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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旨在通过借鉴相关前例,论述澳门大学横琴校区适用澳门法律的合法性、可行性和有益性,拟从区际法律冲突的角度,提出解决这一问题的基本原则和具体的运行模式,并以此为切入点,整合其在政治、法律与经济方面的战略意义,为澳门大学横琴校区适用澳门法律所带来的后续问题构建理论基础。本文共分为五个部分:在前言中,笔者以国家相继下发的若干法令规章为基点,对澳门大学横琴校区的概况进行概括性的介绍,初步说明因为笔者注意到这个问题并且以此为题进行研究的缘由。并由浅至深,层层剖析研究澳门大学横琴校区适用澳门法律这一个案对于大学本身、对于两地发展、以及对于“一国两制”大政方针所具有的重要意义。第一章阐述学界现有的关于横琴校区适用澳门法律的研究成果,以及在“一国两制”的背景下,内地和澳门方面对澳门大学横琴校区适用澳门法律持有的不同主张。第二章是对相关争议的法律分析,在此笔者将引入区际法律冲突的理论,并通过透彻分析珠海拱北澳门特区新边检大楼及配套设施地段,珠澳跨境工业区的澳方用地,深圳湾口岸港方口岸区这三个前例,证明澳门大学横琴校区适用澳门法律具有合法性、可行性和有益性。第三章是问题的解决之道,笔者将阐明解决这一问题的三个基本原则,即“一国两制”原刚,平等互利原则,尊重大学自主性原则,笔者建议借着《横琴条例》颁行的机遇,进而向中央提请建立“横琴高教特区”,并进行专门的针对性立法对这一区域进行有效管理,在过关等细节方面有更为妥善的安排。最后一部分是结束语,此部分主要论述澳门大学横琴校区适用澳门法律这一先例对之后类似情形的出现,甚至粤港澳地区繁荣发展互利合作产生的影响和意义,还将指出笔者的研究未尽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