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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族的草地利用方式、藏族特有的民族文化体系,都是伴随人与自然的互动而形成的,对生境的自然环境与社会环境都有很高的适应性。与草地利用有关的藏族文化体系主要体现在生态伦理、圣境文化、生产方式、村规民约、认知方式、地方性组织以及生态智慧与技能等内容中。这些文化因素在形成之后,持续作用于藏族应对自然的方式,结果之一就是使藏族注重与生态系统建立和谐的关系。社会发展在带来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同时,也造成了生态恶化的后果,其本质原因是藏族社会与生态这两个平行的复杂系统之间在运行中的过分偏离。此外,近年来人们不断对传统草地开发利用模式进行反思,并采取了各类生态保护措施。在这些措施中,有相当一部分未能对藏族文化的积极作用和藏族成员的主体性给予足够重视,使二者没能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本文因此提出这样一种观点:在当今社会和生态变迁的背景下,藏文化中的积极因素仍能促进西藏草地可持续利用,同时,可以促进人类社会系统和自然生态系统的可持续发展。基于上述考虑,本研究从生态民族学的视角出发,以拉萨墨竹工卡县斯布村和当雄县甲多村作为研究对象,这两个藏族村落位于西藏的农牧过渡地带上,农牧兼营,但比重有所差异。通过田野调查,本文梳理了包含在藏族草地开发利用过程中民族文化体系,并从理论层面分析了藏族文化在当地草地可持续利用和社会可持续发展中能够发挥的作用。通过研究发现,作为资本的藏族文化,是当地藏族长期社会行动的结果,是“当地人”在特定生境中,经过主动选择不断积累下来的人类劳动成果,这些文化资本构成了当地社会发展的核心。斯布村和甲多村的藏族文化与其生境内的生态系统之间的适应性绝非单一的、孤立的应对,而是综合的、系统的适应体系。从斯布村和甲多村的案例来看,实现草地可持续利用,实现社会系统与生态系统稳态延续,形成人类社会系统与自然生态系统共生互利、和谐相处的格局,可以通过文化制衡和文化自觉来达成。所谓文化制衡,旨在通过具有能动创新能力的文化节制,促进物质与能量、文化与生态作有序、有节制的内聚式运行,借此发育出层次有别、功能各异的物质与能量聚合单元。文化自觉的意义则在于促使人们重视和发挥本民族文化应有的价值,同时借鉴异文化的有益成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