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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现行的高考招生制度,是在分省招生框架下的考试招生,是通过分配、交换、竞争等形式对高等教育入学机会这种稀缺资源进行配置的过程。而资源配置背后是制度的权力建构和价值理念。制度的权力建构需要一定的价值理念作为依据,人们也可能会基于某种价值理念去要求重建权力。 关于高考招生制度的许多争论,都可以为归为不同价值信念和权力要求的冲突。围绕着考试招生,有“竞争取胜”、“程序正义”的价值信念与“英才主义”及“平等主义”的价值信念之间的冲突。统一招生与分省招生的争论,涉及到“考试公平”和“区域公平”两种不同价值信念的冲突;关于招生名额分配的问题,则涉及到高校的“分配权”、本地考生的“交换权”与外地考生的“平等权”之间的冲突。 考试招生建构了一种相对均衡、主体之间相互监督、相互约束的权力关系,“按分数由高到低依次录取”是对权力的一种“刚性”界定。考试招生的权力建构能有效地防止权力的滥用,保护招生不受外部力量的干涉。我们在对高考招生制度进行改革时,需要考虑到改革所带来的权力关系的变化,并建立起相应的监督、约束、控制和保护机制,以防止权力被滥用和扭曲。 高考招生中存在的一些问题,除了高考招生制度自身的因素外,也与其之外的许多因素有关。要解决这些问题,除了改革高考招生制度外,还需要采取相关的配套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