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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水平,在保证村级各项资金"五权(资金所有权、独立核算权、审批权、使用权、收益权)不变"的前提下,尊重农民群众意愿和民主权利,从2016年起,湖北省黄梅县在部分乡镇推行农村会计委托代理购买服务试点工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形成"政府主导、财政部门监管、具有相应资质的会计中介机构代理记账"的格局,从而实现农村集体经济"三资"监管"管办"分离,财政部门职能归位、职责明确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