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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裁量权是法官在司法审判中常用的裁判权利,这种裁判权利是在审判实践中逐渐形成的,为了弥补法律缺失,法官依靠主观能动性推理裁判个案的权利。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社会的转型期,多元化的需求使法官面对更多的挑战。在裁判过程中,有限的使用自由裁量权可以缓和法律的局限性、滞后性与社会不断产生矛盾之间的不协调。通过正视法官自由裁量权,建立公平正义的指导理念,构建有规范、有原则的自由裁量权,使司法的规则和自由裁量获得民众的认可,并推动我国法治的建设。本文通过研究自由裁量权的基本内涵、使用现状及影响因素,结合分析公平正义理念对自由采量权的指导和自由裁量权体现的社会正义效果,对有限度的规范使用自由裁量权展开研究。本文分五个部分:引言部分介绍本文论文的研究现状、意义,简要陈述了研究思路、方法和创新点。第一部分解读了自由裁量权的基本内涵,说明自由裁量权是基于人类对公平正义价值的追求而产生,审判实践过程中适用自由裁量的方式审理案件能够实现公平正义价值。第二部分阐述了自由裁量权在历史上的哲学思考,分析自由裁量权的历史实践演变及对公平正义价值的体现。第三部分引用罗尔斯正义论的理论,明确公平正义理念在自由裁量权适用过程中的重要地位,着重分析应当以公平正义价值观念指导法官自由裁量。第四部分结合自由裁量权的利与弊,分析如何正确规范适用自由裁量权,完成司法审判的职责目的。最后一部分总结全文,概括分析法官行使自由裁量权的现状及限制,力求让自由裁量权发挥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