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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争端解决机制正式运作十一年来,许多非政府组织不断以向争端解决机构提交“法庭之友”陈述的方式介入到争端解决程序中来。它们试图通过这种方式向“法庭”提供事实信息、法律解释和相关意见,并以此提请法官注意争端当事方所可能忽略的法律、环保、人权等问题,提高裁决的质量。然而,理论依据的缺失却使得非政府组织在参与WTO争端解决时处境尴尬:一方面,WTO的司法实践表明,争端解决机构对非政府组织以“法庭之友”身份介入争端解决程序的态度越来越宽容;另一方面,理论依据的缺失又使得非政府组织在WTO争端解决机制中遭遇到诸如法律依据问题、代表资格问题、可操作性问题、代表性问题等诸多障碍,备受争议。对此,各国学者纷纷从各自的立场出发对该问题进行了探讨。目前,非政府组织对WTO争端解决机制的介入问题也引起了国内一些学者的关注,但其中大多数人都只是概括性地论述非政府组织对WTO争端解决机制的影响,并没有深入分析导致这一现象纷争不断的根源,更没有对这一现象的未来走向进行过客观的评估。因此,笔者试图运用历史的、比较的、实证的方法对非政府组织介入WTO争端解决机制问题作一深入研究。 本文共分为四部分。第一章从非政府组织介入WTO争端解决机制的几个具体案例入手,分析了目前阻碍非政府组织介入WTO争端解决机制的内外原因,并对WTO的这一最新发展进行了利弊衡量;第二章比较分析了非政府组织在其他国际经济组织、国际司法机构和英美法系国家中的角色定位及其经验借鉴;第三章对非政府组织介入WTO争端解决机制的可能发展趋势做出前瞻;最后,在结语部分,就非政府组织介入WTO争端解决机制这一WTO的最新发展态势,结合我国实际国情,得出了几点富有启发意义的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