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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高层次人才的回国创新创业对国内的科技水平的提高、管理水平的提升、创新能力的突破、经济结构的调整等都有极重大的影响。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已经成为实施中央人才强国战略的重要途径,各级地方政府相继出台吸引高层次海外人才的公共政策。
随着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的不断深入,地方政府在人才引进的公共政策决策方面所存在的问题日益暴露。常州市是较早制定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政策的城市之一,其实践在同级地方政府中具有典型性。本文利用人才资源理论和公共政策分析理论,结合基层工作实际,分析比对常州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体系的历史演变和差异,研究地方政府在对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共政策决策时所存在的局限和问题。
本文的研究成果是:通过借鉴国内外公共政策理论和地方政府基层实践的成功经验,设计出适合地方政府制定与评估海外高层次创业人才政策的两大体系,为地方政府决策相关公共政策提供工具。1、应用人才资源理论和精英决策理论,结合地方政府实际,提出了适用于地方政府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制定的体系。并且指出地方政府在制定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时,应坚持确立人才强国的指导思想,以科学的理论为工具,广泛听取专家和民众的意见,用系统的方法提高政策协调性,制定符合地方实际和人才资源自身特点的公共政策。2、结合政策评估理论设定了评估指标,提出了地方政府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评估体系。指出地方政府可以通过对政策的评估来调整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的具体内容和目标方向。地方政府在评估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时,应遵循公共利益原则、民主原则、可行性原则、信息真实与完整原则等四项基本原则,做到提高政策评估意识、建立政策评估的体系保障、建立信息通道、引入多元化的评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