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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环境污染、能源短缺问题愈加严重,国家、企业逐步认识到经济发展不应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要通过绿色创新来促进经济与生态自然的协调,实现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重污染行业由于其行业特性,更应当担任绿色创新的先锋角色,然而绿色创新相比普通技术创新研发难度更大、风险更高,这使得企业往往缺乏绿色创新的主动性,因此需要相关主体的监督与推动。作为具备高独立性、高专业性、高声誉、高道德性的高学历群体,学者独董在履行对企业绿色创新的监督职责方面有着较强的监督动力和监督能力。本文借鉴国内外学者的研究方法和理论基础,分析出学者独董对绿色创新的影响机理,构建了相应的概念模型,并以2010-2017年A股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探讨了学者独董及其异质性对企业绿色创新的影响情况,并进一步关注了作为企业内外部重要因素的内部控制、吸收能力、环境规制以及市场化进程对学者独董与绿色创新关系的调节效应,研究结果表明:(1)学者独董能够显著的促进企业绿色创新绩效的提高。(2)在考虑学者独董的异质性后,不同分类导致的绿色创新效应差异较大。男性学者独董相比女性学者独董具有更强的绿色创新促进效应。相比非连锁学者独董,连锁学者独董对企业绿色创新的正向作用更强更显著。权威学者由于时间精力的缺乏,往往更容易成为“花瓶独董”,对绿色创新的影响并不显著。(3)内部控制与吸收能力正向调节了学者独董对绿色创新的积极作用,而由于我国目前环境规制强度较弱,环境规制的调节效应并不显著,此外,市场化进程的加快也会增强学者独董对绿色创新的影响。基于上述结论,为了促进我国企业绿色创新水平的提高,本文基于独立董事制度改革、上市公司独立董事选拔和评价机制以及学者独董责任履行方面向我国政府、企业、学者独董提出了建议。