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各区县(自治县、市)市政委(局)、建委、执法局。委属各单位:为规范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行政执法违法行为,解决执法中存在的问题,提高市政管理行政执法队伍总体水平和整体素质,推动城市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重庆市行政执法责任制条例》、《重庆市行政执法监督条例》、馕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坚持以人为本创新和规范行政执法的决定》(市政府第191号令)规定,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重庆市市政管理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