕塑未来的发展要在多个方面进行努力,关键的一点是要学会融合,包括城市雕塑和周边环境在形式和内容上第一层次的融合,同时,还有和世界潮流、和体制法规等内在形式的第二层次的融合。
——和环境的融合
城市雕塑作为一种环境艺术,涉及到建筑、园林、道路、广场等各方面因素。城市雕塑成功与否,首先在于它与“城市环境”的相互关系。“城市环境”不仅仅是自然的环境,还包括人文的环境,包括与城市雕塑相关的城市品位、城市事件、城市历史、城市心理、城市习俗、城市建筑、城市景观等等。
城市雕塑起源于欧洲也发展于欧洲,欧洲的城市雕塑在重视作品的文化品位、艺术水准和审美维度的同时,同样十分重视作品和景观与城市建筑和环境空间的和谐关系。这类雕塑除了其艺术水准和文化维度外,更重要的是突出其美化环境和提升环境质量的功能。
雅典是欧洲雕塑艺术发源地,这里的雕塑并不是以体量见长,而是以与环境相融合为标准。
再比如,挪威奥斯陆生命公园中的雕塑,以人体雕塑为主导,有秩序、有层次、有结构、有主题地放置在公园的中轴线上,而在广阔的公园绿地中几乎没有置放雕塑作品,既凸现了雕塑的层次感、秩序感、和谐感,又加强了雕塑景观的文化主题、视觉冲击力和艺术震撼力。
剛起步的中国城市雕塑应该借鉴欧洲雕塑艺术的成功经验,紧密结合中国城市历史文化的实际、城市空间环境和中国人的文化与审美需求来综合地、审慎地、有序地规划和建设中国的城市雕塑。
——和体制、法规的融合
规划先行
曹春生认为,城市雕塑等公共空间艺术都应超前规划。等房子、道路、公园全建好了,再来进行空间艺术设计,那无疑成了滞后的城市“补丁”。
所谓的“城市雕塑规划”,即“在城市总体规划的基础上,通过综合分析、考察城市历史文化、经济结构、各种社会资源及风土人情、人文景观和城市性格品质,经过全面、系统化的构思、创意设计,形成科学、文化、生态、发展的综合规划体系,形成全局性的雕塑艺术意象组合形式。”通过规划,可以使城市雕塑摆脱目前“乱”“散”“滥”的局面。
城市雕塑不能一哄而上,搞大跃进,“可持续发展”应该是城市雕塑建设原则,也是城市雕塑科学的发展观。城市的空间就这么大,空地就这么多,我们还要为后人留下发展空间,不能目光短浅,像进行填空竞赛一样,把城市空间都塞满。
同时,一个城市的品位不能光靠几个雕塑就能完成,还需要好的公共空间,好的交通等等,所以,城市规划师、雕塑家、建筑师几方都要配合好。如果将着眼点放在城市的整体规划,尤其是公共空间艺术整体设计水平的层面上,就会发现问题似乎不完全在于目前城雕水平的高低,而在于公共艺术(包括建筑艺术)设计过程中各参与者相互间的协调性。
立法保证
2006年两会上,清华大学美术学院教授李象群等12名艺术家出身的人大代表,曾提出《关于加快奥运会城市雕塑景观建设的议案》,呼吁市领导主导城市雕塑、城市壁画、城市公共艺术的发展,加强城市雕塑委员会建设,尊重专家意见,尊重艺术规律;加强审批核准制度,确保城市雕塑的品质。
目前,城市雕塑建设市场还没有一套完整的管理规则,在设计、价格、监理以及建设等方面,都缺乏科学、具体的法制法规,以至于存在诸如设计单位资格认证不严,设计价格五花八门,建设质量缺乏权威性的把关等等问题。据有关部门调查那些“雕塑垃圾”,都是未经管理部门审批,未经资格单位和有资格证书的设计者设计,自发建立的“街道小品”。
作为一种与建筑、公共环境关系密切的艺术形式,由于城市雕塑与城市建设规划紧密相关,而我国的城市建设发展非常快,以至于规划经常赶不上变化,随意性太强,在城市建设中应该用立法的手段来解决,因此对包括城市雕塑在内的公共艺术进行立法,近年来呼声很高。
除了制度和法律法规上的保证,资金也是创造出优秀城市雕塑作品的重要保证。
据介绍,在许多发达国家和地区都设有公共艺术基金,用它来做公共壁画、公共雕塑等。这种基金非常有保证,管理也非常严格,同时不受官员任免升迁的影响。通过合理地使用基金,才有效地保证了公共艺术的质量。
欧洲及日本、美国等国家曾先后在20世纪60年代立法,要求在所有公共建筑的总建造费中拿出1%的经费,作为城市公共艺术的创作和实施基金,即“百分比建设制度”,上海、广州、深圳等市近年来也实行了类似的办法。
上海市除了市财政每年为城市雕塑拨款500万元以外,还制定政策扶持城市雕塑建设。此外,上海市政府还投入专项资金兴建大型雕塑工程,如投资3000万元修建了龙华烈士陵园园内雕塑。广州市投资5000万元修建了广州雕塑公园。这一法规使大量艺术家从象牙塔中走出来,为创作设计城市雕塑、壁画及各种公共设施建设出谋划策,留下了许多精美作品。
——城市雕塑要说出自己的“方言”
如果融合更多是突出城市雕塑创作的共性,那么城市雕塑的个性表达也一样重要。城市雕塑是可以模仿、可以复制的,但是城市的地域特点、城市的独特面貌和环境是不可模仿和复制的。
城市雕塑作为城市的“文化名片”,历来在公共艺术中比重较大。如:著名的纽约自由女神像、哥本哈根美人鱼像,还有我国兰州黄河母亲、广州五羊群雕、深圳拓荒牛、重庆红岩歌乐山烈士群像等,都大大丰富了城市景观,人们从中读懂了一个城市的过去、现在和将来,了解到了一个城市的历史传统和文化变迁,感受到了一个城市独特的审美情趣和风土人情。
城市雕塑是不是成功,能不能成为一件精品,要看它与城市空间的相互关系,城市空间包含了城市的特殊性,例如城市的独特区位、城市事件、城市历史、城市心理、城市习俗、城市建筑、城市景观等等,这些东西都是装在城市空间里的。
对中国城市雕塑来讲,不针对我们自己的特点,只是羡慕国外的城市雕塑如何好是没有用的;如果采取简单的方法,购买、移植几件国外雕塑进来,意义也不大。强调城市空间的独特性,其实也是在强调城市的个性,强调城市独有的文脉。所以城市雕塑的创作不能只讲“普通话”,它更重要的是讲“方言”。历史背景、地域特征、民族文化都应成为城雕创作的大背景,只有在这样大框架下创作的东西才是真正的“这一个”。
单独把雕塑剥离出来是没有什么力量的,只有当它和传统联系在一起,才会有力量。例如广州的五羊、珠海的渔女、深圳的拓荒牛、哈尔滨的防洪纪念塔等等,就是一个城市的点睛之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